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清明”期間嚴肅紀律的通告


關於“清明”期間嚴肅紀律的通告

“清明”將至,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防“四風”問題反彈,現就“清明”期間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嚴禁使用公車或借用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進行私人祭祀掃墓、外出旅遊、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屬單位及管理服務對象組織春遊、踏青、相互宴請等活動;嚴禁借祭掃之機收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個人款物;嚴禁大操大辦、奢侈祭奠;嚴禁參與各種封建迷信活動。

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遵守各項紀律規定,切實抓好宣傳教育工作。市紀委監委將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對頂風違紀、有禁不止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追究責任。

舉報電話:12388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綏芬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綏芬河市監察委員會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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