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龍頭企業改造升級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實施意見》

近日,福州出臺《關於貫徹落實福建省新一輪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龍頭企業改造升級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實施意見》,涉及提升企業服務、加強技改扶持、優化引才環境等方面,將推動福州市龍頭企業改造升級、持續做大做優做強,進一步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實現產業高質量發展。

提升企業服務

對營業收入(產值)達100億元(含)以上且年度納稅額5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集團),由市政府授予“福州市優秀工業企業”稱號;對營業收入(產值)達300億元(含)以上且年度納稅額1億元(含)以上的企業(集團),由市政府授予“福州市突出貢獻工業企業”稱號。此外,對上述企業建立政企直通車服務,由市領導分別掛鉤聯繫,對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可直報市政府予以協調解決,給予“一事一議”綜合扶持政策。

強化成長激勵

經認定為省級工業和信息化龍頭企業,營業收入(產值)連續三年較上年增長15%(含)以上,稅收連續三年實現正增長的,按照三年稅收地方留成部分增量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

加強技改扶持

支持龍頭企業實施市級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對年度投資5億元(含)以上的項目,市財政按其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的2%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年度投資3億元(含)以上的智能化技術改造項目,市財政按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的3%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優先要素保障

在符合環保、規劃的前提下,優先保障龍頭企業的項目用地、用林、用海。對龍頭企業改造原有設備或在現有裝置預留地增加少量設備的小型技改項目,改造後汙染物排放指標仍在原審批指標內的,其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可適當簡化。加強金融扶持,福州市企業技術改造基金、墊息貸款政策優先支持龍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對有股權質押平倉風險的龍頭企業,可提請市政府進行必要紓困救助,幫助企業渡過難關,避免發生企業所有權轉移等問題。

優化引才環境

鼓勵龍頭企業積極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享受子女就學、購房等相關政策待遇。對龍頭企業中實現重點產業突破的高層次人才團隊,可通過“一事一議”統籌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綜合項目資金支持;對成長性好和業績突出的團隊項目,根據實際需求予以滾動支持或追加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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