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意取消物業由社區管理嗎?為什麼?

喇嘛355


你同意取消物業由社區管理嗎?為什麼?

我曾經參與過一段時間的小區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有過合作,也採取過業主自治的方式,與有關部門和社區都打過交道,所以對小區管理還是有些感受。

首先,我認為物業不需要取消,但是小區管理的方式應該多元化。也就是說,除了物業服務的方式之外,應該允許社區管理、業主自治等多種方式存在。

一個小區究竟採取怎樣的服務方式,必須由業主大會來決定,而絕不能由開發商或有關方面來指定。

其次,業主委員會要通過選舉方式,更要選出有熱心、有公心的人來參與。只有把業主委員會做實了,小區管理才有發言權,大家也才會齊心協力。

再次,有一個細節比較重要,那就是公開透明。無論是物業服務,還是業主自治,都必須堅持公開制度,特別是物業費用的收支狀況,必須要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進行公開,這一點如果不能堅持,就不能取得小區業主的認可。

很多時候,大家相互之間不信任,就是因此而來,物業認為自己沒賺到錢,可是業主又認為物業賺了不少錢,所以公開之後,大家就相互理解了。比如小區的廣告費等其實屬於業主共有,但一般物業都沒有公示過,還有哪些業主欠費的,其實也要公示。

還有一個問題比較現實,就是當前的小區管理,社區似乎成了一個旁觀者,幾乎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在社區看來,他們認為小區與自己無關,也沒有從中得到利益,所以不怎麼主動介入物業糾紛。

我覺得,社區直接介入管理,恐怕不太現實,畢竟社區人數也有限,關鍵是要發揮社區的組織、監督、監管功能,確保物業、小區自治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碧翰烽


同意,本來是不同意,因為樓上裝修,

先是把承重牆給拆了,投訴給物業,物業剛開始還不當一回事,後來樓上不知是報負還是怎麼的,把我家天花板全漏溼了,連壁櫃裡的衣物都打溼透了,複合地板都泡壞了,住了十年都好好的家,被樓上裝修搞得一片狼藉,當時又要上班又要清理家務,又氣又累的我一下病倒了一個多月。找了樓上,樓上一家老小全跑過來承諾負責把我家恢復原樣,還給了我他家兩個電話號碼,說有什麼事直接給他們打電話,這個號碼打不通,打另一個號碼,我以為他們是真的知道錯了。誰知道,樓上快裝完了,都不說裝修我家,當時為了補裝修,我專門辭工在家候了一個多月。眼看到了年底,樓上在我三番五次的催促下,勿勿忙忙地把天花板隨便弄了下,唉,看的過去就算了吧,我安慰自己。沒過多長時間,天花板有幾處就起泡了,我想算了,以後

自己找人修補下算了。有一次下大雨,封閉的後陽臺一地水,而且一層白色的東西,我看看關的好好的窗戶,突然頭上有水滴,才發現天花板溼了一大半,四處都在滴水,天花板已斑駁不堪,我給樓上打電話說了情況,樓上說,他家陽臺做了防水的,不可能漏,說他有事忙,然後就掛了電話。過了兩天,終於聽到樓上腳步聲,我站在他家門口,說請他到我家陽臺去看看,誰知道他和他老婆大聲衝我吼叫,說我得寸進尺,看他們好欺負些,叫我不要找他們了,去告他們去,一連聲叫我滾滾滾……當時把我氣暈了,氣得渾身顫抖,他爸也許看不下了,連忙對我說,我去看,我去看看。(現在我非常後悔,應該當時報警的,所以也奉勸各位,對野蠻裝修者,對自私自利者不要心存幻想,對他們的仁慈就是對自己的殘忍)他邊走邊小聲說,別跟他們計較,唉,沒辦法,跟他們沒法講理,說他已經跟他兒子媳婦不一桌吃飯,幾個月都不說話了。他看了下我家陽臺天花板,叫我跟物業說,我說,我就是跟物業說了,物業還是要找你們,你們沒裝修時,十年了,陽臺從未漏過,如果以前漏,我肯定要找物業處理,如果漏,我不可能年年都交物業費的。他說,你找物業,物業怎麼說,我們怎麼做。於是,我又去找物業,說真l的,我真是不想找物業,因為小區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反感物業。果然,一找物業,物業就說,你今年物業費還沒交,我說,這麼多年,物業費我每年都在如數交。今年我家漏成這樣,陽臺還在漏。不處理,是你,你會交物業費嗎?物業說,漏,你找樓上去。找我們沒用。我說,樓上叫我找你們,說,你們叫他們怎麼做,他們就怎麼做。物業大聲說,算了,你也不找我,我也不找你。我說,您這話是什麼意恩?物業說,你樓上那家不清白的狠,上次把承重牆拆了,我說他,他跟我鬥狠,狠的不得了,後來我找來房管所,城建局幾方施壓,他才聽,那家不講道理的很。我說,你不找他兒子,找他爸爸,他爸爸還比較講道理。我把電話號碼給了物業。物業說,那我只能說試試,說不通你莫怪。你先把物[業費交了。我說,物業費還怕跑了不成,他不補漏,那只有你物業補漏。物業說,那算了,你的物業費,我也不要了,你的事我也管不了,你們自己外理去。我說,你是物業,處理這個事情是你份內的事情,只要把事情處理好,我立馬交物業費。物業說,那我試試。過了幾天,樓上的和物業來看我家陽臺,物業問樓上怎麼做的防水,樓上把原來的開發商做的防護欄砸掉後,換上了不鏽鋼鋁合金護欄後,沒做防水,所以導致滲水。物業教樓上一些防水補漏知識。樓上的頻頻點頭,說過幾天就修滲水點。又過了段時間,樓上的兒媳婦板個臉帶著一老頭來看陽臺天花板,老頭老眼昏花,居然看不出那麼明顯的溼印記,搖頭晃腦地說,這不是剛漏的,漏了好幾年的。樓上的忙道:那我要搞清楚,到底是我們的責任還是開發商的責任,如果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擔,開發商的責任要找開發商擔。我強壓怒火,剋制自己緩聲說:是你們裝修後才開始漏的,騙人是小狗。你可以去物業查查,如果漏,我不可能年年如數交物業費的,就因為你們裝修漏到我家,害我今年物業費都沒交……太累了,不想寫了。反正一年多了,後陽臺依然在滲水,地板沒給修補,上個月樓上裝的空調呼呼地響,空調水滴到我家空調上,滴滴嗒嗒地響,吵l的人抓狂……物業三天兩頭地催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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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取消物業讓社區管理的都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我們小區一部分是還建的,一部分是商品房,所以暫時是由社區聘請當地的大爺當門衛,垃圾清運由外面負責,說一下好處就是入住三年沒交物業費,壞處就是小區內路兩邊都是車,外來戶押個行車證就可以進,尤其是本地認識的,更是隨便進,小區門口兩邊都是停的車,也沒人管,前段時間小區很多流浪狗也沒人問。如果讓我選擇,我寧可一個月交百十塊的物業費,畢竟說一百塊錢出去吃頓飯都不夠,還不如讓全家人過的舒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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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感覺現在的物業公司是一個畸形發展下來的產物!本來我們以前的社會發展中一直是街道管理住戶,管理小區這可好沒有街道的事,就出現個物業公司!物業公司就是吃乾飯,本身物業公司一點作用都沒有,白白養活物業公司這是不對的,業主的錢就是為了養活一群無賴嗎?不是的!

我2018年幹了一年的物業保安,我來說說裡面的事吧。首先物業公司經理是關係戶去的,天天啥都幹不了就是讓保安員們送禮,而且下設的收費員,保潔,保安員,保安隊長都是是乾飯,保安員都是關係戶為了去了為掙錢,其實根本不能保衛小區安全。而且物業提高業主小車超時多要錢,難道這不是變相的黑惡實力嗎?所以說,我希望業主團結起來把萬惡的物業黑公司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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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現在的物業違背了初衷,本來物業就相當於業主的管家,而現在物業是業主的主人!這就會升級衝突!2、監管漏洞,沒有專門部門強有力的監管物業!導致物業肆無忌憚!3、業主大多法律意識淡泊,不會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4、社區街道就可以管理社區(最起碼是國家機構,事業單位性質)來管理!也就像農村屬於村委會管理性質一樣!每年都通過選舉!5、現在大多數像三線城市以下,都是開發商指定的,多年不變,根本好像沒業主什麼事。6、最嚴重的物業公司勾結黑社會性質來鎮壓業主,業主苦不堪言,裝修好賠錢賣的很多。建議國家一定要下定決心剷除黑惡勢力!現在打黑除惡效果很好,人民紛紛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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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本身定位就有問題!我自己的東西物件,還要出錢請人來管理,自己交錢找管理,不是自討沒趣嗎?業主請人來到小區是做服務的!所以第一要把物業管理改為社區服務,讓從事這一行業的人先有一個明確定位。其次,專業公司固然好,但現在物業管理基本上是一個黑洞,一個小小物業負責人,不用多久房有了車有了人也變肥了。為什麼會這樣?不是說幹這一行的不能房有車,而是業主在感受不到服務的同時卻見到管理者肥了,其中一定有問題。有個小區公佈的賬目,每月虧本,其中辦公費佔到支出的近半,說得清楚嗎?請來的人,收了業主的錢,業主得不到應有服務,還經常被訓斥,要求這些人辦事,豈不怪哉!問題是沒人管得住他們。交由社區管,至少政府系列可以找得到管他們的人,有說話的地方。


宗語


目前廣大的人民群眾要求取消物業的呼聲較強烈,主要是因物業是開發商指定或是下屬一個項目部門來負責小區的管理維修,也是因開發商建樓過程中留下不少隱患和缺陷,用自己指定的下屬項目部來擦屁股!如用社會其它單位來管理小區當時現狀,那麼就會發現多方面存在質量問題!所以開發商是很鬼的!用自己的下屬部門物業管理可起到遮掩耳目,起到緩衝作用!所以這些物業部門管理服務越來越差!只知全方位收費,而不提供實質性管理服務!所以群眾要求在社會上取消物業,沒錯!如社區居委會組織人員進行管理名正言順,由其社區抓各小區文明建設如衛生,車輛停放,公用維護等!效果會好!支持取消不規範的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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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同意!應該由人大代表向全國人大提議案,從新制定社區物業管理法,現有物業公司已經沒有存在的實際意義,建議;1、水由水務局管,電由電業局管,天然氣由燃氣公司管,取暖可以集中供暖,2、保衛由街道派出所管,調整監控錄像,掌握人員流動情況,解決糾紛,防範治安問題。3、衛生由環衛負責,解決垃圾分類,懲處破壞公共設施,處罰不衛生行為。4、樓道衛生,小區公共用電由街道居委會負責組織並統一收取服務費。5、權責統一,各負其責,統一監管,責任追究,形成社區統一領導。6、房屋修繕費用由國家撥付,社區實施,房管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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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本身就是一級黨的組織機構,讓他們兼管物業好處多多,最起碼這個機構的宗旨不是以營利為目的的,這樣就少了一個周扒皮!以服務社區老百姓為目的,事情的性質就變了。現在的物業公司他們的目的就是賺錢,我不賺個死活絕不罷休,所以什麼共公設施,什麼能出租的地方我都要拿來賺錢,給你們搞福利門都沒有!如果讓社區來管理物業,財務最起碼是透明的,物業費用收入支出應該是很清楚的,社區的管理人員本身就是國家工作人員,工資不用從物業收入中支出,物業收入可聘用一些年青保安和清潔工,維修工即可。而且長期下去可以將這聘用人納正式工人,給他們合理的社保待遇,穩定他們的生活,從而解決了社會的就業問題,而不是現在物業人員大部分是退休人員,幹幾天走人,工作不穩定。這樣有效地解決了物業當業主的矛盾,同時也杜絕了現在物業老闆只顧賺錢,侵害業主利人益的問題,物業管理的收益不是進了物業老闆的腰包,真正解決了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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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的管理有現有的物業管理交有當地社區管理,是一種好辦法,是一種有效的利大於弊的管理體制。肯定會得民心順民意。其理由,一是不會有亂收費亂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起碼能降低亂收費的不法行為。二是小區的管理會更規範更有效,更清潔。社區參於直接管理,能直接接受上級黨政組織及有關職能部門的指導監督,能公開公平的處理有關事務及存在問題。三是社區參於小區的管理能夠將黨的政策及有關中心工作貫徹落實到居民之中,並能避兔一些不文明的行為,如開設牌場賭博之風等。四是能有效快捷地處理小區內發生的一些問題,如打駕鬥摳臨鄰糾紛之類的問題。總之好處甚多應該儘快推行此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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