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對少數民族為什麼非常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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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對少數民族的態度,是非常寬厚仁慈的,不僅是對無害的西南少數民族給予優厚的待遇,對待壓迫了漢民族九十多年的蒙古族,也展示了漢家帝王的寬厚仁慈。



但這一點是有前提的,那就是:自願做大明的子民,接受漢化政策。 對於那些負隅頑抗,企圖恢復大元江山的蒙古人,朱元璋就一個字:殺。

而對於真心歸順的蒙古人,朱元璋則展示了仁慈的一面。

首先,這部分蒙古人相當大比例的內遷到內地,也不用放牧了,分田分地,開始農耕,從根本上改變了他們的生活方式。

還有一部分歸附的蒙古部族,成建制的保留下來,例如後來在靖難之役時朱棣麾下表現卓越的朵顏三衛。


對待蒙古貴族,也是給予優厚條件,散官閒職更是毫不吝嗇。

但,你真的以為朱元璋毫無目的的對他們好嗎?老朱怎麼可能做賠本買賣。

朱元璋的漢化政策是伴隨著優厚條件而來的:

首先,改蒙古姓氏為漢姓,一長串的姓氏確實拗口又難叫,更重要的是讓蒙古族後人更加貼近漢族。

第二點,改造蒙古陳腐習俗,比如父親死後娶後母和哥哥死後娶嫂子的有悖人倫的事情,被朱元璋嚴令禁止。


第三點就厲害了,就是強制蒙古人與漢族通婚,具體的辦法就是必須和漢族聯姻,否則就有全家淪為奴隸的危險,雖然簡單粗暴,卻特別好用,直接加速了蒙古人與漢族百姓的融合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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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像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實行了寬柔的民族政策,尤其是對待南方少數民族,貴州少數民族和蒙古族。這其中的原因還有個有趣的故事。

話說在朱元璋向北方進行討伐的時候,為了得到更多普通百姓得支持,就找了宋濂寫了一封信,信上是這麼說的:像北方的那些蒙古人、色目人等少數民族的人,雖然他們和我們漢人不一樣,但他們都和我們生活在一個世界,他們既然知道禮貌、有仁義之心,希望我們這些漢人能善待他們,把他們當做我們的同胞。雖然這只是故事但也從側面表現出朱元璋的一些想法。

元朝多民族/色目人

其實,朱元璋對色目人做的做法,在中國古代裡就叫做“王化”,不去用武力強迫你做什麼,而是用文化改變你。於是朱元璋下了個命令:只要留在明朝的蒙古人,全部要學習寫漢字,穿漢服,說漢語。更是在婚姻上明確規定,蒙古的女人只可以與漢人結婚。蒙漢通婚/網絡配圖

很大程度上,老朱的民族通婚政策與今天美國人的方法基本相同!只承認你是美國人,而不是把你界定為那一個民族!更不會因為你是少數民族,而給予諸如高考加分之類的特殊照顧!總之是國民待遇!大家都一樣。大明也是如此!任何一次科舉考試,不會因為某某是哪個民族而特殊照顧,試卷彌封,一視同仁。


大明疆域圖

不僅如此,老朱在區域自治上面也是首開先河。朝鮮、安南、暹羅、占城、琉球等地,大明戶部不干涉這些地區的經濟稅收等問題,但是新王即位必須要大明政府的同意和認可!內地呢,則根本不允許民族區域自治!大理段世的結局不是很好的例子嗎?民族區域,可以任命土官,允許其在自己的家鄉當官,而不像漢族官員被限定必須跨省任職,似乎鬆了許多,但是經濟稅收等問題戶部直接干涉,另外軍事、行政等方面也根本不允許存在獨立自治,都是赤裸裸的中央集權制!

總而言之,不論是何種政策和措施,老朱的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大明王朝的長治久安,朱家皇權千秋萬代而考慮的。我是小星星奇遇記,感謝閱讀,點贊和轉發。


小星星奇遇記


回顧一下明朝三百年間對少數民族的殘酷屠殺政策。如果說“直搗巢穴”是針對北方或東北方較為強大的少數民族,那麼殘酷屠殺的受害者則以南方與西南諸少數民族為主。較之蒙古和女真,他們的勢力更加弱小,對明軍武力的抵抗能力也更弱。加之北方各族多為馬背民族,以步兵居多的明軍在與之野戰之際即使取勝,也很難追趕殘部,難以徹底屠戮殆盡。所以,這樣的軍事政策就只能使用於南方各族人民的頭上。明朝利用這種殘忍伎倆,無非是為了籍此來震懾南方各族的反抗決心,為下一步的征服行動鋪平道路。當然,如果可以通過屠殺將一個民族徹底滅絕,基於“好的蠻夷即是死的蠻夷”的罪惡之思,明朝統治者在斬落屠刀之際也決不會有片刻猶豫。

從各種當時留下的史料來看,每次針對南方少數民族的軍事鎮壓行動,都會留下“斬首萬餘”至“千餘”不等的血腥記載。也許有人會問,這麼不體面的事情當時的人怎麼會留下自己的罪行記錄呢?其實很簡單,因為在那些不知容赦為何物的劊子手眼中,這是他們足以誇耀的戰績,是升官發財的階梯,更是最高統治者們可資炫耀的武功。他們不僅不會以為恥辱,反而會大書特書,唯恐後人不知。誠然,在那個與人文精神和寬容美德絕緣的時代裡,劊子手們不會有任何覺悟可言,但是如果在今天這個文明進步的時代裡還有人將此種屠殺行為引以為榮的話,那隻能認為此類人有著一顆不知羞恥的梟獍之心。

屠殺政策始於洪武年間,第一個被我們列入屠夫名單的叫做吳復的人,他是從朱元璋於濠州時代的創業老臣,參加過攻克泗、滁、和、採石、太平等城市的一系列重要戰鬥。明朝建立後,被授予懷遠將軍、安陸衛指揮使的要職,之後便投入了對南方諸少數民族的鎮壓之中。關於此人的屠殺記錄,史有明載的是在洪武十六年在廣西“克墨定苗,至吉剌堡,築安莊、新城,平七百房諸寨,斬獲萬計”,不過他本人顯然在也這一系列戰鬥之中受了重傷,“是年十月,金瘡發,卒於普定”(《明史·吳復傳》),也算是劊子手的應得下場。但是,即使是這樣一個“殺人盈萬”的劊子手,較之另外一位叫做韓觀的男子,卻是小巫見大巫了。

韓觀其人在洪武十九年(1386年)出任桂林右衛指揮僉事,因“討平柳州、融縣諸蠻”而升任廣西都指揮使,二十七年(1394年)“討全州、灌陽諸瑤,斬千四百餘人”,翌年“捕擒宜山諸縣蠻,斬其偽王及萬戶以下二千八百餘人”,因此晉升至徵南將軍,是一個靠屠殺少數民族起家的十足劊子手。他在洪武年間的最大“戰績”是在二十八年(1395年)“移兵徵南丹、奉議及都康、向武、富勞、上林、思恩、都亮諸蠻,先後斬獲萬餘級”,這個“戰功”使他在二十九年(1396年)晉位都督同知。《明史》評價他“性鷙悍,誅罰無所假”,鷙是古代傳說之中的一種食肉猛禽,將一個象鷙一樣兇悍,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派往廣西,實為當地少數民族的一大劫難。同時,韓觀平素即喜殺人,所殺之人也不拘泥於少數民族,尤其是酒醉之後。有一次,慶遠的諸生(明代對考取秀才入學的生員的稱呼)們來看望他,這本是一種禮節性的訪問,他卻一口咬定對方是“賊覘我也”,竟全部殺害。關於他的廣西的用兵方略,明史有“得賊必處以極刑。間縱一二,使歸告諸蠻,諸蠻膽落。由是境內得安”的記載,也就是說,凡是被他所捕獲的少數民族俘虜,除了留下一、兩個活口之外,都難逃一死。然後將少數活口放回,將自己親眼目睹的殘忍殺戮向部落內廣為傳播,造成心理恐懼感。這正是前文所述的殘酷屠殺政策的實質所在,而韓觀本人正是這一殘忍政策的忠實執行者。然則,從日後“柳、潯諸蠻乘觀出,復叛”的記載來看,“境內得安”之說不過是反抗運動在恐怖高壓之下暫時進入低潮期而已,並不能從根本上緩和化解民族矛盾,反而會埋下更深的仇恨,激起更多的反抗。他“嗜殺”的名聲與“實績”一直傳入朱元璋的耳中,不得不親自下旨告誡他“蠻民易叛難服,殺愈多愈不治。卿往鎮,務綏懷之,毋專殺戮”,大約是有了這樣的命令,至於洪武之末,史書上就不再看到韓觀的屠殺行為了。直到永樂年間,隨著新帝登基後加強了對少數民族的軍事鎮壓後,韓觀體內的噬血因子再度活躍起來,永樂元年(1403年)他就固態復萌,“擊斬理定諸縣山賊千一百八十有奇”。當然,相對於之前斬首萬人的“成績”而言,這不過是為了接下來更大的屠殺行為而做的熱身運動罷了。永樂五年(1408年),韓觀在親自指揮貴州、兩广部隊撲滅馬平、來賓、遷江、賓州、上林、羅城、融縣、武宣、東鄉、桂林、貴平、永福等地的少數民族起義的戰鬥中,有一次“斬首萬餘級,擒萬三千餘人”,平或超了他在洪武二十八年的“戰績”。就是這樣一個雙手沾滿少數民族鮮血的罪惡之徒,居然受到明成祖的“嘉勞”(《明史·韓觀傳》)。由此可見,成祖本人同樣是一個噬血魔王。至於韓觀死後無嗣,也許是蒼天對這個屠夫的懲罰吧。

繼韓觀之後繼續奉行屠殺政策的是山雲。他的父親山青是從明成祖起兵靖難的勳臣,以擁戴之功受世襲軍職。山雲在父親死後,襲任金吾左衛指揮使。宣德三年(1429年)“佩徵蠻將軍印,充總兵官”赴廣西,專門負責鎮壓韋朝烈領導的壯、瑤等少數民族起義。他在到達廣西后立刻積極的調兵遣將,先後奏請招貴州、廣東兵入廣西,共同絞殺起義軍。他的理由是“慶遠、鬱林苗、瑤非大創不服”,與前任韓觀的想法如出一轍,就是主張通過大殺,多殺的殘酷手段來達到恐嚇效果。在得到朝廷的兵力支援後,他在廣西“先後大戰十餘,斬首萬二千二百六十”,幾乎相對於韓觀兩次大屠殺的總合。較之韓觀,雲山比較聰明,懂得軟硬兼施的道理,因此除了屠殺之外,他也做過一些“詢問里老,撫善良,察誣枉”的事情,因此死後被廣西的一部分人“立祠肖像祀焉”(《明史·雲山傳》)。且不言其是否在惺惺作態,但染在他身上的兩萬多名少數民族的血跡,是一座祠堂所無法洗刷的罪惡烙印。

廣西各族遇到了這三個屠夫可謂不幸,但同樣的不幸在鄰省貴州也同樣發生著。隨著明朝勢力進入貴州的第一個屠夫叫做蕭授,資歷與雲山的父親雲青相當,他在永樂十六年(1419年)以右軍都督僉事、總兵的身份來到貴州,宣德二年(1428年)“破昆阻比寨,窮追,斬偽王以下數百人”,宣德七年(1433年)“進軍筸子坪……斬首五百九十餘級”。正統元年(1436年),他又“老當益壯”的再度出兵鎮壓廣西蒙顧十六洞壯族與為躲避改土歸流迫害從湖廣逃來的各族百姓的聯合起義,他使用長期包圍的戰術斷絕起義軍的糧草,終於“悉擒斬其酋,餘黨就誅”(《明史·蕭授傳》)。雖然沒有明確的殺戮數字,但從文字記載來看整支起義軍應該沒有多少人能躲過他的屠刀。在回到貴州後,他又多次出兵鎮壓三羊洞和黃柏山的苗民起義,因此晉升左都督。

正如廣西三屠夫的有所傳承一樣,出現在貴州的屠夫也是後繼有人。蕭授之後的方瑛,其父方政即為貴州武官,死於鎮壓麓川苗民起義的戰爭之中。因為這層原因,使得方瑛的到來帶有一層家門仇恨的色彩。果然,他在“矢報父仇”的心態驅使下領兵六千再攻麓川,“擊斬數百人,躪死者無算”,終於完成了他父親的“遺願”。如果說這次戰鬥還可以解釋為親情仇恨,那麼他在景泰三年(1453年),以“討白石崖賊,俘斬二千五百人”的屠殺行為替自己換取了左都督官職,則是徹頭徹尾的用屠苗之血染紫袍!五年(1455年),他又憑藉“克中潮山及三百灘、乖西、谷種、乖立諸寨……斬首七千餘”而晉爵南和伯。屠夫竟曰和,可謂絕妙的諷刺。在他四十五年的人生之中,在貴州“前後克寨幾二千,俘斬四萬餘”,即使是韓觀那樣的殺人狂,都望塵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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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政府對少數民族還不是一樣的寬容,高考少數民族還可以加分,政府一直補助少數民族地區!


戰神至上


中國古代並沒有民族概念,先搞懂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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