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來龍去脈,脂硯齋在批語中留下兩個細節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是秦可卿的第二“淫”。第一個淫是判詞中的“情既相逢必主淫”!《紅樓夢》原文沒有“淫喪天香樓”一說。這個說法出現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的回前。根據古本記載,各個版本不同,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來龍去脈,脂硯齋在批語中留下兩個細節


十三回,秦可卿死。【甲戌本】和【庚辰本】此回的脂批最多。分別都是三條,【蒙王府本】有一條,以上七條批語沒有“淫喪天香樓”的記載。只有【甲戌本】殘缺嚴重的一條批語記載有“隱去天香樓一節,是不忍下筆也”

【甲戌:今秦可卿託…………理寧府亦…………凡…………在封龍禁尉,寫乃褒中之貶,隱去天香樓一節,是不忍下筆也。】

“淫喪天香樓”出現在最後一條脂批,出處是【靖藏本】,關於【靖藏本】的記載是因揚州靖靖應鵾所藏而得名,簡稱靖本,題《石頭記》。一九五九年由南京毛國瑤發現,為藏乾隆時的抄本。一九六四年尚在,以後迷失不知下落。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來龍去脈,脂硯齋在批語中留下兩個細節


這個版本見到的人極少。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毛國瑤發現抄本之後對照【戚本】將其中有批語的四十多回批語抄錄保留了下來。隨後這本書就下落不明,據說被當廢品賣了,真實原因現在已經不得而知。現存這麼多版本,有“淫喪天香樓”批語的,就只有原書丟失,只剩手抄批語的【靖藏本】,但也因此缺少文本支持爭議最大。

【靖:此回可卿夢阿鳳,作者大有深意,惜已為末世,奈何奈何!賈珍雖奢淫,豈能逆父哉?特因敬老不管,然後恣意,足為世家之戒。“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作者用史筆也。老朽因有魂託鳳姐賈家後事二件,豈是安富尊榮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雖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刪去“遺簪”、“更衣”諸文,是以此回只十頁,刪去天香樓一節,少去四五頁也。】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不能證明秦可卿在天香樓上有淫行,只能說她因“淫”而死。看似沒區別,實則區別很大。假如秦可卿是潘金蓮一般與賈珍勾搭,那麼賈家上下那麼多人,根本不存在秘密偷情不被發現的情況,對比賈璉偷情鮑二家的就知道,那樣,天長日久半公開的事,秦可卿被誰發現都不會上吊自盡。所以說她淫奔無恥和公公苟且,卻因為被人(尤氏)發現就羞臊上吊自盡根本說不通,也不符合人性,曹雪芹不會寫這樣一個漏洞百出之人。

如果秦可卿不淫,是她表現出來的處處嚴格守禮節,一步不敢行差蹈矩的“賈母眼中第一得意重孫媳婦”,那天香樓的淫喪責可能是他人淫威侵犯了秦可卿。這一點,判詞寫的清清楚楚!


秦可卿淫喪天香樓的來龍去脈,脂硯齋在批語中留下兩個細節


秦可卿判詞“造釁開端實在寧”的造釁二字說的非常清楚。何謂造釁?製造、發起、挑釁、侵犯為造釁!曹雪芹用這兩個字清楚預示天香樓秦可卿被賈珍侵犯後上吊自盡的事實,絕不是你情我願的“不才之事”。所以【甲戌本】才說“隱去天香樓一節,是不忍下筆也”,為何不忍下筆?就是秦可卿如此優秀之人被公公侵犯而死太慘,太冤枉!為了讓她能夠清清白白的死,所以“赦之”,請求曹雪芹刪除了四五頁文字。而絕不是秦可卿與公公偷情被發現而死!如果那樣有什麼不忍下筆,又有什麼可“赦之”?不忍和赦之,是脂硯齋對淫喪天香樓一段故事的最重要揭示。弄明白這四個字,就知道秦可卿死的冤枉。

關於秦可卿的兩個“淫”字。“情既相逢必主淫”也好,“淫喪天香樓”也好,淫的主動人都不是秦可卿,秦可卿是被“淫”者。她最後因賈珍“造釁”,清白受辱無顏苟活上吊而死,脂硯齋替她惋惜,可憐她,請求曹雪芹刪除了四五頁,原文中卻還保留了蛛絲馬跡。

賈珍強姦兒媳婦致死,是犯罪。為了脫罪,聽從尤氏建議,根據當初聽到的焦大醉罵的“爬灰”當眾自汙,逃脫罪責。如此,賈珍由犯罪分子變成亂倫之人,自然沒人再追究秦可卿為什麼死。否則,賈珍再不要臉,秦可卿既然死了,他又何必表現的那麼曖昧,丟自己的臉呢?賈珍為了遮蓋事實給秦可卿舉辦了超大規模葬禮,引起皇帝的忌憚和注意,最終賈家覆滅的起因,也源自這次葬禮,以前多次撰文,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本人,查看前文!

綜上,秦可卿可說是《紅樓夢》中最冤枉之人,不但被書中人冤枉,還被幾百年的讀者冤枉!實在冤枉!

歡迎關注:君箋雅侃紅樓,每天為您帶來更多紅樓故事!

本文資料重點引自:

【脂硯齋重評石頭記】80回本

【紅樓夢】通行本120回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