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為何管地方官叫父母官?

尛萘


在一個家庭中,父母與兒子之間的輩分關係是清楚明瞭的,不能亂了長幼次序。
按照歷史的唯物主義觀點,世界和世界上的一切財富都是由勞動人民創造的,稱勞動人民為衣食父母,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這是人們的共識。
在國際社會中,沒有出現過父母官這一說,只有在中國社會中有官員被稱作父母官,也有官員自稱為父母官,到底是怎麼有這樣的稱謂呢?
父母官這個稱謂是出自兩漢時期南陽郡的兩位太守, 一個叫召信臣, 一個叫杜詩。
據《漢書》中記載,召信臣為人處世之道有方略, 親自務農,視察郡中的水泉, 開通和疏通渠道數十處, 引流溉灌, 田地年年都有增加, 後來田地多至三萬頃,郡中漸漸都以耕田為身, 百姓都回到郡中, 郡中人口日益增加, 偷盜等刑事案件都減少了,百姓安居樂業,百姓們都愛戴信臣, 就稱呼他為召父。
據《後漢書》中記載,杜詩出任南陽郡太守時,為民親和友善,節儉廉政,治理強暴,善於使用計謀,製造農耕器具,節省人資物力,百姓們都豐衣足食,前有召父,杜詩就被尊稱為杜母。

這兩位太守的共同特點就是清廉節儉,為民著想,南陽百姓為了紀念他們,為他們修建了“父母祠”,這對組合就為父母官,這也就是父母官的由來。

由此可見,“ 父母官”本身包含了深厚的官愛民, 民擁官的豐富內容, 體現了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能夠服務於人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能夠為人民著想,造福於人民,使人民安居樂業,這樣的官人民尊稱為父母官也無可厚非。

可是,還是有另外一部分官員,他們以父母官自稱,只是為了彰顯自己的官威,使老百姓懼怕他,老百姓都有自己的父母孝敬,幹嘛還要找個“父母官” 來孝敬呢?大概是這些“父母官” 們依仗權勢, 動不動就對老百姓們頤指氣使, 認為老百姓是逃不過如來手掌心的孫猴子,總是逃不出自己的掌控,老百姓也就只好退而求其次, 希望各位大人能真的像父母一樣對自己可憐與疼愛吧,這其實就是一種威逼的稱呼。

總而言之,父母官這種稱呼不能由官員們自居,只有服務於人民,得到人民的愛戴,是被人民尊稱為父母官的,其實,做人民的兒子,正是以人為本,服務於人民,執政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寫照。

我是松頭土豆,為你解讀歷史事件。

這些只是個人的一些愚見,若有正解,請關注留言,謝謝!


松頭土豆聊歷史


切記!此題是說古人,古人,古人!重要的事說三遍,從此往後不要再有“父母官”三字出現。此詞透露著濃濃的官本位思想,充滿了特權階級觀念,有迂腐的奴隸本性特徵。人民群眾要謹記:”父母官”一詞是封建特權階級倡導,統冶階級的吹鼓手——文人,大肆的宣揚而流傳至今。

有說父母官一詞,是人民群眾對當地州,縣主管官吏的稱謂,我想那也是在特定場合,為迎合官意逢場作戲而已。一般地方官吏何德何能敢妄稱“父母官”,實乃有辱“父母”二字!

四書五經之巜禮記.大學》中:“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此段不能斷章取義,孤立起來釋義,概括起來也是有德,有仁使人心悅誠服的國君,老百姓喜歡的他也喜歡,老百姓厭惡的他也厭惡。這裡關鍵是君王要有高尚敦厚的品德,這才是老百姓的父母。

孔子閒居,子夏伺。子夏曰:“敢問《詩》雲:"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何意?”孔子對《詩經》中的這句話做了這樣的解釋“使民有父之尊,有母之親,如此,而後可以為民父母矣。”。君(統治者)要使民眾既能感受到父親的尊嚴,又有母親般的親切,這樣才可以做民眾的父母!

《後漢書》記載:西漢時南陽太守召信臣,東漢時南陽郡太守杜詩“愛民如子”,前者被稱“召父”,後者被稱“杜母”,這就有了“父母官”的雛形了。宋朝時期“父母官”一詞多在文人詩詞之中出現。魏野《送劉煜大著移任龍門知縣》:“尚虛鰲嶺神仙在,暫作龍門父母官”,這時已完完全全地出現了“父母官”一詞。明朝時皇帝也曾將接近老百姓的地方官吏稱為父母官。至清朝更盛,乾隆帝多次將州縣官史稱之為父母官,為何如此?其意很深。

孔子講君王之道以及民本思想,是要統治者在施政中首先要想到人民,關心人民利益,以民為本方可為”父母”。歷朝歷代有幾個君王能做到?君王做不到不要緊,通過官僚之口,文人之手加之於地方官吏身上。最基層的政權不亂,統治者的政權就穩固。為了維護州,縣政府官員在老百姓面前的尊崇,很多時候退休返鄉或丁憂在鄉的高官們,也把當地地方官員尊稱為“父母官”。大肆宣揚和推崇”父母官”之說目地有二:其一,是為了督促地方官吏勤政愛民。地方官要像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這叫“愛民如子”,當百姓的權力受到傷害時,理應加以維護,這就是“為民做主”。其二,封建社會父母是子女的主宰,這就透露出了另一層含義,就是以父母身份的權威,制止老百姓的不滿甚至反抗鬧事。既然是父母,老百姓就得供養這些人,你反抗是大逆不道,你不供養也是大逆不道。

民主,自由,人權時代的他們就是——公務員!服務於大眾的公務人員,不要再褻瀆“父母”二字。


半醉看夕陽影音


古人稱地方官為“父母官“是對清官的尊敬和褒獎,並不是官方所規定的稱謂,這種稱呼由來以久,已有兩千年曆史。

因為有的官員對待地方人民就象對自己的兒女一樣,關懷備至,儘可能的為他們造福利,這樣的官員在人們的心目中也就象父母親一樣受到尊敬。所以,就有了父母官、父母大人這樣的稱呼。當然,那些不與民作主,不為人民謀一點福利,甚至以官壓人,魚肉人民,作威作福的官員是不會受到這樣的待遇的,他們也沒有資格!

但是,過去稱地方官為“父母大人“也有不當之處,如果這個地方官很年青,只有二三十歲,讓那些七八十歲的老人叫他父母大人合適嗎?所以這種稱呼己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而基本不存在了,但也不是絕對的,有部分地方基屋領導還大言不慚的稱自己為“父母官“,本人就親自見過幾個村幹部是這樣自稱的,不知他們的父母以及其他長輩們有何感想,難道不算本末倒置!


開拓的世界491


人們習慣稱呼鎮守一方的地方官員為"父母官",意為像父母一樣關愛自己屬下的人民。"父母官"實際上並不是官方稱謂,它完全是由老百姓自發流傳開的,它始於漢朝南陽郡的老百姓對兩位太守的褒獎,一位是西漢時期的召信臣,另一位是東漢時期的杜詩。

召信臣做官只有一個目標:富民!為此,他把他的辦公室搬到了田間地頭,常年住在鄉野亭舍,很少回家,這勁頭恐怕只有大禹可以跟他相比。召信臣不但有崇高的思想境界,有身體力行的奉獻精神,他還有出色的辦事能力。農耕社會,糧食為本,水利是解決人民生活水平的關卡。

召信臣走遍了南陽郡大大小小的湖泊河塘,做出了詳細的水源規劃。這太不容易了,一個地方官員還要兼任水利工程師,我們看一下召信臣的水利工程,就不由感佩萬千。在規劃基礎上,他組織修建了十幾處水閘堤壩,其中最著名的工程是"六門堰"和"鉗盧陂"。

六門堰實際上是個巨大的水庫,它的蓄水既減緩了漢水二級支流的湍急,同時經水門分水,沿途形成29個陂塘,形成"長藤結瓜"式灌溉系統。這個水利工程惠及3縣5000多頃農田。"鉗盧陂"工程更牛,它可以灌溉萬頃良田。你無法想象的是,這兩個工程造福人類近1700年,直到明末清初才完全廢置!

召信臣在南陽郡的水利工程,共計灌溉農田3萬頃!如此具有歷史價值的工程,竟然由地方官員完成,它對中國歷史的影響,跨越了朝代時空,中國如果都是這樣的官員,那該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啊。

南陽郡擁有如此好的水利工程,豐收是必然的,因此老百姓家家富足,戶戶有存糧。人民生活有保障了,召信臣還大抓精神文明建設,"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他提倡節儉的作風,即便是婚喪大事,明令禁止鋪張。對於遊手好閒的子弟,嚴加管束。所以,南陽郡人口迅速增加,而且犯罪率大幅下降。

召信臣的為官得到了南陽郡百姓的愛戴,老百姓此後給了他一個尊稱:召父!您就是我們老百姓的父親!

杜詩是東漢光武帝時期的官員,他曾經作為侍御史,先斬後奏直接把危害百姓的將軍蕭廣砍了頭。後來又奉旨,以計謀燒燬準備背叛的降將楊異的船隻,並乘亂率突騎斬殺楊異。有勇有謀,殺伐果斷,勇於任事,且剛勁正直。

本來以杜詩的才能和功績,他可以穩穩當當地在光武帝身邊一步步高昇,但杜詩卻做出了一個讓人非常費解的舉動:他上疏皇帝,要求降職到地方工作,說自己沒有功勞,不配安居京師。光武帝愛惜他的才能,幾次駁回他的請求,但最終在杜詩再三要求下,將杜詩"發配"至南陽任太守。

當南陽太守期間,杜詩首先清廉自守,同時提倡簡樸的民風,同時對豪強惡霸嚴厲打擊。最重要的一點是,杜詩憐惜民力,想方設法減輕徭役。為此,他跟召信臣一樣,挽袖子當"工程師",他做了兩項發明創造:一是水利鼓風機,二是水排,水利鼓風機大大推進了冶鐵業的工作效率,水排則為水利灌溉插上了翅膀。

冶鐵過程需要高溫爐火,給爐火鼓風,以前一直靠人力或畜力,效率很低。杜詩的水利鼓風機技術含量很高,他設計了一個叫"韝鞴(gōu bèi)"的機構,實際上就是今天的活塞,通過水利帶動活塞往復運動,推動風囊,工作效率提高了三倍。

水排是一種將低位水輸送到高位的機械結構,器型高大,製作複雜,但它的工作效率卻無與倫比,一直到解放後的七十年代,它還活躍於中國的廣大農村地區,將近兩千年的生命力!杜詩"修治陂池,廣拓土田",因為水利工程做得好,人民富足,家家殷實。在農耕社會,能做到這種程度,說是神話一點都不為過。

南陽的老百姓因前有"召父",因而就把杜詩尊稱為"杜母"。召信臣像父親一樣帶領我們勤勞致富,杜詩則像母親一樣憐惜我們,想盡辦法減輕人民的辛勞!你們是我們南陽人民的"父母官"!

曾經有一個小品,主角有一句臺詞是這麼說的:金盃銀盃,都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召信臣和杜詩雖相隔百年,但同樣都因為一顆愛民如子的心,並畢生踐行,你視百姓如子,百姓就敬你如父如母。"父母官"不是哪一個皇帝欽賜,實際上皇帝欽賜,紅不過幾代,唯有老百姓的"口碑",幾千年不衰,年代越久遠越金光閃閃,乃至逐漸進化成中華民族的精神內核。今天的某些"父母官"們,來好好對照一下,你與召杜二人有多大差距?


尋根拜祖


古代封建社會家庭倫理講究“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孔子也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尊卑關係。可見在家庭中,父母是子女的主宰,但是同時又是最疼愛子女的人,即父母兼具管束與愛護子女的雙重屬性。

同樣,一個好的地方官一方面象愛護子女一樣愛護百姓,也就是“愛民如子”;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計庇護老百姓免受非法非道義的傷害,這就是“為民做主”,這樣人們就把這些基層的州、縣首長叫“父母官”。直到當今,那些紮根基層、兢兢業業為百姓做好事的地方幹部依然被稱譽為“父母官”。

那麼,這個稱呼是怎麼來的呢?依據《漢書》,西漢漢元帝劉奭在位時,原籍九江壽春的南陽郡太守召信臣“視民如子”,關心百姓疾苦,廣修水利,築壩開渠,灌溉良田,使郡內“水豐地沃”。他還禁止婚喪大辦,嚴懲貪官,治下政治清明,當地老百姓官吏無不敬愛,感覺他就像大家庭裡的一個“嚴父”,於是尊稱他為“召父”。


恰巧將近百年後,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七年,南陽郡百姓又幸運得遇新任太守杜詩。《後漢書》記載,杜詩,字君公,少有才能,擔任郡功曹時,愛民如子,事事替百姓作主,由是全郡百姓家家糧豐衣足。老百姓拿他與此前西漢的召信臣相比,也就是說杜詩也像以前那個召信臣一樣是個嚴厲而慈祥的父親一樣。

只是為了避免單調重複,就說“前有召父,後有杜母”,自此“父母官”這一尊稱便在後世廣為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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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歸讀


在以前,可不是所有的官員都叫父母官。

所謂“父母官”,是特指最下層級的州縣官,也就是州牧與縣令。

為什麼如此呢?因為古代政令不下縣(州),州縣官是最下面的一個層級,州縣官也就是所謂的親民官。

至於州縣以上,如知府、道臺、督撫之類,都不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而是“管官之官”,但凡官司打到這個級別,都必須經過州縣一級,才可以遞送上來的。

所以,州縣官在傳統社會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了吧。



在清朝時,州縣官不到兩千人(其中97%為漢人,旗人只佔3%),但可別小看了這批人,這批基層官員對整個國家的治理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道理很簡單啊,老百姓納稅納糧,州縣官負責收取;地方上出現盜賊了,州縣官負責捉拿,老百姓有冤屈要打官司,外面的登鳴鼓一敲,州縣官是必須出來接狀子的。

還有,地方的教育、水利、賑濟等等事務,都是由州縣親理的,你說,這不是親民官是什麼?

古代老百姓,是可以隨時見到州縣官的,州縣官也必須隨時與老百姓打交道。

再往上,別說督撫這種大人物,就是知府、道臺,你上去遞狀子,他也不會接,接了也不會處理,最後還是轉到州縣官那裡去。

所以,作為“親民官”的州縣官被稱作“父母官”,沒毛病吧?



當然,“父母官”這個說法,還是有來源的。以下就掉掉書袋。

最早提及“父母官”說法的,其來源是《禮記·大學》,其中提到:“《詩》雲:‘樂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之謂民之父母。”

《孟子·梁惠王上》中也說:“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之父母也?”

此外,據《漢書·循史傳》中說:西漢元帝時,南陽郡太守召信臣“治視民如子”,其勸民農桑,去末歸本,為政勤勉有計謀,“好為民興利”。

因此,“百姓歸之,戶口增倍,盜賊獄訟衰止”,“吏民親愛信臣”,尊其為“召父”。



此外,《後漢書》稱南洋太守杜詩深受百姓愛戴,百姓將之與前代召信臣相比,於是有“前有召父,後有杜母”之說,也有人說,“父母官”就是從這裡來的(這個說法卻牽強)。

最終定型的是,是宋初王禹偁在《謫居感事》詩中:“萬家呼父母。”其中,詩人自注曰:“民間呼令為父母官”,這大概是將地方官比作父母官的最早出處。

當然,話是如此,真正能做到“愛民如子”、“為民做主”的真正意義上的“父母官”,其實還是很少的。

不管什麼時代,真遇上這樣的好官,那隻能說老百姓的運氣實在太好了。


坑爹史冊


父母官一詞源於漢朝,“父”指的是西漢召信臣,“母”指的是東漢杜詩。



“召父渠”遺址,位於現河南省唐河縣城南約35公里處。

據《漢書》記載:西漢元帝時,召信臣任南陽太守,期間關心百姓疾苦,興修水利,築壩開渠,灌溉良田,使郡內“水豐地沃”。他還禁止婚喪大辦,嚴懲貪官,於是政治清平,百姓官吏無不敬愛,尊稱他為“召父”。

又有《明嘉靖南陽府志校注》記載:召父渠在唐河縣南七十里的湖陽鎮,為漢南陽太守召信臣所開。



《後漢書》記載:東漢南陽郡太守杜詩善用計謀,嚴懲不法,減徭輕賦,興修水利,疏浚舊渠併發明“水排”。


因此,當時南陽人把杜詩與從前的召信臣相比說:“前有召父,後有杜母”。


“父母官”一詞即源於此。


父母官已不再適用於今天的社會

父母官是中國古代的百姓對州、縣官的一種尊稱。到了現代,隨著公民意識的覺醒,父母官一詞已經越來越少使用。

因為,百姓才是衣食父母,才是天。




萬里長空夜未央


漢朝大儒董仲舒提出三綱五常。三綱是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他用這樣的儒家理論為指導,將封建社會的社會等級秩序加以確立。這就是我國官本位思維深入人心,在現代社會仍然牢不可破的根源所在。所謂綱,可以理解為做主。君可以為臣做主。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為子做主,子不可違反。推而廣之,一個地方官員,就該為民做主。就該成為萬民之父母。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把治下的草民當作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從老百姓角度來看,他們在封建體制下,只有對上服從的權利,沒有選擇統治者的權利。在幾千年儒家思想的教育中,他們選擇了默默忍受。如果遇到自我約束的比較好的統治者,給他們帶來了某些益處,他們會自降身份,用”父母”一詞來形容歌頌為官者。另一方面,有在異地為官者,會以“父母官”稱呼老家官員,以示自謙。這類似於有些人隨著孩子稱呼某些長輩一樣。這個稱呼,是一種做奴才太久後,習慣性諂媚之詞!


漁岸踏歌


父母官,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由來己久。上古時代,就認為君子是民之父母。《詩經.小雅》講"樂只君子,民之父母",《尚書,洪範》"天子作民之父母,以為天下王"。後來這一稱呼發生了專稱地方官的演變。

一演變為州縣官專稱

《漢書》和《後漢書》記載了西漢南陽太守召信臣視民如子,被稱召父,東漢南陽太守杜詩愛民如子,被稱杜母,"召父杜母",父母官就成為地方官的稱呼。宋明後則稱州、縣官為父母官。清對知縣稱老父臺,對知府以上稱老公祖。因為清代人循輩分上推,知府應為祖父母,再往上就不好推了,所以統稱"老公祖"。

稱父母官,舊社會父母是子女的主宰,父母應最疼愛兒女,所以即是領導,又應愛護子民,當老百姓的權利受到傷害時,應該為民做主。

但是父母官中還有一層隱含的意思應當注意,既然老百姓都是子民,作為兒女是應該奉養父母的。清人包世臣就公開說:無野人莫養君子,勞心者食於人。今中(等)縣率五、六萬戶,以父母自居,則五、六萬戶子孫,而不能養一父母者。也就是大家拿錢養父母官是應該應分的。

所以"父母官"這個詞彙,是封建社會家國一體的產物,是應該被時代淘汰的。

二、其它官員對家鄉所在地的地方官員的稱呼,

古人為避嫌,一般異地作官,還有些京官也稱自己老家的官為父母官,表示自謙。但注意,說話人的職務一定高於州、縣官。

三、少數民族對中央王朝派來官員的稱呼。


旁觀者嵐


我個人覺得這個稱呼是一個無奈的稱呼,也是最能反應老百姓心聲的稱呼

首先,地方官是一個地方的行政長官,根據自己的品級管理不同的地方,這無可厚非,可是後來就慢慢叫成了父母官,看似好像是很好很友善的稱呼,但我覺得這是一種諷刺,是對當時社會的無奈和不滿。為什麼呢?第一,在當時封建迷信的社會,通信權利和開放程度沒有我們現在這麼高,而且交通還不發達,在一個離京城幾千公里的地方,如果你去告御狀或者去京城的衙門去告地方官,你覺得你自己能去的了嗎,這麼遠,來回好幾個月,告贏告不贏還兩說,能活著到就不錯了,所以對一個平頭老百姓來講,那是一個不可能辦到的事,而且在通信不發達的那個年代,朝廷有什麼旨意,一般都會發給地方的總督或者巡撫,再有他們下達給各地方長官,所以不管在國家政策上,或者在關乎老百姓的政策上,都是地方官說了算,老百姓能聽到嗎,能看到嗎,你如果覺得不滿,不合適你去告,去哪告,第一沒有證據,第二你還沒有實力,只能聽之任之,而且,你如果有什麼個人冤屈也只能去找你當地的官,還不能找臨縣的官,還不能越級去告,所以在那個時候,你有什麼事只能找你當地的官,有什麼政策都是地方官給你說,不管對不對,不管你願意不願意,就是這樣,不滿,你去告啊,所以在老百姓沒有辦法的時候,有些事只能靠他們這些地方官,你還得巴結他們,除非你認識大官,或者你能見到大官,但對於平頭老百姓來講,你能見到嗎,你即便見到了,你能保證他們不是一夥的,會不會站在你這邊,說不定官沒告倒,自己再搭進去,這就說明了,在當時來講,地方官就是最大的,也是最能管事,雖然有皇上,巡撫,總督,可都比不了直接管他們的地方官,所以父母官,簡單來說,就像父母管孩子,對不對,都是我來管,即便是爺爺看到了,也只能是建議,而且他不一定會阻止,所以,叫地方官為父母官,是無奈加沒辦法,古代律法規定,民告官,先打幾十大板,這也是在封建社會,對民告官最先不能逾越的。好多都是因為這個律法而放棄告官,除非到了不能不告的地步,但就這樣,幾乎還是少之又少,可想而知,那個時候百姓有多麼苦。不過也有好的一面,就是有了想于成龍那樣的好官出現,那才是百姓真正的父母官,不過這些都是少數,多的還是老百姓的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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