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不是因為聯想只得到了短碼的標準嗎?為什麼現在看華為專利還是很多很厲害?

我是孤獨與寂寞


國際標準和技術專利完全是兩回事。

1.技術專利

技術專利是你發明了一個新方法,在知識產權部門成功註冊後,別人要用這個方法就得要給你付費。

技術專利沒什麼了不起,中學生就能申請成功。

PCT專利價值很高,PCT指的是可以用於國際之間進行交換授權的專利。比如蘋果公司的專利被華為用了,華為也有專利被蘋果用了,然後就可以互抵都不掏錢。

根據國際知識產權組組織的報告,近年來的PCT專利數量第一是美國,第二是中國,兩家相差不大,並遙遙領先於第三名。

2.國際標準

再說國際標準,為了在全球範圍內互通互聯互操作,大家就有必要使用相同的技術,否則就會雞同鴨講。

那誰來一統天下呢?審批國際標準的機構是國際標準化組織,負責在全球所有的備選項中選出最好的。

國際標準比技術專利金貴多了,去年我為了寫文章查詢過,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統計,美國有1000多項,日本600多項,而中國只有29項。你沒有看錯,就是29項。

一個新技術被評為國際標準,那是很隆重的一件大事,說明發明該技術的公司實力國際頂尖,對該技術領域具有了引領者的地位,後續有著無盡的好處。

例如前陣子華為Polar碼被投票選為國際標準,就經過了艱苦卓絕的努力和萬分殘酷的競爭。

3.兩者關係

技術專利是你想用就用,不想用就不用,完全可以選用其它技術,但一旦用了,就得跟人家付費。

例如3G時代,高通註冊了4000多項CDMA技術,你當然可以不用,但根本做不到,道路千萬條,條條通高通。因為躲不開,所以業界把給高通交的專利費稱為“高通稅”。

國際標準是你想用得用,不想用也得用,除非你閉關鎖國不跟國際交流。

如果國際標準本身就是技術專利,那是不是所有人都得給它交錢?是的!

這種被定為標準的技術專利是必要性專利,雖然也可能收專利費,但金額非常小,靠得是薄利多銷。這事有國際組織盯著,不能獅子大開口,開口也沒用。

華為每年有好幾千項技術專利,但未必有一項成為國際標準,所以上次的投票很重要,網友們關心是對的。

最後說下美國的1000多項對此中國的29項,其實也不必為如此懸殊的數據而擔憂,因為這是一個歷史存量數據,有大量BP機之類的國際標準已經退出了歷史舞臺。

這個數據是記錄美國統領全球科技的歷史,而這個歷史記錄沒有太多現實意義,現在比較的不是存量而是增量,即每年能增加多少國際標準和PCT專利。


奧卡姆剃刀


首先先更正一下你的問題,華為主推的polar碼是成為了5G控制信道的唯一編碼而不是短碼,短碼和長碼都是指數據信道,而5G數據信道的唯一編碼是LDPC碼。

另一個需要更正的是,雖然聯想在3GPP的R1-86b會議上投票支持LDPC作為數據信道的唯一編碼,但實際上最後決定編碼方式的是R1-87會議,而在那次會議上聯想轉而支持了華為,另外由於3GPP並不是少數服從多數,所以最後數據信道沒有采用polar碼和聯想沒啥關係。

回到問題本身,首先編碼方式並不是專利,不同編碼方式其實只是採用不同的編碼和解碼公式而已,實際上LDPC碼是美國學者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提出的,而polar碼是土耳其學者在2008年提出的,這兩種編碼方式都是“科學”而不是“專利”,是免費向全世界公開的,和華為與高通也沒有任何關係。

但是在編碼落地到實際應用的過程中,需要有具體的技術路線,而誰先找到了技術方案,就可以將相應的方案中的技術細節申請專利,後續其它公司想再使用相關技術就需要支付專利費。當然,也可以選擇繞開受專利保護的技術。而華為和高通各自在polar碼和LDPC碼的技術路線中埋了儘可能多的“坑”,讓後來者幾乎無路可繞。

另外,編碼相關的專利只是5G專利中的一小部分,在通信基站、核心網、中繼器設備、終端設備等等方面還有大量的專利。

綜上,其實華為是否拿下5G編碼,對其在5G領域的專利數量影響都不大。但是從企業利益方面來看,華為拿下了控制信道編碼還是算的上一個巨大的成功。


趙澤


首先目前來看的話,因為在會議的投票事件上,華為確實是失去了在長碼方面的控制,目前也只是得到了一個短碼的標準。

上次華為已經失去了太多,但其實並不是那樣的我們知道,作為一個基礎通信商來說,那麼在這方面的投入研發所取得的專利也是巨大的,從目前已經披露的文件中可以看出華為在專利方面的積累是要大幅度超過高通的,目前也只是諾基亞在專利方面有機會靠近華為。



這些專利值得注意的是,並不是國外所謂的專利池,有用沒用的都去申請,華為的這些專利可是在5g實打實的要應用在基礎通信包括硬件上面的。

也就是說雖然這次數據信道採用了LDPC碼,但是華為在數據信道短碼和控制信道擁有許多5G專利,基礎通信迭代到5g時代之後,國產手機包括國產廠商就可以大幅度的避免高通的一些專利,而華為的這些專利是可以完全開放給國內使用的。



這就避免了從3G時代到4G時代,國內一直被高通牽著鼻子走的一個局面,而高通所謂的雙向專利授權費,包括獅子大開口的漲價,都讓國內廠商叫苦不迭。

所以這就是華為目前在我這方面厲害的原因,首先是避免了,我們被國外通信巨頭割韭菜,其次則是在一部分的標準領域裡取得領先,包括控制權,這是一大進步,也對於國內其他廠商是一件好事。


互聯網的放大鏡


網絡標準跟專利數量這是兩碼事,從這個題目來看,大家對於3GPP的運行機制還是不太瞭解,所以咱們就先從3GPP說起,3GPP這個機構,經過去年聯想投票事件,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了,其全稱是3rd Generation Partnership Project,也就是第三代合作伙伴計劃的意思,3GPP會員包括組織夥伴、市場代表夥伴、個體會員三類,比如CCSA(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就是3GPP的組織夥伴,而高通、華為、聯想則都是個體會員。

那麼他的運營機制是什麼樣子的呢?因為3GPPP其是個成員驅動型的組織,所謂的“成員驅動型”,就是說他自己不會矇頭開會編出一套標準出來,而是依靠各個成員根據自身市場需要和技術發展狀況提供相應的議案,最後再經過大會表決,如果表決通過,那麼該項決議就成為了成員單位之間通用的技術標準。

如果大家覺得還是不好理解,我們就以去年鬧的沸沸揚揚的“聯想投票事件”來解釋下這件事,在那次會議上面針對5G網絡標準,高通跟華為都提出了自己的議案,而各自的議案是怎麼來的呢?自然是高通、華為根據自己的技術儲備和業務需要而制定出來的,比如華為在5G網絡方面是沿著A方向去的,那麼他提供的議案自然要更多的向A方向去引導,才不至於讓自己之前的研究都泡湯,而且也是為了保證標準制定出來之後自己有足夠的前期優勢,不過華為是朝A方向去研發,但高通人家可能覺得應該朝B方向才行,因此高通的資源投入很多都已經放在的方向B上,那麼高通的議案自然就要更傾向於B了,因此二者就會產生競爭,不過這裡面也有一點,就是說縱然華為提出了有關A方面的議案,但並不表示華為沒有B方向的專利技術,同樣對高通來講也是如此,關於3GPP投票大概就是這麼一個邏輯。

所以經過以上的介紹大家應該有所理解了,最終誰提供的議案成為了通行的網絡標準,並非表示其在這方面的專利技術就有了絕對的優勢,最典型的就是這次華為跟高通二者的專利數量,縱然高通拿到了3/4的網絡標準,但在此之前華為在該網絡標準下的專利儲備,肯定不會比高通遜色多少,其次在網絡標準制定出來之後,並不是說網絡技術的研發就結束了,而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在此之後,華為自然是對自己的研發方向做了調整,並投入大量的資源進行研發跟進的,因此前期的專利儲備不遜色於對手,再加上後期強大的資源投入和研發實力,最終讓華為成為了世界上擁有5G網絡專利數量最多的企業。

我是“木石心志”,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喜歡就關注支持一下吧~


木石心志


這個確實讓很多人產生了誤解,5G協議標準投票時華為不是落後了嗎?怎麼現在華為的5G專利有這麼多了?其實這是大家將5G協議標準和5G專利技術給搞混了。

5G協議標準:這是更加底層的內容,這個協議標準決定了5G技術使用哪些信號和頻譜,通信系統架構使用哪種編碼標準等等方面的內容,總體來說這個體系相當複雜,包括了基帶、控制、空口協議等一系列的技術標準。聯想當年投票時涉及到的就是編碼標準制定,華為Polar編碼被聯想投了反對票。整體來說,在5G協議標準方面高通還是佔優勢,高通所掌控的可以寫進標準的基礎專利佔了將近15%,而整個歐美企業外加三星在5G基礎專利方面佔了大概總數的40%多,華為中興等中國企業佔20%左右。

5G必要專利數:根據年初中國信通院發佈了《通信企業5G標準必要專利聲明量最新排名》,華為在這方面的專利數量排名第一,達到了1970,從數量上來看,的確佔有一定的優勢。但這些專利部分屬於應用層面的,並非是完全能寫進協議標準中去的,雖然也是必要專利,但和能寫進標準內的還是不同。進了標準的專利,只要有手機廠商、通訊企業使用5G協議網絡,就得交專利費,真的可以說是躺著賺錢。所以這也是大家都要參與標準的制定,儘量讓標準使用自己的技術。

目前華為5G整體上的領先的,其提供的全套5G商用方案已經是可以實施的,同時在手機5G基帶方面也是領先於其他基帶,巴龍5000基帶至少領先高通X50半年以上。而以上這些領先都得利於華為對5G的高投入研發,雖然在標準制定上目前還落後高通一些,但在具體商業應用層面全面領先高通。畢竟華為是通訊領域起家,也是各通訊設備、網絡方案的提供商,能提供更為完整的全套商業應用方案,相比高通現在也就是個芯片提供商而已。

好了,希望大家看完後能有效理解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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