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詢誰冒領了自家的低保?如何制裁他?

陳威峰


題主的問題是:如何查詢誰冒領了自家的低保?怎麼制裁他?

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其實很複雜。涉及多個方面的問題。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1.如果按政策確定的工作程序,被人冒領低保的情況基本上不會發生。一個家庭被確定為低保戶,從個人申請開始,到鄉駐村幹部、村幹部入戶調查起,到村級民主評議,村級會議確定為低保戶,進行一榜公示,都是在鄉、村幹部主持下,村民參加並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村級確定後,報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還要經過抽查,會議研究通過,並二榜公示無異議後,再報縣局。縣局也要抽查驗收,並進行收入情況的信息核對,才經過會議研究並公示,無異議後決定發放低保金。低保戶,只需提供一個戶主的銀行卡(或存摺)號碼,每月低保金直接打入戶主卡之內。這是完整程序,正常就應該這麼搞。否則,程序違法。

2.關於如何查詢低保。大概有三種途徑。

1)村、鄉級查詢。都有詳細花名冊的,有疑問可直接去查詢。

2)縣級查詢。可以打電話到縣局救助辦查詢。而確定為低保戶併發給所有農戶的公示單上,都同時印上到鄉鎮民政辦和縣局的舉報電話。就是為了方便舉報和查詢的。

3)網絡查詢。按政策,所有惠民、扶貧政策和資金、項目己基本都可以上網查詢了。我所在地己全部可查。但各省、市情況有所不同,可打聽一下。

3.被人冒領低保金的可能情況

據我瞭解,可能有兩種情況:1)指標壓根沒走程序,只是冒用了他人的全家人信息,且有被冒用者的銀行卡,且各關口暢行無阻。這個操作難道是非常大的。起碼,銀行取款這一關無法通過,或銀行完全不管,否則,立即會被發現。2)按正常程序被確定為低保戶,但提供的銀行卡號和銀行卡在他人手裡,被冒領,否則,就無法理解了。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可能性。

4.冒領他人低保金的處罰問題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另外,如涉及村、鄉、縣局幹部,可向各級紀委、監委舉報;涉及銀行工作人員的,可向各相應銀行或縣一級人民銀行舉報。

各位如對此有不同看法或你掌握的他人冒領辦法,請留言給我,讓我瞭解真情。


水波不興3291


我們這裡有個貧困戶手機信息每天發一千,五千,八千的發個不停。拿銀行卡去領錢什麼都沒有,銀行說的取走了。這個貧困戶膽小怕事不敢問。跟我說了,我說你問民政局什麼原因,他說問出事情怕村幹部打他,我說那就別問了也不要了。大家說說這村幹部是用什麼方法取走了錢。


開芯63


哪是政策的程序可是村幹部也不公開也不告示給誰辦成低保去拿i誰的存拆去銀行取了錢回來給你點也不知國家低保給多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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