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朝歷代,這幾個官職含義你能說出幾個,其實總結起來就這四點

現在我們看古代類型媒體,影視,書籍如果涉及到的一些古代官員的官職,我相信沒有幾個人能很清楚的知道他們的官職是什麼,所管轄的權利,履行的職責是什麼?那麼要是你能穿越回去,有幸能遇到某些官員的名帖,筆者想說,你將會是一臉的懵逼,不信來看看這幾個官職,試試你能說出幾個來,比如檢校尚書右僕射,上柱國(唐朝),陝西經略安撫副使(宋朝),總裁國史玉牒(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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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說不全,沒關係歷朝歷代的官制都異常複雜,有不同的系統,而且每個有不同的意思,所以我們閱讀起來往往會很困惑,當然了這些東西也是我們喜歡古代歷史的一些基礎知識儲備,雖然官職紛繁複雜,但是歸類瞭解起來還是可以一一分解逐一認識和理解的,古代的官制大致就分為五個項目,分別是官,品,爵,階,勳。那麼本篇文章呢,筆者就通俗的介紹一下這五類中得第一類,最難懂的“官”字。

字面意思上“官”也就是官職,在歷朝歷代中,在固定的政府機構中履職自己所擁有的職權。也就是官銜意義上的“官”。所以官的大小對官員來說作用最大,這也是其核心要素,這個應該不難理解,如果歷朝歷代都能按照白紙黑字寫明的官職編制來安排人員,那麼“官”就一點都不復雜,比如縣令就是縣令,可是每個朝代都不會依法辦事,就喜歡搞點暗箱操作,來些小動作,這樣呢把簡單的事就搞的複雜起來,舉個今天的例子,當然不是很確切,但是意思大致差不多,就和今天的交警和輔警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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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古代演變的就更混亂了,讓一些本來沒有實權的官職變成正式官職,比如,當時中央為了監視督查地方吏治,就設立刺史這麼個職位,設立之初,刺史不是正式職位,而算是一項差遣或者差使,就和現代人出差辦事差不多吧,但是因為刺史要執行的權力嚴重影響著地方官員的官運仕途,所以地方官員慢慢就以刺史馬首是瞻,生怕他打小報告。而刺史一職呢慢慢的就變成了正式的官職,這個職位源於東漢,到後代都有,只是叫法不同,在唐朝刺史就是觀察使,節度使等等。

這個呢還好理解,那麼讓人崩潰的是什麼呢,就是看他的官職以為他就是文職或者武將,結果呢,他卻履職的都不是,偏偏是你想不到的,也就是說身兼多項差使,很可能給你蓋戳的不單單是一個小職員,有可能還是處級幹部,這種讓甲官去做乙事,丙官暫代丁職的作法,就人為的造成了官場的複雜,也就出現了很多莫名其妙的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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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正常官職呢執行的權力其實都是一樣的,只是官職的名稱不一樣,那麼歷朝歷代中如何看一個官員的身份,通過上面簡單的概述,就可以知道,不能只看他的本官,而是要看其他內容,筆者總結起來為什麼歷朝歷代的官職官場不遵章依法呢,大概就這麼四點,第一,舊制度跟不上形勢的變化。第二,為了應付一些客觀需要,官場就得靈活處理,比如戰亂,饑荒。第三,官場淘汰率低,上去容易下來難,為了清理和排除一些無能,老邁的官員,當權者要幹一些實事,就得通過差使,兼職,代理等等形式,提拔任用一些有才能的人。第四,最後一點也很好理解,就是當權者為了平衡官員,讓其相互鉗制,就會通過非常規手段,製造一些官職,來監視和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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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完這些東西,歷朝歷代的官職雖然叫法不一,但是實際上要執行的權力就是類似的,只是不同的朝代為了當時需求,讓一個人身兼數職,或者其他的方式等,這樣就讓古代歷史中官員的官銜變得十分“豐富”起來而已。歡迎留言分享你的觀點,點擊加關注,筆者期待與好友你互動與溝通關於歷史你獨特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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