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晉縣交通運輸局
關於開展出租車客運市場
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維護我縣出租車市場經營秩序,提升行業整體形象和城市文明形象,助力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按縣政府要求,決定開展出租車客運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19年4月6日至2019年7月1日。
二、整治重點
(一)未取得出租車營運資格,非法從事巡遊出租車客運的營運行為;
(二)規範出租汽車行業從業人員經營行為:
1.拒載、故意繞道行駛或者欺客甩客、強行拼座等違規行為;
2.不按規定使用計價器,不打表計費、打空表、亂收費和不出具票據等違規行為;
3.出租車駕駛員儀容不整,語言不文明,運行時不繫安全帶、吸菸、接打電話、不禮讓行人,隨意調頭,亂停亂放等行為;
4.無從業資格證、無服務監督卡、標價籤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違規行為;
5.不按規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的;以及禁菸標識、“創建文明城市”提示語張貼不規範等問題。
三、整治措施
自通告之日起,交通運輸局交通執法大隊將組織執法人員開展集中整治。如發現上述違規經營行為,依法予以以下行政處罰:
1.未取得出租營運資格,非法從事巡遊出租車客運的營運行為,將根據交通運輸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給予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2.對拒載、甩客、議價、故意繞行和不按規定打表計費等違規行為根據交通運輸部《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除按規定處罰外,還將按質量信譽考核相關規定記入公司、車主和駕駛員誠信考核記錄。一個考核週期內計滿相應分值的,將按《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進行處理:對出租車公司停辦所有業務;對出租車業主降低其質量信譽等級且經營權證招標中不再給予優先資格;出租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延遲服務簽註並暫停其經營資格。
四、廣大群眾應充分認識到違規經營出租車的社會危害性,積極對發現的出租車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同時,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自覺抵制乘坐各類非法營運車輛,確保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投訴舉報電話:
城市公交與出租車管理辦公室 5808311
寧晉縣交通運輸局交通執法大隊 5805186
寧晉縣交通運輸局
2019年4月4日
編審:賈 凡
監製:段振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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