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10年但女方未上過班也沒賺過錢,孩子也沒帶過,離婚時女方卻要平分財產,這樣合理嗎?

駿馬天騎


在法律上,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收入及財產,若沒有特殊情況,原則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所以女方要求分割共同具有法律基礎,符合法律規定。


雖然現代社會追求男女平等,但就當前社會現狀,男女在就業機會、經濟收等方面仍存在著差距 ,女性在就業方面仍然或多或少受到一些歧視。更重要的是受傳統觀念所影響以及女性的天性,很多女性為了照顧家庭,為了撫育子女而沒有參加工作,甚至為了家庭子女而放棄原來不錯的就業崗位。這樣的情況下,作為女性為了家庭的付出而沒有就業,而沒有經濟來源,沒有經濟收入。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實行分別財產制 對於承擔家務勞動的女性來說是極不公平的,這與立法者的初衷是相違背的。

考慮到女方雖然沒有直接創造家庭經濟財富,但是其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貢獻並不亞於創造財產的男方,其為撫育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等,所以婚姻法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制有利於保護夫妻關係中處於較弱地位的一方的利益 從而真正實現夫妻地位平等。


葉律師


記得一個故事

妻子是個不錯的女人,雖然婚前愛玩,但是婚後一改從前,過著非常居家的生活。

第一個孩子出生後,他經常早出晚歸,說是為了生意交際應酬。妻子體諒男人在外工作的辛勞,並無怨言。

第二個孩子出生了,他更是經常晚歸,甚至在外過夜。妻子希望他能多一些時間陪她陪孩子,而他總是以事業為藉口,依然我行我素。


婆婆是個保守具有古老思想的女人,婆婆總認為兒子的種種,皆是妻子做的不好的緣故,於是對妻子的態度非常冷淡。


結婚八年,妻子終於對他下達最後通牒。妻子對他說:〝結婚八年了,你為這個家付出了什麼?為我做了什麼?〞他醉醺醺的說:〝我每天辛苦賺錢給你們,為了生活打拼,這些還不夠嗎?〞


妻子說:〝你認為這樣就夠了嗎?一個女人要的就只是這樣嗎?〞他不滿的表示:〝不然你還要什麼?讓你不愁吃穿,生活無憂,天天待在家裡,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有幾個女人比你過的好?〞


妻子痛心的說:〝結婚這些年來,你根本看不到我的付出,看不到我的苦。你不知道為何你的孩子忽然間長大懂事,你把一切看成是那麼的自然。〞

他不滿的表示:〝我沒付出?沒照顧你?給你錢花的是誰?孩子會長大不是我辛苦賺錢撫養的嗎!〞妻子漠然無語,她知道這一刻該覺醒了。

終於,她提出離婚,無條件的離婚,不要小孩不要錢,只想離開這個浪費她生命的男人,讓她不快樂的男人。

〝你知道嗎?從離婚後,我一直想為孩子及自己,找個可以代替他母親的人。但是,我喜歡的,孩子都不喜歡。〞

我問他:〝是不是孩子第一眼不喜歡的,你就不要了?〞他點點頭……

他開始自言自語了:〝我到現在才知道,原來孩子不會自己長大,我母親其實是很不可理喻的;原來家事是如此繁重,原來帶著兩個小孩根本哪裡也去不得,原來馬桶會那麼幹淨是有原因的。〞

他開始痛哭……我則陷入沉思中。我知道有些男人是永遠學不會去愛一個女人的。

有些男人需要女人,只是因為他們缺乏一個保姆,只是缺乏一個菲傭,或者是需要一個傳宗接代的工具。

原來馬桶是需要清洗的。到後來自己蹲在廁所洗馬桶時,才發現有一個女人曾經對他如此重要……

如果有孩子,千萬不要一時衝動離婚。造成無法挽回的痛苦,家庭主婦最累他們全年無休隨叫隨到。

孩子剛出生兩個小時喂一次奶,我想有過孩子的都知道吧!往往都是剛睡著孩子醒了餓了尿了等等……有時候被折騰的整夜都睡不著。。

說孩子睡了你也趕緊睡一會吧!可是還有那麼多事等你來做,洗衣服做家務什麼都弄完想休息一會孩子又醒了。

有人說孩子大了上學了就好了慢慢熬吧!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No!孩子越大需求越大!


孩子越大越需要陪伴,他會發脾氣、時不時欺負小朋友、抗拒上學、拖延時間等等……一系列需要你處理的事。

養孩子是一門學問,就像就像培育盆栽。 從小沒計劃好成長路線,那就形狀各異了。 除非你認為你家孩子屬於小白楊。 筆直的往上長。

然後你的女人就像陀螺一樣,24小時轉不停。


六點鐘起床給全家準備早餐,七點鐘出門送孩子上學。回家收拾家務洗衣服,(中午孩子不在家吃飯隨便吃點東西對付過去)洗洗刷刷一天過去了。好不容易歇會被老公看到了,於是就有了你在家多舒服什麼都不用幹。

這還是公婆不同住的情況下,如果公婆同住的話我想雞毛滿天飛吧!

(如果公婆明事理還好點,但是如果公婆……)

你的媽媽她婆婆會看不慣你老婆,會找各種各樣的麻煩因為他覺得自己的兒子賺錢很辛苦。她的兒媳婦在家很清閒享福,她覺得她的兒媳婦就應該比她的兒子辛苦。

她們付出的不僅僅是時間還有健康,青春,一切娛樂都和她們無關了。其實我最佩服的就是家庭主婦,如果不是因為孩子她們在職場這麼拼的話,我想沒男人什麼事了。

雖然我很佩服你們,但是我還是不得不說:女人還是要有一份工作,薪水不多但足以養活自己。女人永遠不要手掌朝下手心朝上,問男人要錢花。

因為一個獨立的女人,永遠都富有十足的底氣

“你吃不了掙錢的苦,你就得在婚姻裡翻跟頭。”

“我自己有面包,要的只是愛情。如果你連愛情都給不了我,那麼請問我要你幹嘛?你對我不好,你傷害了我,我可以很自然的離開你。”一個在經濟上和思想上真正獨立的女人,向來不會畏懼在婚姻裡的失敗。

她們只會讓自己,在識破渣男的伎倆之後,趕緊離開。

男人不要以為自己會賺錢就OK👌了,我從你的問題中我看到了嫌棄。你嫌棄你的老婆不掙錢,每天在家享清福很清閒。甚至於嫌棄她不修邊幅完全變成了黃臉婆,可是你怎麼忘記了她曾經也貌美如花?是什麼讓她變成了這樣?

男人多體諒下自己老婆,你的老婆你不愛會有人替你愛。俗話說愛老婆的男人,不會混的太差。

所以我認為平分財產很合理

編後語:有些人只有失去了才懂珍惜...好好珍惜周遭的一切人事物吧!


小陳與二師兄


給大家介紹一起真實案件。

我們村上有一個剛死了老婆的鰥夫,大概30多歲的樣子吧。老婆死後兩年,他“老木逢春”娶了個20多歲的年輕女孩。人到中年還能“老牛啃嫩草”,著實讓人羨慕不已。

由於是老夫少妻,他對嬌妻百般寵愛,恨不得時時刻刻捧在手心細心呵護。他自己在外面起早貪黑地賺錢養家,卻不讓嬌妻出去工作,甚至家務活也怎麼讓她多做一點。倒是自己和前妻生的女兒,他卻讓她多幫忙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務事,比如洗碗、掃地、洗衣服、甚至有時候還讓她做飯。旁人都覺得他對女兒過分了,但也沒人開口說他。

嬌妻受著丈夫的百般疼愛,剛開始還受寵若驚,不久以後便習以為常,心安理得地當起了“姑奶奶”。她每天只顧出去打麻將,家裡的事幾乎都甩給繼女,丈夫對此也是縱容到底。

這男子以為自己竭盡全力對她好,她會死心塌地地和自己過一輩子。誰知道人算不如天算,沒過幾年嬌妻就覺得他的身體年老力衰,加上拼命地工作掙錢,晚上總是不能讓她盡興。久而久之就在外面和一個年輕小夥勾搭成奸,隨後向男子提出離婚。

這男人雖然難以割捨,但礙於綠帽子已經戴上,一切都木已成舟,於是就只得答應離婚。但讓他始料未及的是,妻子竟然要求分割一般家產,他當然怒不可遏地不答應。於是,妻子一紙訴狀把他告上法庭。

法官認為,雖然結婚以後妻子只顧自己打麻將,沒有創造任何財富,但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之間實行共同財產制,夫妻雙方的婚後所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他們結婚以後男子掙的錢,都要分一半給他的嬌妻。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

於是,男子和她結婚以後,攢下的14萬餘元,被法院判決分了7萬餘元給她。到頭來男子空歡喜一場,辛苦掙錢卻給人家做了嫁妝,真是想想都能氣出內傷。


冰焰


提這種問題的人,基本是腦子有病,結婚十年,不賺錢,現在離婚,要求平分財產,這個要求是合理的,也是必須的。這個題主認知有問題,需要治療。

夫妻結婚,自然對家庭的分工不同,對家庭也都是從不同角度貢獻,你賺錢養家是貢獻,她勤儉持家也是貢獻,這種貢獻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只有分工不同。

像這個題住,認為只有賺錢才是硬道理,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咱們就拿這個題主的信息說事,看看這個妻子都幹了啥。

1、題主說,有一個兒子,這個兒子應該不是隔壁老王的,而是題主的,生兒育女這是妻子的貢獻吧。

2、結婚這麼多年,洗衣做飯伺候老公,收拾屋子,陪老公睡覺這是貢獻吧。

3、照顧老人,孝敬老人,這也是貢獻吧,如果沒有這些負擔,這個妻子也可以出去賺錢呀。

所以,夫妻之間,只有分工不同,而不分誰賺錢多誰就是大爺,誰離婚就要多分,另外,夫妻間的財產除特殊約定的,其他的都是共同財產,是需要平分的。

從題主提問的內容來看,他的妻子提出離婚,這是一個非常英明的決定。


韓東言


你找個代孕得給錢吧?生是生的錢,還有各種營養費,專人的看護費,算算代孕生個孩子多少錢?生完孩子找的月嫂一個月多少錢?孩子是你老婆帶的吧?別說你也幫忙了,能說出女人不上班就等於沒賺錢的男人不可能體諒女人的辛苦幫家裡幹活,你老婆估計除了有你給的生活費,基本也算是喪偶式婚姻了。

你得老婆做飯吧?得打掃衛生吧?得洗衣服吧?這一天24小時的全職保姆一個月多少錢?人家保姆還有獨立的保姆房呢吧?你老婆只能睡你床上,她還不如個保姆的待遇好呢。

你得解決生理問題,如果沒有老婆你得找女朋友吧?追女孩得請吃飯吧?得買禮物吧?得花時間陪著吧?鬧情緒了得哄著吧?這些花錢花時間花精力的事情你在你老婆身上沒做過吧?可你還是解決了生理需求,退一萬步說你去外面買的那也得花錢吧,還存在著潛在危險呢。

別說你給你老婆生活費了,你兒子不吃不喝了?水電煤物業不用交的?就算你上廁所不用紙你兒子也得用尿不溼吧?你算算你給的那點生活費真正花在你老婆身上的有多少?當然還得算算對你老婆這十年來對你爸媽的操心和照顧。你只管了你妻子一天三頓飯和吃穿用,就等於請了個全職保姆照顧你們一家子,還陪聊陪睡給生孩子的,每樣付出都算成打工的話,你妻子比你賺的多多了吧?

哪個保姆不是僱主家管飯?哪個保姆賺的錢不夠給自己買衣服的?碰到好的有錢的僱主說不定衣服都不用自己買,哪個保姆沒有自己的存款?可你老婆呢?好不容易存了點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有你一半。

你說那孩子也是你老婆的,生孩子不用算錢,那養孩子得給錢吧?離婚了孩子如果歸女方,你要每月給撫養費吧?你算算以前你每月給你老婆的生活費,減去現在你自己生活的基礎支出(水電煤物業吃飯以及生活消耗品的支出)剩下的錢後不夠請個保姆的?別說保姆了,夠不夠你再找個女朋友都是個問題。


溫暖126221886


首先,這事合法。

其次,這事合理。


夫妻之間,假如說男人掙的錢就歸男人,那女人生的娃就一定歸女人。

這種假設,一般人都不能接受,能接受的都是火星人,請忽略本文。


結婚10年,女方沒有掙過錢,但是維持了家庭的存在,後代的延續。如果一個男人結婚,只是為了經濟利益考慮,與幸福和孩子無關,那他何必結婚呀,找一個男人註冊個合夥企業算了,賺的錢肯定更多。


經濟利益只是婚姻的一部分內容,它對婚姻很重要,但是絕非全部,甚至不能佔據主要部分,要不窮人都別結婚了。婚姻的社會學意義,本寶在此就不過多討論,就說這經濟利益。


一個男人結婚時,他的對象一般都與他基本門當戶對。雙方對未來的生活有基本的期待,期待吻合,才會走到一起。如果擺明了,就被女方佔了大便宜,那男方可以不找她,換一個更好的呀。


既然結婚時,雙方差不多,比較般配,就不能因為結婚十年,才感覺在錢上吃虧了。女方是沒有出去賺錢,但是如果不是女方守家,男方能賺那麼多嗎;人的能力是有馬太效應的,如果這個男的一半顧家一半工作,他可能年薪十萬就很不錯了;但是如果家庭支持他全心工作,他比一般人多出一倍精力,就會勝出很多人,可能賺到50萬,從而取得指數般的效果。


而女方本來和男方是在一條起跑線上,但守家多年,賺錢能力上卻天上和地下了。如果結婚10年離婚,男方仍然可以大把的賺錢,而女方卻可能指望離婚分得的財產了。


舉個例子說明,男方和女方都是從農村走出來的大學生,結婚時兩人掙錢都不算多,後來生了孩子後,重視教育的女方就主要照顧家庭,沒有工作;但男方在十年裡事業蒸蒸日上,現在一年50萬。

因為結婚頭幾年是打基礎,沒有攢多少錢,所以十年離婚時,兩口子連房子帶現金,總共攢了200萬資產。此時兩人離婚,男方分一百萬,女方分一百萬。5年後,能掙的男方資產達到300萬,而不能掙的女方,資產還是100萬。


婚姻是一種契約,並且是一種無限責任的契約。走進婚姻的雙方,都是為了家庭好不惜一切代價。女方願意放棄工作照顧家庭,也是對家庭和丈夫的信賴。男方不能從開始都抱著你多我少的私心,利用女方的十年奉獻,打下自己的人生基礎後與女方爭利,這不厚道。


如果男方確實太能掙錢了,以至於和女方不能生活在一個層次對話了,婚姻裡充滿了各種障礙,熬盡了幸福,婚姻遺憾的走到了終點,那雙方也不需要勉強在一起,但是男方不能就盯著那點婚內財產,該平分就平分,搞點隱藏財產的小動作確實會讓人鄙視,尤其讓子女鄙視,就是再婚,再婚生的子女也會鄙視。


法律的背後是法理,法理一定是符合社會常理的。<strong>現代社會,不論是我國的成文法系,還是英美的普通法系,一般都把夫妻婚內財產視為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享有,離婚時一人一半。


於法於理,男人應該有個氣度,看似失去了卻是得到;看似得到,卻是失去!


陳百強有首歌這麼唱:

一生何求

常判決放棄與擁有

耗盡我這一生

觸不到已跑開


一生何求

迷惘裡永遠看不透

沒料到我所失的

競已是我的所有


婚姻法律寶


這男的腦子那根線搭錯了,付出的時候沒看到她的好,分財產的時候看到老婆的壞處了,陪你吃陪你睡,請保姆找小姐錢少了還不跟你吶,還有你用一分鐘的時間擁有了一個和你姓喊你爸爸的孩子,而女人吶,吃不好睡不好,沒日沒夜的照顧,還有上學,教育,為什麼現在的孩子都特粘媽媽,因為孩子的意識裡大小的事找媽媽就好,做爸爸的高興的時候抱一下,不高興懶的理,回家還像個爺一樣,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當然,有少部分男人還是挺心疼自己的媳婦的,回家知道幫老婆分擔)還有侍候老人,為什麼男人自己的父母,媳婦侍候是天經地義?老人對媳婦付出了,媳婦情願侍候,那種月子不管,孩子不看的老人,再加還拿離婚說事的男人,媳婦是丈母孃生丈母孃養的,你打著掙錢的名義把一切丟給媳婦,現在問這個問題,我感覺這男人枉為一個“人”字,也不知道“擔當”兩字他如何理解?(看過一個故事,經過是一樣的,但結局是,男人把孩子,房和存款都給你妻子,別人問起時,他的回答是:孩子從小跟著她,跟著她我放心,她為了孩子捨棄自己的事業做家庭主婦,房和存款給她,以後就不會因為生活還困惑,我是男人,一切都可以重頭在來),這是何等區別??


開心吉祥5


結婚十年沒工作,家產分一半覺得很可惜。結婚的時候也沒想人家孩子吃你家飯,穿你家衣沒有?別人家掌中寶嫁到你家,結婚生子,苦度春秋。熬成了黃臉婆,你開始質疑值不值的問題了?如果一切都以錢來衡量的話,從哪個角度來說創造的價值都不是用錢能擺平的。結婚前女方是有工作的,也有工作能力,懷孕生子後成了全職太太,一切都成了以家為中心,一個女人在家便成了安,安心工作,安度日月,安安靜靜,相夫教子,勤儉持家。算一算,保姆的工資,保安的工資,保潔的工資,生孩子的付出,那是以命來換的幸福,女人是無價的,離婚該不該給女方一個交代。

婚姻法也明確規定,結婚後,工作,獎金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素利954


我不是律師,也沒離過婚,我把婚姻法關於夫妻共同財產和離婚如何分配截圖下來了。(如圖下方)

正常人一目瞭然。

看到幾個熱門回答中的槓精們在下面吐槽,說遇到在家不願幹活的老婆。那我們回到題主的描述:沒上過一天班,也沒賺過錢。

是的,也一目瞭然,這個想離婚又想讓妻子淨身出戶的男人,他想了半天,想到了這個理由:妻子沒有給家裡賺過錢。

他可能實在想不出其他理由了。比如妻子好吃懶做,比如妻子有外遇。那麼我們應該能夠描述出,這位妻子就算不是勤勤懇懇地當了十年的全職媽媽,那也是實實在在地當了十年的全職媽媽。

讓我“呵”他一下。

提問的男人有點良心,就好好對老婆,看看其他回答者算出來的保姆費,老婆真是保姆身份那工資也不是你付得起的,如果離婚就好好處理財產,給十年沒有工作,可能離開這個家庭都難以生存的女人一個好好的交代!!!!如果不離婚,幡然醒悟的話,就不要再以為賺錢就是一切,不然,你也去當個十年全職爸爸?

還有其他槓精們,如果想舉個栗子證明世界上有好吃懶做的妻子,可以去另外提個問題,下面應該會有很多人啪啪啪地為你們鼓掌。這個提問者不值得你們為他槓。😶





嵐魚online


這個不現實吧,不上班她總會打掃家裡照顧家裡的吧,總是她懷孕生子的吧,沒帶孩子?生下來就沒碰過孩子嗎?有些女人是比較懶但是肯定不會誇張到什麼都不管孩子也不碰吧。也許男人覺得女人什麼都沒做過,不代表她真的什麼都沒做。我婆婆也在家說不種地了專門給我帶孩子(還留了倆畝小塊地)可是她才五十就整天這疼那疼的不能動倆畝地她整天下地忙不完(幹活又慢又精細又笨)煮飯恐怖的我吃不下,我就是上廁所或者洗澡時讓她看一會,都是我自己照顧自己每天帶孩子出去玩。外人親戚也都說我婆婆專門給我帶孩子的,我不用家務不用帶孩子呢。婆婆都不打掃她房間跟廚房髒的不行。我房間都是自己打掃衣服也是自己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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