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業單位開小車六年多了,單位不交社保,一直以臨時用工簽定合同,是否違反《勞動法》?

用戶280269694


非常確定的說,你所在的事業單位不給你繳納社保,已經涉嫌違法。勞動法規定的用工形式包括臨時工,應該按時繳納社會保險。

現在擺在你面前的只有三條道路,其一,積極主動的和單位領導協商,爭取不傷和氣的解決社保,哪怕不補繳,從現在開始交也行。

其二,協商不成,你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調查處理,當然你得做好離開單位的打算。

第三,忍氣吞聲的默默承受,不刻意去爭取,察言觀色,等待時機,或許有機會出現,其實就主要領導一句話的事。

以上三種方法以第一種為最佳,兵不血刃,修成正果。


誰也不怕


我國勞動法規定,單位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後,必須足額按時為員工繳交社會保險。凡不繳交者,視同違法,勞動人員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要求補繳社會保險,拒不履行的,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根據相關規定強制執行。類似這種情況,無論私企,還是國有企事業單位,基本上一告一個準,如果不是腦子進水了,單位的人事部門負責人一般不會犯這種地級錯誤,給自己惹來不必要的麻煩。

像題主說的這種情況,小公估計,屬於臨時聘用人員,與單位簽訂的也是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一字之差,天差地別,像這種情況,不交社保很正常,即便告了,也是不了了之。單位搞人事的應該很清楚這種情況,如果沒有十足的把握,不敢冒這種風險。更何況還是事業單位,都在體制內,有些事情只要沒有明確踩紅線,勞動部門沒法也不會去追究。

話說回來了,在事業單位開車,跟的都是領導,手腳勤快點,腦袋靈光點,領導一句話,還怕單位不和你籤勞動合同?別說籤合同,以後慢慢找機會解決編制都有可能。凡事都是自己做出來的,多餘的話,小公就不說了。

我是小公,專注體制問題解答,感興趣或有疑問的可以關注我,私信交流


80後小公


你所謂的臨時工合同如果是勞務合同,那不買社保是合法的,很多單位也是這樣做的。如果籤的是勞動合同,那不買社保就不合法了


煙雨松筱


不違法,你籤的是臨時工合同。


空白150617


你跟我一樣沒混好。


品味9838


跟領導一說 必須給你補上 觸犯勞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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