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農村社會形態:半熟人社會

費孝通認為,傳統的鄉村社會是鄉土社會,也是熟人社會,熟人社會不僅信息全對稱,而且有公認一致的規矩,以至於一些事情都不需要進行語言溝通。這種信息全對稱以及公認一致的規矩,可稱為“地方性共識”。地方性共識包含價值與規範,是農民行為的釋義和規範系統,由其形塑的農民的行為邏輯,可稱為鄉土邏輯。

未來農村社會形態:半熟人社會

鄉村熱舞的場面

原有鄉土邏輯發生變化

喪失地方性共識的熟人社會或許仍是信息全對稱的,但農民行為邏輯卻會演變成湖北荊門農民講的“怕餓死的會餓死,不怕餓死的不會餓死”,這一邏輯可通過以下例子來理解。在村莊公共品供給中,如在荊門農田灌溉時,有人想搭便車,不願出錢出力,因為他了解還有人比他更需要灌溉,更擔心因灌溉不及時而導致糧食減產,這些更需要灌溉的或更怕“被餓死”的人出錢出力提供了水利灌溉這一公共品,“不怕餓死”的人就搭便車免費獲得了公共品。這樣一來,村莊中 心高或怕“被餓死”的農戶就成為每次公益行動中其他村民期待的對象,其他人則從中受益。若這些出錢出力者要麼利益受損要麼受益最少,會首先成為“被餓死的人”,當他們無力再供給公共品,“不怕餓死”的人最終也無便車可搭。最後的結局是,村莊生產生活的基本公共品無法供給,所有人的利益均受損。

在缺少公認規範,無鄉土邏輯的情況下,信息全對稱的熟人社會,每個人都算計他人,結果是人人利益受損,社會基本秩序無法維繫。在當前中國一些農村,村莊信息仍然全對稱,但地方性共識卻陷入變動中,新的共識尚未定型,鄉土邏輯正在蛻變。熟人社會的含義已有變化。

村民異質性凸顯

199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發展和農民流動的增加,農村正在發生巨大變化,農民就業多元化,收入發生分化。尤其是進入2000年以後,大量農民進城務工經商,農民收入一半以上來自村莊以外,傳統的相對封閉的村莊結構解體,村莊邊界日漸模糊,農村社會多元化,異質性增加。過去習以為常無需語言溝通的地方性共識趨於解體,村民的就業、收入、交往、興趣、品位、需求都出現了差異。不僅在規範上,在信息溝通方面,村莊也出現了與之前熟人社會大不相同的邏輯。這種行為邏輯既不同於傳統鄉村社會,又不同於現代城市社區。

吳重慶將當前農村社會稱為“無主體熟人社會”。所謂無主體,一是指農村中青年大量外出務工經商,村莊主體喪失;二是指農村社會已經喪失過去的自主性,成為城市社會的依附者。吳重慶對村莊主體的強調非常具有啟發意義。他在較為實體的層面理解農村“主體”,認為隨著中青年農民週期性進城和返鄉,村莊相應週期性地呈現熟人社會的部分特徵。熟人社會喪失主體的深層內涵還包括農民對村莊失去主體感。這種主體感就是費老所說的農民與鄉土的利益關聯、情感眷戀和價值歸屬,主體感就是我們感,它觸發了農民對村莊的責任與關切,與農民在村與否沒有關係。有主體感時,遠行千里依然心繫故土,飛黃騰達後要還鄉回饋父老,最終還要葉落歸根;喪失主體感後,即使身在村內心卻在村外,村莊昌盛與否與己無關,自己得意與否也與村莊無關。

未來相當長時間內中國農村社會將是半熟人社會

筆者曾提出“半熟人社會”概念。總體來講,進入21世紀的中國鄉村社區可稱為半熟人社會,具有如下三個特徵。

第一,村莊社會多元化,異質性增加,村民之間的熟悉程度降低。

第二,隨著地方性共識的逐步喪失,村莊傳統規範越來越難以約束村民行為,村莊中因信息對稱而帶來的搭便車行為,加速了村莊內生秩序能力的喪失。

第三,村民對村莊的主體感逐步喪失,村莊越來越難以僅靠內部力量來維持基本的生產生活秩序。

半熟人社會將是中國農村一個相當長的階段,研究農村半熟人社會現象及其機制,是深化鄉村治理研究和理解農村政策實踐的重要方面。

“半熟人社會”的理論意義在於,社會學界乃至整個社會科學界長期以來受“傳統—現代”這個二元框架束縛,將社會形態的演變設定為兩種類型的替代,如機械團結—有機團結、共同體—社會等。費老當年也接受了這個框架,認為鄉土社會(禮俗社會)終將演變為城市社會(法理社會)。筆者認為,這個框架既無法準確理解農村社會變遷中的社會形態,或許也無法預判未來的農村社會形態,但研究者卻依然沿用這個框架,他們要麼認為當下農村依然是“鄉土社會”,要麼以“現代社會”衡量農村變遷經驗,呼籲用現代社會的公共規則取代鄉土規則、培養農民的公民意識、培育公共倫理等。這不能不說是農村研究者的理論惰性和社會科學研究的理論貧困。

“半熟人社會”這一概念為分析農村社會性質提供了一個三維框架,即“信息對稱”、“地方性共識”、“行為邏輯”,前兩者指向社會性質層面,後者指向微觀行為的層面,信息對稱和地方性共識狀況塑造著農民的行為邏輯。鄉土熟人社會信息是全對稱的,有地方性共識約束,農民的行為遵循鄉土邏輯。社會變遷中,信息對稱程度在降低,即農民的熟悉程度降低,地方性共識也在劇烈變動中減弱甚至喪失了約束力,這時的社會性質和農民行為邏輯是“禮俗社會”與“法理社會”都無法解釋的,需要研究者對其進行理論概括。筆者以為,農村社會將來不可能走向上述二元框架的另一端:法理社會(也就是陌生人社會),或許仍然是信息全對稱的,新的地方性共識也會形成並穩定下來,農民的行為邏輯也將不同於鄉土邏輯。但當前“半熟人社會”既對當下農村社會形態及其變遷過程具有很好的解釋力,對未來農村社會形態可能也具有較強的理論預見性。

據此,“半熟人社會”當是理解當下中國農村的基本概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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