綏寧縣:學習“約法三章” 落實“八項規定”

(通訊員 李斌 唐婷 記者 陸益平)“要嚴格遵守‘約法三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時刻牢記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4月2日,綏寧縣樂安鋪苗族侗族鄉紀委書記羅向陽在該鄉全體幹部會議上,對市委“約法三章”內容及責任追究進行了詳細的解讀。日前,邵陽市委印發《進一步嚴明紀律“約法三章”》的通知,綏寧縣各機關單位、鄉鎮迅速掀起學習“約法三章”的熱潮。

為鞏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堅決落實《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通知》要求,在嚴禁違規公款吃喝、違規配備使用辦公用房、違規收送紅包禮金三條紀律的基礎上,邵陽市委針對存在的三個方面突出問題,對全市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作出“約法三章”:嚴禁違規購買、收送菸酒和名貴特產;嚴禁違規飲酒和違規請吃、吃請;嚴禁賭博和違規打牌。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先免職後處理。

綏寧縣紀委監委駐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組長蘭序平認為:“‘約法三章’的出臺,給我們黨員幹部劃出了‘紅線’、標出了‘雷區’,讓大家更加明白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給那些‘揣著明白裝糊塗’的人敲響了警鐘,很好!”

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王躍軍在認真學習了《約法三章》後深有體會:“規定的出臺讓我們看到了市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決心和力度,這既是一道‘緊箍咒’,更是一道通往民心的‘契約’。希望我們的黨員幹部能夠自覺遵守‘約法三章’,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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