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钦州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灵山县烟墩镇妙庄村委会原文书宁达海违规为亲戚办理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扶持资金问题。2017年5月,宁达海在协助烟墩镇残联实施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过程中,明知其亲戚劳某某没有种养项目,仍将自己养殖的鱼塘作为劳某某的创业项目进行申报,致使劳某某违规领取残疾人自主创业项目扶持资金5000元。2018年11月,宁达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劳某某违规所得收缴上缴。

2. 浦北县官垌镇甜竹村委会文书宾贤泔在开展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收受他人钱款问题。2014年至2015年,宾贤泔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和危房改造工作中,以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名义,收取低保户宾某礼和危改户宾某东共计7000元,未按规定上缴计划生育部门,而是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8年11月,宾贤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3. 钦州市钦北区板城镇那芳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光球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问题。2016年,陈光球在协助板城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自己的家庭不符合危改条件,仍以其妻子作为户主及申请人,虚增家庭人口数申请危房改造指标并获得危改补助金17300元。2018年12月,陈光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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