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案刑事判決後 受害人未得全額賠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嗎?

詐騙案刑事判決後 受害人未得全額賠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嗎?

詐騙案刑事判決後,受害人得不到全額賠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嗎?

詐騙案件是非常高發的一類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在偵察詐騙案時,應該將查獲的贓款贓物即使返還給被害人。但是,往往這類案件中,公安機關未必能查獲全部贓款贓物。有時公安機關破案時,贓物已被銷贓、贓款已被揮霍。

在刑事案件的刑事追訴過程中,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都只會處理犯罪嫌疑人的贓款贓物,而不會針對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財產進行處理。因此,相當多的詐騙案的被害人不會得到全額賠償。這時,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就有兩種法律途徑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尋求賠償。

第一種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的階段可以分為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

在偵查階段,一些公安機關不會接受被害人的附帶民事訴訟狀。他們會告知被害人,等到檢察院開始審查起訴時向檢察院遞交附帶民事訴訟狀。如果公安機關接受民事訴訟狀,則會將附帶民事訴訟狀在偵查終結時一起移交檢察院。

在審查起訴階段,當檢察院決定起訴犯罪嫌疑人之後,應該通知被害人,告知被害人有權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時,被害人的附帶民事訴訟狀直接交給檢察院。一些詐騙案件導致國家、集體財產的損失,單位應該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單位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檢察院可以在自己的公訴書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的要求,不再擔負提出附帶民事訴訟。因為這時代表國家要求犯罪嫌疑人賠償的是檢察院,沒有必要再單獨出一個文書。

在審判階段,如果之前被害人沒有在審查起訴階段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這又分兩種情況。一是法院還沒有對刑事案件作出判決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受理的,由同一個審判庭進行審理。二是如果法院已經對刑事案件做出了判決,那麼就不會再次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第二種,在刑事訴訟後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對時間的要求比較嚴格,因為不同無論是否需要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刑罰,都要儘快做出。有時被害人沒有想到或者沒有來得及作出決定,沒有在刑訴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那麼進行不能再提起了。挽救的措施是在刑事案件審理結束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這時審判庭就不是附帶民事訴訟中的刑事審判庭,而是民事審判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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