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為什麼?

dayu23


題主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試用期被辭退,聽起來很委屈,但是這種事情很常見!辛辛苦苦忙活幾個月,眼瞅著大姑熬成婆,結果一紙勞動合同解除通知讓你涼涼!作為一名生產現場,專門管理新員工崗前培訓和轉崗考核的管理者,我也對很多人痛下殺手,可以說這方面是“經驗豐富”。那麼,在此就談一談試用期容易“踩雷”的幾種情況!

TOP1 違反公司制度——日常行為規範

這裡的違反公司制度,主要是針對考勤、還有廠紀廠規有明確要求的項目。在入職培訓時已經告知那些行為構成危機,情節嚴重予以開除的項。連續曠工、多次未刷卡或者非吸菸區吸菸、睡崗、盜竊、打架等行為,違反了日常行為規範構成開除。

TOP2 試用期間發生重大工作過失

在上崗試用期期間,因為個人的失誤造成重大工作過失,其情節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構成解除勞動合同的。

TOP3 試用期期間技能學習不符合崗位要求

經過上崗培訓,按照約定時間,未能達到崗位操作要求,通過考核。並且經過再次培訓,考核仍然不能達到要求。

TOP4 試用期期間工作態度和行為不被直接管理者認可

消極對抗管理者,對於現場的管理指令不執行且態度惡劣的行為。上班玩手機,脫崗時間太長且無報備,不按時參加早晚班前會等等。

總之,公司在試用期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絕不是無的放矢,如果沒有正當合理的理由,題主可以進行申訴仲裁。如果有正當理由,那麼下一份工作還請注意規避,一份工作不是面試成功入職就能穩定的做。


僅是路人


試用期被辭退可能有兩種原因,一是自身問題,不適合所在崗位,試用期間工作不認真,存在過錯等,二有可能是公司內部原因,與被辭退的人無關。

我朋友所在公司做房地產裝修業務,去年因為公司合作的開發商項目特別多,因為項目都在全國各地,公司人手不夠用,公司便大量的為設計師招聘助理,助理很快上手被外派出去,然後等年末所有項目基本做完了,便開始大量裁員,首先就是辭掉實習生,因為公司對他們的培養和投入少之又少,是最適合辭退的首要對象。

當然我也碰到過實習期怕苦怕累,受不了工作強度,受不了出差坐普通火車,表現差勁,喜歡八卦,對待工作應付差事,不愛學習的,態度不端正等,公司肯定會重新考慮錄用的。

所以說試用期內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多看多學,少八卦多辦事,一般都能順利通過的,如果真的公司覺得你不適合,做到自己問心無愧就好了,繼續找一家更好的公司。


瘋忙的芒果


兄弟一般試用期被辭退兩種可能,第一種就是你自身問題,比如工作中老闆覺得你不夠認真、不夠努力、不符合他心目中的要求,那也沒撤,你和老闆八字不合,所以東家不做,做西家咯,也別覺得委屈氣憤既然老闆不喜歡你,留下來今後也不會有大發展,還不如快點找工作去。

第二種就比較噁心了,就是老闆想好就用你三個月,不論你表現好還是壞,三個月試用期後肯定留不下來,那麼說白了你也別不爽,這家公司屬於皮包公司靠這種歪門邪道來節省勞動力,所以早走早解脫。

記住是金子總會發光的,你沒留下來是公司的損失,只要自己努力下個好工作會向你招手的。


Jun的生活物語


恰好公司前段時間,開除了一個試用期沒過的人,我來說下其中的一個原因_不符合用人需求。

面試的時候感覺這小夥還不錯,名校背景(211),說話很有條理,缺點就是比較內向,有些沉悶,想著幹活應該沒問題,找機會可以好好培養下,引導下著跟別人交流。

可是進來後發現完全不符合預期。無論什麼時候從他身邊過,他都在玩手機,聊微信,看新聞,甚至還有一次玩遊戲被抓了,警告過,月度面談也談過,就是改不了,或者說他不能阻止自己分心。分配的工作也不在乎,別人半天的活,他磨洋工能幹五天。本來應該他推著進度的事,結果被別人催著,甚至別人等不了自己幹了。與他接觸的人瞭解了下,反饋都不好,不想跟他合作。其實這段時間公司很忙,經常要加班加點才能完成工作,而他這樣實在沒辦法了。

想著他可能沒有找到值得自己投入的工作,對現在的工作沒有興趣,那不如趕緊讓他走吧,避免浪費雙方的時間。趁著現在找工作熱季,他還有機會找到自己真正喜歡並願意投入的工作。


溜琉溜


試用期被辭退?為什麼?

雖然說工作是雙方雙向選擇的結果,不過試用期被辭退,總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還是要了解被辭退的根本原因,避免下次再遇到相類似的問題。

簡單的說,試用期被辭退,無非就是“三個不行”。

第一個不行:自己不行。

自己不行被辭退,也沒有什麼可說的,要麼是自己的能力不行,不符合相關崗位的要求,單位或許給過機會,但是沒有效果,長痛不如短痛,領導只有換人,要麼就是自己態度不行,對單位和領導的事情不夠上心,老是出差錯,還不願意接受批評,更別提改進了,如此一來,領導心裡不爽,也不好交代,只好拿我們來開刀了。

第二個不行:公司不行(老闆不行)。

有一些時候,運氣不好,領到本來也是信心爆棚,想大幹一場,團隊組建好了,可是突然業務環境發生了變化,簡單的說沒單子做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多公司也不可能選擇養閒人,會有計劃的進行裁員,要裁員,肯定是先從試用期員工開刀,畢竟試用期的員工賠償比較少,對工作的影響也沒有裁老員工和熟手的影響那麼大。

第三個不行:良心不行。

有些公司接了一些短期的業務訂單,臨時需要增加人手,但是明說了,人家又不幹,所以有些壞了良心的老闆或者管理人員,就會想歪招,招聘的時候不吭聲,但是項目完成了了,就藉口試用期不合格,把人炒掉了,而且試用期的薪水還付得比正式員工低,完全不把勞動者的正當權益當成一回事。

總之,試用期被辭退,有時候是自己的原因,有時候自己也無可奈何,這就提醒我們,到了單位,工作要認真對待,不能吊兒郎當,現在已經沒有什麼鐵飯碗的說法,做不好事情,沒有業績,混得了一時,不能混一世。

當然,如果遇到不良的公司或者老闆,利用試用期當成坑害勞動者的手段,我們可以收集好證據,毫不猶豫的到相關部門去投訴舉報,討還一個公道。

更多職場問題,請持續關注我的分享,祝大家好運。


三昧人間


試用期制度從根源上來說可以定性為對擬錄用員工的履職能力進行實踐檢驗以保證新錄用的員工能夠完全適合用人單位的崗位要求的人事考察制度,其制定的根本出發點在於保證用人單位方的利益。

試用期制度是有相關法律保障實施的,《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根據實務情況,試用期按照用人渠道和人員性質的不同其時間長短也有所區別,比如新考錄公務員的試用期就是1年。

既然是實踐檢驗,那麼必然就存在淘汰機制。在試用期內存在被取消錄用資格的現象是正常的,也是現代職場競職規則的必然結果:

1、雖然有可能擬錄用人員經過筆試、面試兩個階段而勝出,但並不代表這個人的履職能力特別是職場適應力足夠。眼高手低者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還是存在的;檢驗某個員工的職場適應能力最終還得將其放入實際工作場景中去驗證。

2、現代工作環境下,學歷並不能完全轉化為履職能力。一般情況下,招錄員工過程中都已經註明了相關的要求,最主要的門檻是學歷要求。現代職場中普遍存在學歷要求高置的現象,但是並不能完全確保100%招錄到需要用到的人才。這是因為學歷與履職能力之間的轉換偏差,其內在原因是書本知識與具體實踐有相當程度的脫節,並且還可能存在一些具體應用方面的突出問題。

3、有些員工因為個人原因並不能完全適應職業要求。比如遵守企業內設制度方面存在嚴重瑕疵,個人人際交流存在嚴重障礙,個人道德品行低下等等。

迴歸主題,一個人在試用期被辭退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基本上都可以歸結為

職業適應程度、崗位履職能力和個人基本素質三個方面,從網上可以查到的具體案例分析,一般情況下在試用期被辭退的原因以個人基本素質存在嚴重問題居多。個人理解,這一點也是近期網絡上要求將個人徵信報告納入到招錄過程中的基礎資料審查範圍的建議如此強烈的主要原因。此外,也有一些用人單位通過在試用期內不斷辭退員工並錄新來維持較低的用人成本的現象,個人認為並不是職場主流,也可以採取勞動仲裁的途徑來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在此不再展開。

針對試用期辭退這一問題,個人建議求職者在求職過程中應當著重注意以下三點:

一、維護個人良好的職場形象。人有千面,請保持職場形象良好,禁絕一些不良行為,以免自誤。

二、在面試過程涉及用人單位利益的個人情況不能隱瞞。面試過程是與用人單位接觸的第一關,如果用人單位問到了一些相對偏個人但對職業發展來說有很大關聯的問題比如婚姻狀況、信用卡使用情況等等的時候,建議正向面對,不要試圖隱瞞,相對於用人方來說,你的隱私不值一文。

三、在試用期內請一定要模範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內設制度。既使你認為不合理,請記住,你沒有評判的資格。任何用人單位都不願意錄用一匹害群之馬,請記住,在用人方看來,良好的職場秩序永遠比一個職場新丁更重要,不要觸犯逆鱗。


司法一棵松


試用期是一個雙方選擇的階段,雙方都有權利隨時終止合同而不承擔賠償和補償的責任。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

一年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一到三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六個月。

勞動者和公司在試用期中相互磨合,相互觀察,員工會考慮勞動強度、薪資待遇、福利等方面而決定是否轉正而繼續工作,而公司考察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潛力,為公司創造了價值的能力,來確定是否使用這個員工。

一旦試用期滿。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要給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我覺得公司在試用期內終止合同的主要有幾個原因:

第一,勞動者的工作能力。是否達到了公司的要求。

第二,勞動者的工作態度。是否端正、積極主動。

第三,勞動者的是否有嚴重違反了公司制度的行為,是否給公司造成了損失。

第四,勞動者是否有培養的價值和潛力。

第五。公司內部的原因。如項目的調整人員的減少等等。

作為勞動者怎麼能順利通過試期呢?我覺得:

第一,不斷學習專業知識,提高自已的自身價值。

第二,積極主動的工作態度,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北京謝律師


沒為什麼。

因為:

在線的回答都是猜測,事實只有你和你的老闆最清楚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試用期內被證明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關鍵點來了,你到底符不符合錄用條件呢……

這還真不是我們這些和你素未謀面的人能夠回答出來的。所以我們只好猜測,只好分析,只好推理,可能花了很多精力都沒有回答出真正的原因。所有可能的原因,其他答主在這方面已經有了非常精彩的呈現,我就不再重複了。


此外,對你提一點小小的建議:

是金子總會發光,不必糾結,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與其去糾結他們為什麼不要你,不如瀟灑一點,揮揮手走掉,不帶走一片雲彩。你要對自己充滿自信,不要因為這次事件而影響你對自己的價值判定;當然,你也要好好地檢討自己,為的是以後的職場道路走得更加順利。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這家公司對你而言,只是一個驛站,勇敢地朝著下一個目標前進。被辭退不是一件多麼丟人的事兒,我也被人辭退過,很多世界500強的CEO也會被人辭退,美國總統還會遭到彈劾呢!但是我在被辭退時從來沒有懷疑自己的能力,或許失去一個機會的同時會得到更好的一個機會。既然我們打工者可以辭職,老闆當然也可以讓你走人,不然就太不公平了。總的來說,還是我們炒老闆的時候多,被老闆炒的時候少,對嗎?

最後,請調整心態,重新出發。


感謝閱讀,歡迎點評/關注,我是荒原狂劍。


荒原狂劍


試用期被辭退原因如下幾類

1、個人能力無法勝任的

2、存在虛假個人信息或者個人履歷

3、或者公司一直在用試用期的員工(這個情況比較少)

4、你所在的崗位是否一個新業務,業務需求嘗試後發現不是進入市場辭退也有的

5、試用期間間接性違反公司的管理制度

以上比較常見的情況,但是一般規範公司會告知其原因或者拿出考核依據讓你離開的。


歐陽德老師


你與公司是雙向選擇。你選擇公司,是你覺得你能勝任工作,工資待遇可以,離家較勁,時間寬裕等等。而公司選你是覺得你有能力,能給公司帶來業績。如果說,試用期被辭退,那就說明,公司經過考察覺得你不太適合這份工作,或者是你展現出的水平與他們的期望值有差距,或者是覺得你已經定性培養價值不高。

不要灰心,你自己把此次經歷當做是自己對自己的一個考核,認真反思,自己的優勢和缺點,到底適不適合這份工作,自己還欠缺什麼,需要補充提高什麼。如果你能思考透徹,且真心喜歡這份工作,有信心能夠做好,建議你再爭取一下,把你的所思所想,以及今後努力方向和主管好好談談,沒準也有希望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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