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授精的女兒歸誰?杭州小夫妻離婚前最後“戰爭”終於有了結果

錢江晚報/浙江24小時 記者 肖菁 文/攝

十年婚姻兩茫茫,離婚的時候,孩子跟誰成了最大的問題。

何況這對夫妻,孩子來之不易。

男方無精不育,孩子是人工授精好不容易得來的,用的是他精。

男方代理人說,司法解釋中說可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女方代理人說,如果要把這個讓女人經受了萬般艱難才得以生下來的孩子都給剝奪了,對女方來說極不公平。

這個案子終於在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判了。

1

明知男人不育她還是和他結了婚

十年前,兩個外地來杭打拼的年輕人遇上了。

女孩是護士,人際圈很小。男孩是室內裝修設計師,性格靦腆。

女孩在報紙相親版面上大膽舉牌推薦自己,男孩阿駿(化名)看到那句“喜歡文學熱情開朗”,心頭一動。

婚前檢查,晴天霹靂,阿駿被檢出染色體異常,無精症。

2008年12月,婚檢3個月有效期的最後一天,這對年輕人帶著一絲不完美領了結婚證。

那一年,女孩29歲,那個時候“剩女”這個詞彙正流行,男孩說,“只要我們感情好。”

2

三年十次人工授精終於懷上了

結婚後就要生子。女孩認為人生軌道就應該是這樣的,途徑也很明確:人工授精。

整個過程不僅麻煩而且痛苦,成功率也不高。婚後三年,輾轉各地,歷經十次人工授精,她終於懷上了。

有了孩子以後,孩子就是女人的天。

婚姻、感情從女人艱難備孕開始其實就暗礁叢生。

那麼艱難,女人總是心生抱怨的。

男人則覺得當初他渴望從女人那裡得到的關心體貼熱情都不見了。

感情沒了,性生活也沒了,到後來,冷漠裡生出恨來。

3

人工授精來的孩子跟誰

這個問題太糾結了

離婚官司裡,孩子的撫養權是爭議焦點。

庭上,男方代理人說,孩子出生後,男方和其父親照顧得多;女方脾氣太暴躁不利於孩子成長;第三,《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有規定,可優先考慮“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女方代理人是浙江乾衡律師事務所柯直律師,針對最高院《意見》中的這條“優先考慮”中“喪失生育能力”,他認為,喪失的意思是失去,是指原有的現在不再有,並非是本來就沒有現在也沒有恢復能力的那種。所以本案被告人不適用該條款。

如果子女都要判給不能生育的這一方,這是對經受了萬般艱難才得以生育孩子的女性的撫養權利的一種剝奪,是極不公平的。

此外,女孩由媽媽來撫養,更為方便。

日前,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

首先,儘管用的是他精(精子庫的精子),但是孩子是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進行的人工授精,視為婚生子女。

第二,這個是女孩,尚且年幼,從利於今後子女成長考慮,認為由母親撫養為宜。

最後,男方有探望的權利,女方有協助的義務。

對這個判決,浙江省婚姻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杭州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汪迪波有自己的看法。他說,《意見》中的優先考慮喪失生育能力一方不能機械理解。離婚案件中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判定,“兒童利益最大化”是首要原則。在明確“兒童利益最大化”的首要前提下,同等條件下,可以考慮一方不會生育這個因素。此案中女孩從血緣上來說親母親,而且又是女孩,由母親撫養更為合適。

記者一直記得采訪中,女方每每說到自己婚姻中的委屈和傷痛,抬頭閉眼不讓眼淚流下來那個神情。

婚姻至此,放手,對雙方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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