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民間借貸假象,軟硬兼施侵佔財產,如何認清“套路貸”五大套路?

2月26日,公安部舉行發佈會時表示,“套路貸”是新型黑惡犯罪的一種,具有很強的欺騙性,目前有五大套路:

1.偽造民間借貸假象

犯罪嫌疑人往往以小額貸款公司、投資公司、諮詢公司、擔保公司、網絡借貸平臺等名義對外宣傳,以低利息、無抵押、無擔保、快速放款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簽訂虛假的借款合同,幷包裝成普通的民間借貸關係,然後以“增加約束力”“違約金”“保證金”“行業規矩”等各種名目騙取受害人簽訂虛假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或者房產、車輛買賣委託書等明顯有失公平的各種法律文件,有的還要求受害人辦理公證手續。

2.製造資金流水痕跡

犯罪嫌疑人將虛高的借款金額轉入受害人賬戶後,形成“賬戶資金流水與借款合同一致”的證據,然後以快速審核費、信息認證費、賬戶管理費、風控服務費、中介費等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高額的“砍頭息”,將轉入受害人賬戶的金額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受害人實際獲得的只是剩餘部分錢款。

3.故意製造或者肆意認定違約

犯罪嫌疑人採取還款日故意失聯、打電話不接、借款人還揹負其他高利貸等藉口,故意製造或肆意認定受害人違約,不僅前期償還金額全部清零,還要求全部償還虛增債務。虛增債務往往高於本金數倍,甚至數十倍。

4.惡意壘高借款金額

在受害人無力償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通過誘騙甚至脅迫,安排指定的關聯公司、關聯人員或者自扮自演,與受害人簽訂新的金額更大的虛高借款合同進行“轉單平賬”“以貸還貸”,層層加碼壘高債務金額。

5.軟硬兼施侵佔財產

當債務壘高到一定金額時,犯罪嫌疑人自行或僱傭社會閒散人員,採取“軟暴力”手段侵犯受害人合法權益,滋擾受害人及其近親屬的正常生活,以此施壓;或利用虛假合同、欠條、銀行轉賬記錄等證據提起民事訴訟,向法院主張所謂的“合法債權”,進而達到侵佔受害人財產的目的。

偽造民間借貸假象,軟硬兼施侵佔財產,如何認清“套路貸”五大套路?

如何識別“套路貸”?

目前從公安機關打擊的情況看,這類犯罪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第一種是“房貸”類。犯罪嫌疑人針對名下有房產的本地客戶,誘騙其貸款,層層設置違約陷阱,製造銀行流水痕跡,通過暴力討債或法律訴訟,達到強佔受害人房產的目的。

第二種是“車貸”類。犯罪嫌疑人針對抵押機動車的客戶,也是故意設置各類陷阱,以沒有按期還款或者車輛GPS信號失聯為理由,惡意造成受害人“違約”,將車輛強行“拖走”或者使用備用鑰匙悄悄開走,迫使車主支付高額的“違約金”和“拖車費”。

第三種是“現金貸”類。犯罪嫌疑人以網絡借貸平臺和借貸APP應用為依託,以在校大學生、無業人員等群體為主要侵害對象,以“無利息、無擔保、無抵押”進行虛假的宣傳。受害人簽訂借款合同的時候,除了要提供正常借款信息外,還被要求提供超出正常收集範圍的個人信息,比如微博認證、手機裡面的通訊錄、微信通訊錄,甚至手機服務密碼。一旦發生所謂的“違約”情形,犯罪團伙就對受害人的所有的社會關係人進行騷擾、辱罵、威脅、恐嚇等手段進行催收。 宗 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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