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保,老闆用私人賬號發工資,員工提出離職,有沒有經濟補償呢?

蛋蛋816


樓主你好,公司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首先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當然你所在的公司老闆既然用私人賬號給你發工資這種情況,他就有效的規避了一些證據方面的問題。比如說你要通過勞動仲裁來申請自己的經濟補償!

那麼就需要提供有效的證據,來證明你曾經是這家單位的員工什麼樣的證據呢?就是勞動合同書或者是每個月上卡和對方的一個對公賬號,是不是你們公司的一個對公賬號,如果是你們公司的對公賬號,那麼完全是一個證據,就可以申請這個勞動仲裁。

這樣一來的話,實際上公司老闆用私人賬號給你發工資,那麼就很難維權。當然通過這金融賬戶的方式很難維權,實際上通過員工的證明也是可以的,一般情況下要申請勞動仲裁,你只要有三名以上的員工也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的,也就是說這三名員工都是你們公司的員工,那麼這種情況下也是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

因為這個問題你既然沒有購買社保,那麼我相信你的同事也沒有購買社保,所以說你和你同事可以一起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一個勞動仲裁,要求所在的公司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和這個補交社保。

實際上如果本人提出離職是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只有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你才能夠依法享受相應的經濟補償,你在公司如果工作一年以上,那麼可以享受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待遇。

而且除此以外,你還可以享受一個失業金的待遇。所以說這兩方面的待遇自己離職都是沒有辦法享受的,你只能等待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才可以享受到這些待遇。不過依法享受社保,也是你所在的公司應盡的義務,如果你的社保沒有交,也可以要求你的公司進行補交社保,那麼這個時候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這個爭議,是比較合理的選擇。


社保小達人


無論單位是用對公賬號或者私人賬號給員工發工資,員工在離職的時候都應該有經濟補償。

這種情況有兩個違反法律的點:第一個是公司沒給員工交社保。第二個是老闆用私人賬號發工資。

我們知道,按照社保法第58條的規定,公司應該在員工入職30天內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單位最少違反了社保法中的一條,而老闆想用私人賬號發放工資就是為了,避開和員工的這種勞動關係,原則上老闆用私人賬號發工資是不合法的,而對於工資以及員工的收入,應該選擇用對公賬號,如果說老闆選用私人賬號,發放的工資流水同樣也做到公司的賬務裡面去,那麼這個可以法外施恩。

說完兩種違法情況,我們再說員工離職的時候是不是應該有經濟補償?首先主動自己請辭的什麼也經濟補償都沒有,被單位解除的才有補償;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單位應該自員工入職30天內和七天勞動合同,而勞動關係是字員工入職的第一天就已經和單位形成了,所以不管是老闆用什麼形式給你發工資,都不會影響你和單位的這種勞動關係。如此說來,員工離職的時候,還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進行補償和賠償,要不要補償只區別你是主動請辭的還是被單位解除的。

如果請辭我說了沒有經濟補償,在說單位辭退你該如何主張補償,如果說有勞動合同存檔會相對好說一些,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此處還沒有社保,也沒有對公賬戶發放工資的流水證明你很這家單位在勞動關係。那麼在申請仲裁,進行賠償和補償的時候,你就得出具相關的能證明你和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各項證據,比如你在工作時的工作文件,你的工作郵箱,你的工作牌,你的名片,你的上班打卡記錄等等一系列可以證明你和單位間的勞動關係。那麼可以主張申請仲裁僅獲得經濟補償,如果連勞動合同也沒有簽訂的話,那麼單位應該自你入職滿一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

雖然你的情況不能獲得經濟補償,但是對於沒有繳納社保的這種情況,依然可以舉報投訴,讓單位為你進行補交。


筆記簿杏豆


這種情況員工提出辭職,當然應該給予經濟補償。

第一,用人單位未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用人單位應該給予經濟補償。

根據《中華人名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勞動者按照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經濟補償。

第三,經濟補償的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繳未繳納的社保。

用人單位除了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外,還可要求補繳在其單位工作期間的社保,用人單位拒不補繳的,可向勞動部門舉報或是提起勞動仲裁。

總之,用人單位未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員工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給予經濟補償,並可要求補繳未繳納的社保。


幫兄愛唱歌


未繳社保,員工提出離職,會有相關的經濟補償。

企業未給員工繳納社保違反了勞動保障法規的規定,侵犯了勞動者在職期間足額繳納社保的權利。我們先看看員工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1)補繳在職期間應繳納的社保。

2)經濟補償金。計算依據是個人在職期間的月工資,計算標準是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6個月以上但不滿一年的,支付一個月。

3)雙倍薪資。這個需要看單位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者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違規。

4)失業賠償金。單位未繳納社保,員工無法享受失業保險金,由單位依據失業保險金進行補償。標準需要看所在地區的規定,比如重慶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

其次,我們看看老闆用私人賬號發工資,是否影響勞動關係認定。不影響,工資發送記錄只是證明勞動關係證據的一種。其他的,如工牌、考勤打卡記錄、工作日誌等等都可以證明勞動關係。在追求相關賠償的同時,必須注意證據的收集,證據不足,將會影響賠償的獲取。


Sunny簡單


提問者,你是不是和老闆鬧矛盾了,想辭職的時候收拾一下老闆?

現在不知道社保的人還有多少?恐怕每個打工的都知道社保。那為什麼有些人在職的時候不提社保,離職的時候卻想起來了?

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是自己提出辭職的,所以經濟補償是沒有的。如果你去勞動局舉報老闆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你會獲得一部分補償,不過先別高興,這部分補償你未必能拿到多少,因為這是補繳未繳納的社保,社保中只有養老保險個人部分可以在自己申請不繳納並提取時可以變成現錢。具體的就不給你說了。總之你要拿沒給你繳納社保說事,倒黴的是老闆,除了補繳還可能有罰款,至於你是不是也要補繳個人部分,我就不清楚了。不過最後得利的是國家。

做事要三思而後行,如果真的這麼想要社保,就找個給繳納社保的公司去工作。


大鳥5573


一、要先明確員工是否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

二、在有勞動合同的前提下,若員工主動提取離職,且沒有要求公司補繳社保,則公司是不需要做經濟補償的。

三、在有勞動合同的前提下,若員工被辭退,員工有權利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中心及勞動仲裁委提取訴訟,申請公司補繳社保。

三、若老闆一直用私人賬號發工資,存在偷稅漏稅行為,員工有權利向公司要求補繳個人所得稅。


人力資源最新快報


這要看為什麼提出離職,如果因為公司沒給員工繳納社保提出異議,要求公司補繳社保,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企業未繳納社保已經違法,員工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補繳社保。

老闆雖然是用私人賬號給發工資,但改變不了事實勞動關係,員工憑工作牌、名片、考勤記錄等證明與公司的勞動關係。而且老闆的這種發工資方式也是不對的。

所以綜上,員工以未繳納社保為由可以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不滿六個月賠償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滿六個月不滿一年賠償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以此類推。


饒本前



金和452


主動辭職一般不會有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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