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我州落地生根,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合作市坚木克尔街道办原党委书记马晓春、原主任旦正道吉违规组织干部职工公款旅游的问题。2013年8月,坚木克尔街道办原党委书记马晓春和原主任旦正道吉商议从私设的“小金库”中支付23.6万元,组织街道办80多名干部职工分三批赴成都、青岛、云南集体公款旅游。马晓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旦正道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舟曲县残疾人联合会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助等问题。杨宝成在任舟曲县残联理事长期间,2014年分两次违规报销培训餐费3600元;2015年违规为16名职工发放春节值班和加班补助,共计发放3200元;2015年套取项目资金3.9万元,用于购买烟酒、礼品、土特产及接待等支出。杨曙光在担任舟曲县残联理事长期间,2016年将个人接待用餐费用1047元由单位核算报销。杨宝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过处分,杨曙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长包世华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2016年10月,包世华带领单位职工共6人在广西北海学习期间,用10000元木材罚没款,绕道百色、桂林旅游;自2014年包世华任合作市森林公安局局长以来,长期公车私用,共计产生费用22077.07元;2015年至2018年,先后3次授意用公款购买牛肉为单位领导班子发放福利383.4斤9801元。包世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政务记大过处分。

以上3起典型问题深刻说明,我州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政治上不清醒、犯糊涂,对党纪党规置若罔闻,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受到严惩。全州各级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始终保持警惕,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行有所依、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州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实现突破,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严肃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坚持不懈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审核:后晶晶

甘南州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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