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了,女方父母從不給補助,男方也不樂意,婚姻還能繼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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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話:啃老已成習慣的婚姻千萬別留戀,等男人懂事了,女人就老了。

對於啃老,我相信是絕大多數人都嗤之以鼻的事情,一方面來說,子女成年後本應該是賺錢去補貼父母的,而現在反倒成了父母要補貼子女,這著實說不過去。但是,更加過分的是,還有的是結婚了,仍然希望父母給予補貼的。

最近,就有一個網友給我發來這麼一件事情,故事說的是自己和老公去年結婚,但是,兩個人一直也都沒什麼穩定的收入來源,所以,基本上公公婆婆這邊也都會每個月給小兩口一些生活補助。不過,妻子的父母卻從來沒有給過什麼補助,這就引起了丈夫的不滿。其丈夫認為,自己的父母給錢了,那麼,妻子的父母也應該給錢,並且多次因為這事跟妻子發生爭吵,並一度以離婚相威脅。

說真的,看完這個離婚理由,真的是讓我驚出一身冷汗。這完全就是啃老不成就要離婚啊,這都是哪兒跟哪兒的邏輯啊。

首先,就其老公的這個思想來說,這真的是蠻可怕的。自己已經是成年結婚,已經是當了丈夫的人了,但是卻是不思進取,不單單拿著自己父母的補貼還不夠,想的還有老丈人的補貼。這真的就有點過分了。

說現實一點,難不成人家把閨女嫁過來,就是為了通過補貼來養你嗎?那為什麼人家不把閨女放在自己家養著呢?並且,現在以離婚作為威脅丈人家拿錢補貼的藉口和理由,這顯然是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啃老是有問題的。

所以,就單單從這個角度來說,如果這個男的一直不思悔改,那該離婚就離了吧,這種男人真的沒必要留戀。

然後,就從這個做妻子的角度來說,肯定也是有一定的問題的。畢竟,作為妻子來說,之前兩個人一直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然後享受著公公婆婆的補貼過日子,其實這本身就已經是不對了。

而作為妻子來說,本應該對丈夫進行及時提醒和鼓勵,兩個人一起努力奮鬥過上更好地生活。但是,其作為妻子卻默認了丈夫的啃老行為,並且跟著丈夫一起啃老。從這個角度來說,這肯定也是有問題的,也是應該反思的。

所以,最後也是希望父母在對子女的教育問題上多下點功夫,一味地溺愛到最後只能是害了孩子,我們作為父母更應該做的是鼓勵孩子自力更生,讓子女能夠自己養活自己。這不僅僅是對子女負責,也是對自己的晚年生活負責。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我真是想罵人,你他媽殘疾嗎?就算你殘疾你不會買個碗,出去跪著要,為啥父母要給你錢有錢就花沒錢就餓著老大不小了,人家嵩縣那個腦癱都知道上山養雞來照顧年邁的養父,你就算在不濟你能去工地出力嗎?還為什麼,為你媽啊!真是氣死人憑啥給你們補貼也成年了不穿尿不溼了好吧!我閨女兩歲都知道爸爸上班慢點,回家也知道跟爸爸說爸爸你工作辛苦了!你呢長這麼大了不思進取還要啃老啃的理直氣壯,你活著都浪費空氣,罵死你都活該真是個傻X 我說話比較粗俗但是我想說的天天光想著不勞而獲你這種人誰倒黴了八輩子把閨女嫁給你!真是悲哀


紫陌媽咪


早上忘吃藥了?非要女方父母補助你啊。秀逗呢?林子大啥鳥都有!我剛來我老婆這邊發展時,我們兩個人就提一個包,困難的你都無法想象,後來孩子吃奶粉,租房,你無法想象,沒要她父母一分補助,再說那時她弟弟還沒結婚,就更不要想了,人活自己,雖然我現在還在這邊發展,租的房子。但是我活的不累啊。除了沒房,沒錢,別的也都有了,人要活自己。我也不想當房奴,自己掙的錢夠自己一家開銷就好,現在最大的希望自己父母身體健康,就是對自己最大的幫助,她父母那邊小錢也沒少花,電話費之類的也給交。亂七八糟的。起碼我腰板直。做好自己,別老想啃老了!!!


醉眼看中國


本人認為,像這種結婚後,女方父母不願提供任何幫助,而男方也不同意的婚姻當然沒必要陸續下去。本人是70後,想當初我和老公結婚時,我家經濟一般,老公家裡更差,畢業兩年了連學費都沒交齊。但是,我當初沒想那麼多,只是覺得老公這人比較老實可靠,所以我們用現在的流行話就是裸奔。後來,我們都有比較穩定的工作,雖然雙方家裡都沒有提供經濟上的支持,但是我們後來還是依靠自己買房買車。所以,我認為,自己的生活要靠自己過,父母能靠一時靠不了一世。依靠自己努力得來的生活才更有幸福感。不過,就在今年,我被發現得了肺腺癌晚期,遠處多器官轉移,多處骨轉移。但是為了自己未成年的女兒,我會堅持治療,爭取看到她成家的那一天。

不過,題主提出這個問題,我想可能有三種情形。第一,女方家裡比較富裕;第二,女方父母可能不看好這個女婿,第三,女方家兒女雙全,但重男輕女。現在應該,不管是出於哪種情況,男方都應該摒棄掉靠女方父母的想法,夫妻雙方靠自己的努力去創造更好的生活。

另外,依我看,既然有人提出這種問題,這其實也有現實背景的。現在的年輕適婚男女多半都是獨生子女,父母都照護的好,沒吃過什麼苦。所以,在他們心裡,依靠父母是天經地義的。而這些都說明我們的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都有問題,我們的年輕人也需要端正自己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瀟湘妃子152107957


這問題問的,真心無語,說說我的故事吧,女方家人看不起我,我不怪他們,他們條件的確很好,我根本不配她,但是她卻認定我了,在一起7年。她家人最終妥協說先買一套房子再見面!!是見面!!幸好家裡拆遷了把我家所有拆遷費拿去做首付再貸款接近80w買了一套,現在就等她家通知了。只要女的好還在乎啥補貼,自己賺錢過日子吧,指望女方補貼這日子是過不好的!!!現在我的情況就是貸款80w,欠我老姐30w,雖然我老姐沒說啥,可是我不能不還的。拆遷分了一套120的房子我老媽一套75的,家裡還有自己蓋的一套,以及買的一套。這房子到時候全部出租,日子也不會太差我也不指望女方家長能對我多好,只要同意嫁給我就行了。7年了至今沒見面很奇葩吧。


不解釋快上班


不樂意!人心不足蛇吞象。

表姐是丈母孃,我來說說她的另類故事。

有次表姐出道題給女兒,她說:閨女,媽媽就喜歡大自然喜歡農村,等媽退休了回你姥姥的宅子,正好他們有三畝地,媽去種田,養豬,養雞,生產綠色有機食品,不外賣,全留自己人吃。首選是留給十九個人吃。

閨女,你猜猜是哪十九個人?

她的小公舉,猜來猜去沒猜全。表姐拿筆拿錢繪張圖,中心是自己夫妻倆+閨女3人,三個人延伸三箭頭,爸爸的爸媽+媽媽的媽媽又3人,你要出嫁有自己的家,你老公+倆小孩又3人,你老公的爸媽又2人,他爸媽的爸爸媽媽又4人,算算看已經是幾個人?

已經是15人,媽媽的弟弟兩家算2人,爸爸的哥姐兩家算2人,你算算總共是不是19個人。這19個人的雞鴨肉蛋農產品媽全包了。

表姐的女兒結婚了,嫁給了她工作的那個城市的大城裡人,與公婆住一房。女兒生性溫和,不當家,不冒言,處得還好。表姐也大方,二年多時間額外貼補了四萬多塊錢,甚至閏女家家用電器的她也出錢買,表姐心裡把女婿家當家人。

理想很美好,現實太骨感。就說一件事

“表姐就一個女兒,女兒的家表姐他們兩口子卻不能偶爾住幾晚,公婆不高興、女婿……。

哈哈哈……

哈哈哈…………

哈哈哈………………



菩薩保佑88


當然不能啊,天底下那有如此扣門自私的老人?

您想想看,您家花那麼錢娶她回家,又是彩禮,又是一動不動等,加之平時這孝敬那孝敬的,就是家裡有礦也扛不住啊!再說了,都是老人,為啥丈母孃家就不能通情達理些呢?反正都是自己的孩子,生不帶來 死不帶去的,不給您花難道帶棺材裡?就算帶棺材裡也需要您出錢出力的做啊,怎麼就如此不通人情呢?還有您全家老小養他女兒,難道就應該您來養?她們為啥不養?既然生了她,就應該負責到底,何況一個女婿半個兒,她們也有養您這半個兒的責任和義務。對不對?

我都替您打抱不平,這樣的丈人家不要也罷,離了吧,這樣的老人不是您菜,畢竟他們不知感恩。

所以強烈建議您離婚,自己過自己的,放老婆一家人一條生路吧,您這種人渣如情如理都讓人噁心。您能將人渣和不要臉展現得如此地步實在讓人歎為觀止啊,簡直是奇葩中的極品,世上難找啊!

再次肯求放過人家一家老小,謝謝!




想名字真的好麻煩啊


凡是結婚後還日常生活向父母要錢的,都是沒出息的東西。我一直是寧願借銀行的錢也不借父母的錢,雖然我是他們的獨生女,但他們存的錢憑什麼無償給我用呢?也是我爸媽不慣我,從小就不給錢花,我也就習慣了只靠自己。但是我還是欠了他們很多生活費,一直覺得不還給他們是一種虧欠,但想到他們失敗的教育,我又覺得自己是個精神殘疾,而他們是儈子手,愧疚又瞬間消失了。這位女婿,你也是夠可以的,媳婦孃家的錢都惦記著了,反正早晚是你的是嗎?支持你妻子跟你離婚。沒獨立的能力結什麼婚?打一輩子光棍吧!


蔥鹹妹妹


女方父母不給補助的問題,還真有點麻煩,我說說我的看法。

1、咋一看題目有點蒙,尋思看錯了呢?一般的情況下都是女方提出來,結婚了公婆一點錢也不出,公婆有錢也不給我們花還是第一次看到管岳父岳母要錢的主。

2、你們兩口子沒有工作麼?有手有腳的為什麼管岳父岳母要錢,岳父岳母該你們的,要是連自己都養不活還是快散嘍,各回各家,各找各媽,何必管老人要錢養護你們,你們也好意思在這裡題這個問題。





abc88174774


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在頭條上提出這個問題,看來是出來找罵的,要不然就是白痴,或者是神經病。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能達到結婚條件的人,必須要具備獨立擔負起法律責任的行為能力的人。也就是說在各方面都能夠得到法律的承認,已經是一個成年人,才具備結婚條件的。

既然是成年人,就應該有擔當,負責任。如果結婚了,在經濟上還要靠雙方父母來幫助家庭正常運轉和維持婚姻下去的話。那不是成了赤裸裸的啃老族了嗎?除非雙方父母願意,希望結了婚的孩子永遠也長不大,就不在此類了。

肯定是男方的父母在經濟上經常補助這兩口子,而女方的父母就不慣著你,在經濟上與小兩口撇清關係。依據法律,也不會支持已經結了婚的成年人,繼續向父母討要生活補助的。因為,父母已經完成了撫養的任務,就沒有再養育成年人的責任和義務了。除非在婚前與雙方的父母簽訂了特殊的約定,否則,就是無稽之談。

像這種沒有出息,不靠自己的雙手創造,指望著岳父岳母幫助才能過日子的男人,這跟不懂事的小屁孩有什麼區別。他沒有男人的擔當,擔負不起家庭經濟的重任。就不需問婚咽該不該繼續下去了,應該做出馬上離婚的決定,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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