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已婚男子和比他大26歲的情人發生性關係後,因瑣事發生爭執,男子一怒之下掐死情人,留了一張“事是我乾的”紙條後,帶走情人身上的7000元錢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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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男子掐死比他大26歲情人
1988年出生的於某原是大連普蘭店區一家工廠的司機,平時他住在員工宿舍。於某有一個比他大26歲的“乾姐”付女士,兩人是在歌廳認識的,後來發展為情人關係。
2017年11月28日下午
於某聯繫付女士到廠裡陪他“說說話”,當晚,付女士乘出租車來到廠裡,兩人在宿舍內發生了性關係,後來兩人因生活瑣事和感情問題發生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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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某供述,當晚付女士一直說他對老婆好對她不好,還說了很多威脅的話,兩人吵到晚上9點30分左右就睡覺了。第二天兩人先後醒來,再次吵了起來。
後來我就火了,雙手掐著她的脖子,她雙手把著我手腕往外推,說‘除非你別鬆開,你鬆開我就讓你死全家’。她這樣說,讓我更加生氣,就使全力掐了她大概一分鐘,後來又用被子蓋在她頭上,用雙手隔著被子使勁兒掐脖子,幾秒鐘後她就沒反應了……
02
殺人後留下自認紙條
事後,於某寫了一張紙條放在炕沿邊,內容大概是:
“
事兒都是我惹出來的,
有什麼事都找我,
別找我家裡人,
用我的命抵付女士的命。
”
然後,於某拿走付女士放在信封裡的7000多元錢,將宿舍的門鎖上後離開了現場。
11月29日早上7時左右
於某坐出租車回老家看了看父母和女兒,還給母親留下3000元錢。之後,他又到岳父家,把殺人的事告訴了岳父,岳父讓他上派出所自首。於某當時沒去,而是乘黑車去了二姨家,還給二姨留了3700元錢。
於某處理完“後事”,
一度想上山自殺,
但沒有死成。
11月30日中午
於某下山找了個小賣部買了兩瓶罐頭,之後借他人手機給妻子發了這樣一條短信,“去我二姨家拿二千塊錢給我,我在長髮於屯裡溝等你,我害怕,我想和你在一起。”當晚,於某與妻子見了面,“我過去抱著她哭,說我不想死。”
2017年12月1日,
於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
經鑑定,
付女士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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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數罪並犯被判死緩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以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對於某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
於某因瑣事採用手掐他人頸部等方式,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權利,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於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破壞了社會治安秩序,已構成盜竊罪。於某犯數罪,依法予以並罰。
於某案發後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自首成立。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於某犯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公安機關扣押的6700元返還給被害人近親屬,責令於某繼續退賠違法所得300元。
三哥想說,衝動是魔鬼啊!
但犯下這等大錯,就要受到應有的懲罰!
認同的點個右下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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