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多數民企五險一金按照最低工資交甚至沒有公積金?

亮亮1693175


對於大多數民營企業來講,能繳納“五險一金”的公司,已經是很不錯了,在民營企業也算是比較優秀的了,為什麼要按最低工資來交,其實這也算是合法的,下面我們具體來分析一下。

第一,關於繳費基數的問題。

在社保還沒有由稅務徵收之前,各地基本上都是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社會平均工資來確定繳費基數。這個繳費分為兩個檔次,即最高繳費基數和最低繳費基數,在最高繳費基數和最低繳費基數中,又分為300%、100%、60%三個檔次,不同的企業,可以根據經營狀況來進行選擇,無論企業選擇那個檔次的繳費基數,都是合法的。

第二,為什麼要確定繳費基數?

這其中的原因很複雜,也是不得已而為之。一是我國的企業經營狀況千差萬別,如果搞一刀切,部分實體經濟難以承受;二是社保制度設計有一個兼顧公平的問題,設置300%的限額,就是為了防止退休後,那些拿高薪、年薪的人,退休後繼續拿高薪,設想如果一個拿幾百萬年薪的人,按照實際工資額來繳費,那退休後仍然可以每個月拿好幾萬,社保的退休金實際叫基本養老金,就是解決一個基本養老的問題;三是設置60%的最低繳費比例,實際就是為了吸引更多的企業都能參保,使員工退休後能有基本的退休保障。

第三,為什麼有的企業不繳納住房公積金?

很多企業都繳納了五險,特別是很多民營企業都沒有繳納住房公積金,社保是由社保部門管理的,是《社保法》明確規定必須繳納的,社保屬於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管理;住房公積金屬於住建部門管理,其執行的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由各級人民政府設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徵收,雖然也屬於必須繳納的範疇,但是由於各種原因,其強制性沒有社保那樣的力度大,一般非上市公司處於可交不可交的範圍。

總之,民營企業按照最低標準為員工繳納“五險一金”,主要從經營成本來考慮的,其目的就是為了節約人工成本,同時又不至於違法;2019年,隨著《社保法》的修改,相關配套政策的出臺,這種情況有望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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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五險一金按照最低基數交費是不合法的現象,公積金不交依然是違反規定的,但民企仍然這麼操作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節約企業的成本,下面我們會算一下這樣操作企業到底能節約多少成本。

五險一金的相關法律規定中,原話是要求單位足額給員工繳納,可以理解為月工資10000就按照10000作為社保和公積金的基數,但是社保實際操作中也規定了最低的繳費比例,不能低於上年度社平工資的40%,60%,北京上年度的社平工資為月8467元,年工資101604元,所以最低的社保基數為3387,5080,因為有些工種的工資是低於3387的,為了統一,要求工資低於3387也要按照最低基數申報社保,即便工資2100,也要按照3387申報。

所以最低的繳費基數則成了企業節約成本的突破口,惡意把工資高於3387的都按照最低申報,不管工資8000或者10000都按3387走,在繳費比例不變的情況下,如果月工資為10000,按照實際基數申報的話,企業每月承擔的費用大概為3100,個人承擔的為1000,如果月工資10000,按照最低基數3387申報,那麼企業僅僅承擔的費用為1240元,個人承擔為382;可以看出一個月在一個人身上企業就可以節約1860元,一年就能節約22320元,如果企業有100個人,每年最少能節約223萬。

但是在2019年起,社保交給稅務徵收後,要求所有單位必須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否則必會嚴查,而對於公積金,雖然說目前還沒有強制性的要求,但《公積金管理條例》中也有規定應當給員工交,只是執行力度不大,後續一定都會提上強制的日程。

而對於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的情況,對於個人來說,將來在退休的時候就能看出明顯的差距,最低基數交的會比足額交社保領的養老金少2/3,如果你的同齡人足額交,你最低交,那麼他領3000每月的養老金,你每月只能領1000元,當然對於企業沒有足額給員工交社保的情況,員工自己可以舉報改善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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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大多數民企五險一金按照最低工資交甚至沒有公積金?

大約在四年前,筆者在某論壇做演講嘉賓,會後一個人向我諮詢。他是一個木製品廠的老闆,他們廠主要是生產傢俱之類的企業。因為其他參會者多是企業的HR,我對企業老闆來參加此類的社會保險政策會議比較好奇,所以聊的比較多。

他說,原料成本高,行業競爭壓力大,利潤很低。所以他關於費用的支出他非常在意,自己身兼數職,每個月交的保險費用都由他親自負責,但因為對政策不是很瞭解,他希望知道欠繳、少繳社保費用對他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會負什麼責任。

他的廠子有一百多名員工,招工時,他一般只招年輕員工,最好是農村出來的低學歷員工,這些人對社會保險根本不在乎,只是希望每個月到手的錢能多些。員工流動率高,每個月都要招十幾個,走十幾個,來來回回增減社保也很麻煩。所以,他儘可能地不給員工繳社保。

我問他,如果勞動者向監察投訴或提起仲裁怎麼辦呢?他是這樣回覆我的:走十個人,可能只有一、二個人提出這方面的要求,給點錢補償就是了。提出仲裁的,打官司就是了,仲裁裁決、法院一審、二審,拖下來半年就過去了,沒有幾個人打工者耗得起。即使偶爾被勞動監察罰款,畢竟還有八、九人不知道提這方面的事,還是省下的多。

對於一些技術骨幹,他選擇交保險,但也只是按最低基數交。


針對題主所說的是不是大多數民企未按規關為勞動者繳納的五險一金,由於沒有十分權威的數據,不敢妄言,但我知道,在部分民企中確實存在,甚至從網友的反饋上來看,小部分國有企也有欠繳、少繳、不繳的現象存在。


要問為什麼?原因很簡單,利益。

我們大家都知道,如果勞動者的上年度月均工資為10000元,那麼用人單位需按10000元為基數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約支付3100元的保險費用,勞動者個人亦需支付1000多元的保險費用,到手工資不足9000元(未考慮個稅)。換句話說,用人單位聘請了月薪萬元的勞動者,需要支付的直接人力成本就在14000元以上。

而如果減少社保繳費基數,如按5000元為基數繳費,那麼企業支付的社保費用為1600元左右,勞動者個人繳納500元左右,這樣,用人單位支付的直接人力成本僅為11600元,勞動者到手的工資為9500元左右(未考慮個稅)。

這樣一來,企業的成本從一個人身上就減少了2000餘元,而且,勞動者的收入表面上還增加了,提高了競爭力。

繳費公積金也是一樣的道理。





老王觀職場


中國八成的勞動者在民營企業就業,民營企業少繳、欠繳、不繳國家規定的“五險一金”早已經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通過監管,這幾年已經大有改善。這些行為:

首先,損害了勞動者權益,使得他們退休後養老金較低,公積金少,許多保障權益受損,甚至得不到。

其次,這是違法行為,企業沒有依法經營,企業治理有問題,也損害了國家形象。

再次,造成了國家損失,本來國家支出“五險一金”費用,由於企業少繳、不繳,對國家財政影響大,造成國家負擔多。這也造成企業間的不公平、不平等競爭。

民營企業這麼做的主要原因:

一是降低企業成本,提高利潤。一句話,就是想少花錢,維持經營,自己多掙點。



二是不懂“五險一金”制度的重要性。的確許多企業對社會保障制度瞭解不夠,認識不足。所以執行起來不認真。


當然地方人保部門也有監管責任,有地方保護主義傾向,隨著稅務機關統一徵收制度的實施,相信這個問題馬上可以解決,勞動者權益將得到有效保護。


始寧郡主


這個事情是相當矛盾的。

按照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要求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給職工繳納社保五險和公積金。

勞動監察部門、社保經辦機構、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負責相應的行政職責,有督促用人單位繳納社保的義務。他們可以通過各種行政執法行動,檢查企業,要求不合法用人單位履行法律義務,繳納社保公積金,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可以通過行政執法權責令改正、行政處理、行政處罰、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可是,民營企業是我們國家經濟的造血機器。據《企業年度報告(2018)》顯示,中國目前有開業狀態企業2009萬家,民營企業佔88%,吸納就業人數1.55億人。

民營企業對稅收貢獻超過50%,對國內生產總值、固定資產投資以及對外直接投資佔比均超過60%,技術創新和新產品佔比超過了70%,城鎮就業佔比超過80%,對新增就業貢獻率達到了90%以上。

民營企業有其自發性,會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獲取利益。很多民營企業不給職工繳納五險一金,就是從自己獲取的利益最大化角度考慮。

2018年經濟困難,很多民營企業經營也十分困難。不過當時國家從機構改革的需要出發,要求推行社保徵繳移交稅務部門,引起了民營企業極大的反響。因為稅務部門掌控著民營企業發放工資的信息,如果稅務部門以此為依據徵繳社會保險費的話,很有可能讓民營企業不多的利潤消失掉,也會造成大批民營企業倒閉。

實際上這種擔心多餘了。移交稅務部門徵繳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的核定能力是由勞動部門負責。所以,並沒有太大的徵繳變化。


目前來看,大家默認的是尊重社會達成的共識。也就是說,職工如果不主動申請維權,沒有被勞動監察或者社保稽核等執法部門查處,那麼就暫時不會處理。如果職工維權的話,肯定會依法依規處理的。

人社部門正在抓緊研究制定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有關規劃。

隨著社保降費的推動,社會維權意識的加強,最終國家會努力實現所有企業都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像美國的社保養老保險參保率已經高達94%以上,

我們國家也會不斷完善企業年金計劃和個人退休金計劃,努力打造養老保險的三大支柱。未來我們的退休金來源會更加多元化,退休金也會更加充足。

總之,社會在進步,未來養老計劃也會越來越好的。最後,還是建議有維權意識的年輕人抓緊維權比較好,隨著時間推移,維權會越來越難的。


暖心人社


亮亮1693175:社會保險共包含五個方面: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我僅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為你回答。

先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只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才會出現你說的情況。在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是由供職單位與你個人共同繳費的。正常情況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是按職工工資的28%繳納的,單位按職工工資的20%繳納記入統籌賬戶,職工按8%繳納,由單位代扣代繳,記入個人賬戶;當你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時,以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的28%為你繳費,單位按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20%繳費,記入統籌賬戶,職工以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的8%繳費記入個人賬戶,由單位代扣代繳;當你月工資高於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300%時,單位就會以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的20%為你繳費,你以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的8%繳費記入個人賬戶,由單位代扣代繳。

再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在職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與職工共同按職工月工資的8%按月繳費,職工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工資時,按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工資8%按月繳費。這8%的繳費由職工供職單位負擔3/4記入統籌賬戶,個人負擔1/4記入個人賬戶。

你所在企業為你按最低檔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說明你的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當你的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社會職工平均工資水平時,你會發現企業與你共同繳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會高於你的工資。

至於你說有的私企沒有住房公積金,一是可能由於企業經營困難,經批准緩交。二是由於企業為了節約成本故意不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總之,如果沒有住房公積金,你可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諮詢或反映。


我愛我家214230147



依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五險一金繳費是有規定的,不論集體還是民企職工,參加工作30日內必須要與企業或者私企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要求單位替你繳納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律規定的強制責任險,是企業、個人、政府三方籌集資金為在職職工繳納的社會福利性保險。

根據樓主的描述,職工和企業繳納的社保到個人賬戶怎麼這麼低,請你注意繳納的費用是按照職工基本工資繳納,基本工資不包括獎金、津貼、加班、補貼等。

假設:您每月工資加補貼合計5000元,扣除各類補貼2000元,實際您基本工資只有3000元。扣除您個人應繳部分,養老保險8%,醫療保險2%,失業保險0.3%~0.5%。如果企業再為您繳住房公積金5%~12%。您自己可以計算一下,到手的工資就一目瞭然了。如果對單位繳納五險有不瞭解的地方,可以諮詢當地社保部門。

關於住房公積金的繳費,明確告知,住房公積金不是法律規定的,主要根據企業經營狀況,有能力的企業應當為職工繳納。如果企業連工資都發不出來,哪有閒錢為您繳納住房公積金。如果有疑問請您諮詢當地城鄉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樓主你好,大多數民營企業只繳納五險並沒有繳納公積金,這是很正常的,因為只有這個五險是屬於法定強制為員工要購買的處於一個法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企業和單位都不能夠拒絕購買,但是這個住房公積金並不屬於法定的責任和義務,所以說很多企業不為員工購買住房公積金也是這樣的一個原因。

因為他給員工購買的這個社保,按照最低繳費基數去繳納這個社保的話,相應的會降低企業的用工成本。這樣的話就會增加企業的一個經營利潤,所以說這是企業的一個做法,當然從2019年社保稅改以後,那麼就不能按照這樣的方法來給員工購買社保的,一定要按照員工本人的一個工資標準來購買社保,這就是社保稅改的一個目的和必要性。

所以說在2019年以後,那麼實際上自己的社保繳費應當會提高,因為很多人的這個工資待遇會高於你們當地的一個最低繳費標準的,所以說自己的這個社保待遇相應的就會提高,但是到手的工資如果在工資基礎上可能會減少,因為這樣你社保的個人交費部分相應的增加了,所以說你到手的工資肯定就會減少了。


社保小達人


我們國家沒有這些事情,資本主義社會才有這些事情發生


沒得425


究其根本還不是為了降低成本,你做老闆也會這麼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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