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豐派出所迅速查處一起謊報案情案

2019年3月30日17時許,民樂縣南豐鎮炒麵莊村村民韓某某電話報稱:“我的舅舅欠了我的錢不還,我要去盈豐麗景殺他。”接警後,為避免發生意外,民樂縣公安局南豐派出所值班民警攜帶警械、單警裝備立即出警趕赴炒麵莊村,同時通知炒麵莊村村幹部也同時趕往韓某某家。

在出警時,民警再次接到韓某某報警電話:“我在盈豐麗景被打了,要求出警處理。”出警民警迅速對韓某某行動軌跡進行核查分析,確定韓某某應該在其家中,不在縣城盈豐麗景小區。民警趕赴炒麵莊村韓某某家中發現,韓某某處於飲酒狀態,要求出警民警帶其到縣城討要債務,未發現所謂警情。隨後民警耐心對韓某某進行勸導後安排其休息,待其醒酒後再作處理,並告知韓某某家人好好照看。

4月3日,南豐派出所依法傳喚違法行為人韓某某接受詢問,韓某某對謊報案情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二)項之規定,對韓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二百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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