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賠款給甘肅人民造成的沉重負擔

庚子賠款是在清政府與八國聯軍戰敗後簽訂的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中所規定的清政府給列強的賠款。根據《辛丑條約》的內容,清政府給英法美等八國總計賠款4.5億兩白銀,分39年還清。

庚子賠款給甘肅人民造成的沉重負擔

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這樣一筆鉅額賠款,清朝哪裡拿的出來,政府就把這筆錢分攤到全國各省,再由各省政府一級級分派下去,最終還是得人民出錢。其中甘肅分攤白銀30萬兩,分攤到全省人民身上,也是一筆不少的賦稅,再加上地方官員乘機橫徵暴斂,中飽私囊,人民叫苦不迭。

庚子賠款給甘肅人民造成的沉重負擔

甘肅本來就是窮省,地方官員為了完成上級交代的任務,加緊對人民的橫徵暴斂。增加了形式多樣的苛捐雜稅。比如賑捐、糧捐、警捐、學捐、羊捐、房捐等等,各地還有許多具有地方特點的捐稅,如蘭州河州有褐毯稅;河州、岷州有馬稅;涼州有西稅(西來貨物稅)等等。

庚子賠款給甘肅人民造成的沉重負擔

此外,農民除了要承擔沉重的田賦外,還要承擔省內的“加賦”“耗羨糧”“耗羨銀”和民捐、租捐、田畝捐等雜捐。在蘭州、平涼、固原(今屬寧夏)等地農民還要承受備荒糧、籽種糧等負擔。各級官吏在徵稅的過程中,常常發生“以多報少”“以上色易下色”等舞弊行為,層層盤剝農民,無形中又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庚子賠款給甘肅人民造成的沉重負擔

地主階層也加緊對貧苦農民的盤剝,他們將土地租給農民耕種,每年往往要講土地收入的五成甚至六、七成作為地租回收,再加上高額稅收,迫使許多農民賣妻賣女或背井離鄉。吃不上飯,啃樹皮草根也是常有的事情。

庚子賠款給甘肅人民造成的沉重負擔

可以說,在清朝末年,由庚子賠款所增加的賦稅,地方官員隨意增加的稅捐,各級官吏在徵稅過程中的中飽私囊、剝削人民的行為,使本就不富裕的甘肅變得異常貧困。各種稅收給甘肅人民增加了異常沉重的負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