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昨日全市拆除“兩違”建築超10萬平方米

4月1日,全市各縣(區)堅持動真碰硬、攻堅克難,繼續開展“兩違”建築拆除工作。截至下午5時,我市組織拆除“兩違”建築超10萬平方米,其中惠城區0.82萬平方米、惠陽區3.55萬平方米、惠東縣1.43萬平方米、博羅縣1.01萬平方米、龍門縣3.16萬平方米、大亞灣區0.31萬平方米、仲愷區0.29萬平方米。

拆除“兩違”建築專項行動開展至今,我市累計拆除“兩違”建築53.34萬平方米,其中惠城區8.01萬平方米、惠陽區13.17萬平方米、惠東縣6.06萬平方米、博羅縣5.13萬平方米、龍門縣9.74萬平方米、大亞灣區5.21萬平方米、仲愷區6.02萬平方米。

首次啟動“裁執分離”機制解決執行難

我市大膽創新工作模式,化解困擾整治“兩違”難題。

一直以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存在沒收、拆除、整改“執行難”問題,為了啃下這塊“兩違”整治硬骨頭,我市首次啟動“兩違”案件快查快辦和違法用地非訴案件強制執行“裁執分離”機制。

過去的工作模式是對依法作出拆除或沒收地上建築物裁定的土地違法案件,當事人拒不配合執行的,國土資源部門只能依法按程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雖有受理,但由於執行力量不足、法定執行程序耗時過長,案件執行往往陷入困境,違法行為難以得到糾正。

在實施“裁執分離”機制後,各級自然資源部門對於適用土地管理法的違法用地非訴案件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法院在收到強制執行申請15天內作出裁定,由申請的自然資源部門強制執行,由違法用地所在鎮(街)牽頭相關部門組織實施,這意味著停滯多年的土地違法歷史積案清理找到了突破口。

專項行動成立市縣鎮三級檢查督導組

據悉,專項行動成立市、縣、鎮三級檢查督導組,對“兩違”建築拆除工作進行檢查和督導。

昨日,市級檢查督導組分三組,分別前往仲愷、博羅、惠東檢查。督導組對“兩違”拆除、臺賬建立、組織領導機構和運行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併到違法建設現場抽查督查。督導組傳達了市領導有關指示精神,強調要高度重視,同時也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項。

為了壓實責任,市整治“兩違”辦每月將對各縣(區)行動進度進行通報排名,對履職不到位、拆違不力,未完成整治目標的縣(區)、部門負責人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由市領導進行約談或者直接追究責任。

市整治“兩違”辦有關負責人說,拆違仍在強力推進,廣大市民要同心同德,共同建設美好家園,希望違建者自覺拆除違法建築,停止違法建設行為。市民可通過微信公眾號“惠民城管通”平臺、服務熱線12345或登錄惠州市網絡問政綜合信息平臺等方式反映違法建設情況。

知多D

違法建設主要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

而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則違反了《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內容進行建設,不得擅自變更;需要變更的,應當經原許可機關批准)的規定。

違法用地主要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過批准的數量佔用土地,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七條,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第八十條,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違法建設罰則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八條,《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十八條。

違法用地罰則是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二和四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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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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