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孩子狀告父母,理由:父母生了我


12歲孩子狀告父母,理由:父母生了我

《迦百農》劇照


汙髒中的光

本文首發於總第892期《中國新聞週刊》


該如何去看待《迦百農》?一部社會問題劇?一部苦情片?一聲斷喝?一句控訴?或許是吧,但這又無法概括全部。

這部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提名又拿下戛納評審團大獎的黎巴嫩電影,把鏡頭對準了當地最落魄的人群、最窮困的街巷,展現了一種洞穿人們想象底線的底層生活,但除卻最後一幕中那個孩子微笑的臉,這個故事一直儘量用收束的語言呈現人物的遭際。讓這部電影成功的,不是問題意識,也不是悲憫,而是視角。導演沒有把這一切當做端給中產階級的“奇觀”,也沒有俯瞰著怒其不幸哀其不爭,而是始終保持在零度,像一個面無表情的過客、一個冷漠的鄰居,只是把一切收進了瞳孔。有些影像帶著“干預”,而有一些只是呈現。導演拉巴基特意找那些現實中居住在那一帶窮街陋巷的人們出演這個故事,她把這部電影懸置在了虛構和紀實的交界。

和絕大多數強調戲劇衝突的故事片相比,《迦百農》好像沒有鋪墊、高潮和終結,因為它基本上一直處於緊繃的高潮之中,沒有任何段落是鬆弛的,這和故事中那群底層人的生存境遇是合拍的。它從控訴開始,12歲的孩子扎因在法庭上狀告父母,狀告的理由是:“父母生了我。”這聽起來像孩子的氣話,卻又生髮成了宏大的哲學拷問,指向一切苦難的起源。迦百農,這個聖經中的神蹟遍佈之地,卻陷入苦厄,哪有什麼奶與蜜。一個沒有任何身份證明的孩子,從法庭上的控訴開始回溯自己短暫的生命時光。冷漠無能的父母,逼仄骯髒的居所,他和妹妹相依為命,靠打工和偷竊維持生計,但妹妹還是在11歲時就被迫出嫁,扎因流落街頭,意外闖入了難民Rahil的生活,見證另一番苦痛。

大多數時候,在普通人的生活中,人們會把遭受的苦難當做一種非常態去對待,而在這部片子裡,苦難才是常態。那些來自街頭的惡意、死亡的威脅,於扎因而言都是從降生起就伴隨周遭的事物,應對這樣的生活,就像下雨就要避雨一樣簡單,那是生存必須,是趨利避害。到底什麼造成了這一切,到底一個人的生活與生命應該是怎樣的,這些從未出現在孩童的腦海裡。他只是想活下去。他的世界裡沒有對錯、黑白、是非,道德是完全缺席的,法律連概念都不曾存在過,這裡不過是無政府下的自生自滅,一個直立行走的動物世界。一個神明應該降臨的地方,一個存在於典籍中被恩澤的地方,卻全然不見一絲聖光,連超級英雄的服裝到了這裡都被自動降格。那個乾瘦又糊塗的老頭在遊樂場門口招徠生意,終日穿著一件蜘蛛俠套裝,只不過胸前的蜘蛛圖案被替換成了蟑螂——這成為了一個微妙又滿是黑色幽默的隱喻,在這汙髒之地,蟑螂與其相得益彰。

《迦百農》中,搖搖晃晃的鏡頭之下,都是理所當然的苦,失魂落魄的人,隨時降臨的災禍。在這其中,“好人”和“壞人”的評斷標準是失效的,那些出賣、欺詐和偷盜,並非罪名,不過是求生的手段。這故事中也有一些溫情脈脈的片段。扎因用一面破碎的鏡子反射看鄰居電視上的動畫片、他和賣花的小姑娘坐在路邊說起未來……而通篇看下來,他最生存無憂的時刻竟然是在監獄裡。

扎因的年齡直到最終也沒人知曉,醫生靠牙齒大致判斷出他的年紀。他失卻一切“身份”,而始終也在找尋“身份”。他找尋的是一紙證件嗎?其實,他找尋的不過是尊嚴,那才是一個人生之為人的根底和證明。所以,他在結尾的那一笑,正是這汙髒中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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