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購買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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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是不符合《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的,屬於違法行為。

具體的法律條款參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和《勞動法》的相關條款,法律條款我就不再贅述,很多人都會遇到單位不交社保的情況,那麼我就告訴大家怎麼才能處理好。

題主問題解答

先說題主的問題,按照法律規定,入職30天內單位應當給員工繳納社保,逾期都屬於違法行為,所以單位承諾你兩年後繳納社保已經嚴重違反了社保法的規定,可以提起舉報或者仲裁為你進行賠償補交,從入職以來的社保都要進行繳納,並且單位和單位負責社保的同事都會處以罰款,單位的罰款金額是社保費的3-5倍,單位主管人員的罰款是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處罰。

還有單位讓簽署自願放棄社保的協議,這個也是滑天下之大稽,根本沒什麼用,即便白紙黑字寫清楚也沒有效力,因為協議是出於違法《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所以無效,任何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必須是在遵從法律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否則簽了也是白籤,員工在主張補交社保時依然可以提起舉報或者仲裁,該賠償還是如數賠償。

所以題主這種情況,單位已經嚴重違法社保法了,向社保部門舉報或者仲裁都可以為你解決。

大眾普遍問題應對及解決

很多企業都有各種奇葩規定,諸如試用期不上社保,只給優秀員工交社保或者單位沒有社保,簽署自願放棄社保協議等等理由拒絕給員工交社保,類似的行為都屬於違法了社保法的規定,如果在入職任何一家單位時聽到這樣的說話,大家都可亮出“ 殺手鐧 ”,也就是社保法的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入職三十天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因為《社會保險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中均沒有提及試用期不用給員工繳納社保的說法,所以只要入職單位一個月以上,單位都有責任為職工繳納社保,違法不繳納的,員工都可舉報投訴,隨著現在社保政策的變化,大家的社保待遇越來越受重視,一般只要投訴了都會有相關部門追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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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杏豆


冠冕堂皇的話誰都會說,留言裡張嘴就上法院的也不在少數。也許都對社會了解不深,真正去過法院的人沒有想去第二次的。對於一個社保都拿不到的崗位來說,跟五星級酒店打官司根本就是天方夜譚。調解勸說,一審二審,拖你2年一點問題都沒有。而你的人生有幾個兩年可以浪費。

這世界生來就是不平等的,有的人出生時嘴裡喊著的比普通人三代努力的回報還多。與其意氣用事,不如順應社會環境。要麼改變自己,多學習多努力,當你的職位變得至關重要的時候,你根本不用為了社保操心。

這個社會只有對強者才存在公平,對弱者來說,過去沒有公平,現在沒有公平,未來也不會存在公平。


他知道我知道他知道


如果與該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如果不購買社保相當於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

樓主可以持有自己的勞動合同書。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大隊進行投訴。也可以去人民法院進行起訴。因為勞動合同書是具有法律效應的。不給你買社保很明顯違法了。

所以說,簽訂一些主動放棄補償社保的,一些協議都是無效的。因為任何協議都不能大於法律之上。

但是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書會比較麻煩一些。你就要收集與該工作單位之間交集的一些證據,比如說工資條,飯卡或者是之類的一些東西。


社保小達人


依據勞動法用人單位都有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即所說的“五險”,通常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這五種社會保險,這是是勞動法規定的必須要繳納的。

“五險”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由企業和個人依照法定比例共同繳納的,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則完全企業獨立承擔的,企業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種類不齊全或金額不足都是違法的。

1、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需要強調的是,企業以任何理由(比如經過口頭協商或書面協議員工同意不需要企業給自己買社保、企業將應付社保金每個月直接合併到工資裡支付給員工、企業經營困難等等)不給員工買保險都是違法的,沒有買社保可提請到政府人力資源部門的勞動衝裁庭或起訴到人民法院,企業方必定敗訴無疑。

考慮到員工特別是廣大基層普工法律知識有限,很多地方政府的工會、法律援助部門還會以提供無償法律諮詢、給員工聘請免費律師(費用由援助部門支付)等形式積極支持廣大職工依法合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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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歸讀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購買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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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來說,社保現在作為強制險,每個企業或者用人單位都必須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個人依法享受社保待遇,有權監督所在單位為自己繳納社保情況。如果單位沒繳納社保,員工可以向勞動局社保中心投訴並要求單位為自己繳納社保。當然,一般來說如果走到這步估計員工也沒法繼續工作下去了。所以只能是要求補交社保。

單位繳納社保五險一金。裡面的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只有單位可以繳納,員工自己是繳納不了的。如果單位不繳納社保,員工一旦出現工傷並被勞動局認定為工傷,傷殘鑑定出來後評上級別在發生勞動仲裁時單位要承擔全部費用而不能享受到工傷保險基金。這無意中也會加大公司的費用!

有時候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就不給員工買社保或者採取自願買社保,這樣的做法都不對。社保是強制險!一旦出現社保勞動糾紛,最後吃虧的只能是公司單位!

所以,作為公司領導還是要按照國家勞動法依法為員工繳納社保,這即是公司應該做的,也是為公司在可能的勞動糾紛中的自我保護!


歲月輪迴1


依據勞動法,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辦理五險一金,社保是其中勞動法強制規定的。但是,許多私企因勞動力過高,為了控制成本,不願為企業員工辦理五險一金,這從勞動法來說是違法行為,所以,員工可以依法去訴求勞動監察部門或勞動仲裁。



胖子厚道



用戶92493107987


社會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明文規定並且強制執行的一種社會福利,用人單位有責任和義務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

你簽署的那個所謂放棄社保權利的協議,和社會保險法相悖,根本就是廢紙一張。

用人單位從你工作開始就一直沒有為你參加社保,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你可以提出相關的經濟賠償,並且要求單位為你參加社會保險。



類似的案件辦理流程,一般是你先找單位提出你的賠償要求,如果單位拒不履行,則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之後單位仍然不履行,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你的情況比較特殊,單位侵犯你的權利長達五年,一般勞動糾紛仲裁的時效是一年,所以估計你的仲裁申請不會被受理。所以我建議你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這樣的訴訟案件,用人單位是必敗無疑,你應該可以得到一筆經濟補償。但至於能不能補交之前五年的社保,這個還不好說。各省人社廳的政策會有不一樣,建議你去當地社保局諮詢。

我是一名人社系統公務員,業餘時間在悟空問答上解答一些社保問題,如有興趣可以關注我,謝謝。。。


三味雜談


你要是直接要求單位給你補交以前的社保你這事情挺難辦。因為你已經自己聲明並且與單位簽了協議放棄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並且單位為此事每月為你多支付60塊錢已形成共識。如果你要從現在要求單位給你交養老保險,單位以此協議不同意給你交社保你可以到社保監察舉報此事,社保檢查肯定給你做主的,並且責令公司給你補交社保。你先到當地社保監察諮詢一下此事,那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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