正月初五晚上,萬榮交警連查三起酒駕

正月初五晚上,萬榮交警連查三起酒駕

正月初五晚上,萬榮交警連查三起酒駕

正月初五晚上,萬榮交警連查三起酒駕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口號已深入人心,春節期間,但仍有部分人置他人和自己的生命於不顧,鋌而走險,結果追悔莫及。2月9日(農曆正月初五),萬榮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組織夜查統一行動,連查三起酒駕。

2019年2月9日晚18點26分,該大隊榮河中隊民警在轄區小風線檢查一輛車牌號為晉MEU5xx白色大眾小車時,聞到駕駛員孫某某身上有很大的酒味,便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 67.6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駕駛人孫某某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

當晚20點15分,該大隊皇甫中隊民警在張高線路段開展夜查工作,查處一輛灰色五菱車牌號為晉M5G6xx,駕駛人出示行車本和駕駛證,在與駕駛人對話過程中,聞到一絲酒氣,懷疑駕駛人楊某某飲酒駕駛,通過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該駕駛人楊某某酒精含量為64.4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人楊某某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

當晚22點05分,該大隊賈村中隊民警在後土大道與寶鼎路段檢在查處車牌號為晉M7V8xx一輛白色大眾車時,駕駛室散發出陣陣酒味,執勤民警對駕駛員郭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32.6mg/100ml,涉嫌飲酒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駕駛人郭某某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

萬榮交警溫馨提示:春節期間,少不了和家人、朋友、三五知己歡聚小酌一番,但請您拿起酒杯的同時,放下手中的車鑰匙,切勿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碰撞於觥籌交錯之間,因為“它們”和您手中的酒杯一樣,一碰也會破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