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星“星越”被證實不存在,造假事件反映吉利虛假營銷!

整個故事應該是這樣的,吉利人員參加某天文臺的觀測活動,僅憑一雙雙慧眼,就發現了新的行星,第二天立馬向有機機構申報,吉利人員發現了新行星,取名“星越”然後吉利新車以新發現的行星“星越”命名,再後來大家就看到了各種“星越”的宣傳的文章鋪天蓋地而來,看似行星“星越”為真。吉利星越才是偶然。

新行星“星越”被證實不存在,造假事件反映吉利虛假營銷!
新行星“星越”被證實不存在,造假事件反映吉利虛假營銷!

新行星的名字被用名商品名稱,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為何吉利還搞了這個假事件呢?

除了大膽的營銷手段之外,對於一個大企業來說,本身對法律上的認識肯定是研究得很深透的,實質是打了法律的擦邊球,最大的後果最多是虛假宣傳,而沒有實質上處罰。

再者星越這名稱,吉利汽車早於2017年末就已經申報了商標等知識產權,取名星越沒有任何的不妥,完全符合法律。

新行星“星越”被證實不存在,造假事件反映吉利虛假營銷!

我們從權威媒體那裡獲知,發現新行星“星越”完全是一次某些人自導自演的造假事件,意思是 新行星“星越”系人為所造,其根本就不存在,只是某些人為了商業利益自導演的醜劇,這樣的醜劇正好在吉利汽車將發部新車“星越”,是否偶然我們不得而知,但發現新行星的是吉利汽車的人,這樣我們感到很驚訝!

新行星“星越”被證實不存在,造假事件反映吉利虛假營銷!

傳自財經網微博

坊間對吉利汽車過度營銷的事件並不少見,如給奧迪測試車加裝雪地輪胎事件,直接影響其加速能力,而側面反應領克加速能力突出,這樣例子並不少

對於自主品牌來說,應該專注於技術的研發和車型的設計,做好產品力,少搞虛誇生勢之風才是正道,就算是宣傳,以作假的手段來獲得關注,我想這不是營銷的初忠,作不好卻事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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