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和企業單位職工,去世後能拿到多少撫卹金?

對於一些老人,去世後被用於安置的費用叫做喪葬費。喪葬費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權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親屬對死亡的受害人進行安葬所產生的喪葬費用的支出。這明顯是一種財產損失,對此種損失賠償義務人應當進行賠償。那麼,2019年,各類人員去世後的撫卹金和喪葬費的標準是多少?

機關和企業單位職工,去世後能拿到多少撫卹金?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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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機關人員死亡後喪葬費的補貼標準:

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供養親屬撫卹金的計發標準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可以依法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供養親屬撫卹金是把逝者生前的工資按一定比例發放給由其扶養的直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配偶40%,其他親屬30%,孤寡老人和孤兒40%。孩子應給到18週歲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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