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任何房屋建設手續修建起來的房屋,是否屬於違章建築,該如何認定呢?

用戶172304069


未辦理任何房屋建設手續修建起來的房屋,是否屬於違章建築,該如何認定呢?

未辦理任何房屋建設手續修建起來的房屋,的確是屬於違章建築,需要拆除的。但是如果您能夠及時的補辦建設自建房所需的各個手續,那麼您建設的房屋就是合法的自建房了。

自2007年《城鄉規劃法》以及2008年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頒佈以來,農村建房就有了很多的要求,比如審批、規劃,我個人認為主要的目的還是在於規劃農村建設更加合理為目的的。對於農村自建房來說,需要去村委會提交建房申請,再去鄉鎮、縣級國土規劃部門進行規劃、審批之後才能開工建設。而且在完工後還要經過最後的審核才可以進行確權的工作。也就是說,這幾個程序裡面少了哪一步,您的房子都不能經過最後的審核,不能算作合法的農村自建房。一般來說,建房都需要一步步的走完上述過程的。

如果您沒辦理任何手續建房,不知道村委會是什麼意見?如果未經過審批的話,您想建房村委會都不會讓您動工的,因為村委會的建房申請是第一步啊,您這也沒申請也沒打招呼,那不就是沒把村委會放在眼裡嗎?別把村長不當幹部這句話聽過沒?

其次是現在農村的自建房不能辦理房產證,只能辦理《不動產權證》。這才是對您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產權保護的最有效證件。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怎麼在完工後辦理《不動產權證》呢?不能確權,您的房子建了有什麼用呢?雖然說不一定因為是違建就會被拆除,但是拆遷時怎麼要求補償呢?

所以,要在農村建房,必須要經過村委會、鄉鎮和縣級國土規劃部門的審批和規劃,如果手續當時沒辦出來但是各個部門口頭同意了也可以,可以在之後補辦手續。但是沒有手續是萬萬不能的,被拆是早晚的事。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未辦理任何房屋建設手續,修建起來的房屋是否屬於違章建築?這個該怎麼認定呢?

在農村裡面經常能夠看到這種情況,但是是否屬於違建呢?這個還得具體的處理的情況之後具體的查清楚

比如說事先已經和村委甚至國土局的打過招呼,然後進行去修建房子,這種情況呢,雖然說屬於違章建築,但是不至於被強拆的危險。


申報過後得到口頭上的允許,都是可以蓋房子的。

比如說在農村裡面找的地方,這個可能由於各種的管理或者各個項目的跟進不是那麼快,普及的時間也沒有那麼及時

所以在申報的時候,有的人呢,就會進行口頭申報,並沒有經過實際的寫申請得到蓋章這種情況

在我們這邊也比較常見,比如說申請蓋房子基本上都是到村委裡面跟相關的村委主任進行溝通過之後,確認了我們所在的土地是允許蓋房子的

這個時候呢,他們會通知我們到國土局裡面跟相關的領導或者相關的工作人員去通知一下,看能否蓋房子

到了鎮上,他們基本上不會給我們任何文件的形式答覆,只是口頭上答應了可以蓋房子,那麼等我們修好地基之後,再通知他們來測量這種情況之後,測量過後

我們在進行蓋房子,蓋好房子的主體,再次通知他們過來測量,測量過後呢,他們就會連同上一次測量地基的數據,一起製作宅基地證和這個房產證。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呢,是不屬於違章建築,也不屬於違規的。

只不過在這種口頭上的通知和傳達沒有一定的文件顯示,可能會涉及到糾紛的時候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你沒有任何通知進行蓋房子。

哪有這麼一種情況在農村裡面,有的人呢,悶聲發大財,悶聲蓋房子。

自己想要蓋房子,從來沒有和村委或者國土局裡面的人打招呼,就直接把房子蓋起來了,蓋起來之後等到要求要辦理這些相關的證件之後,他們才提出要辦理。

或者說有的村委裡面都不知道,他家把房子已經蓋起來了,所以這種情況去辦理出相關證明的時候是不給出證明的。

因為你首先蓋房子的時候,你沒有通知任何人,也沒有了解到任何情況。

這種情況呢,就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違章建築,或者其他的一些涉及處罰的,或者以後辦理相關證件難以辦的事情會很多。

到底是否屬於其他方面的用地違規?

即使坐在農村裡面違規建築又分為兩種,一種是在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也就是自家的那種老房子,這個時候翻建,那麼這種技術違規建築,這個處罰性也不會很大。

如果是屬於水田的,而剛好你又在路邊那種永久保護耕地裡面的水田,這種情況麻煩就相對來說比較大,如果按照相關的法律和政策來認定,你這個房子90%都有被強拆的可能。

除非你有各種關係,有後門可走,然後對於領導送禮呀又是怎麼的,這種情況下硬是把這個宅基地證和房產證給辦下來,這種情況可能不會涉及到被強拆。


所以針對這個問題,我們不能夠給出準確的答案,是由於這個問題提的沒有足夠的具體。


農人莫小道


是違法建築無須質疑,這是肯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