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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晚9時許,江蘇中丹技術化工有限公司汙水車間廢水儲罐發生一起火災事故。截至當晚9時30分,明火已經撲滅,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這是繼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發生後的又一起事故。據媒體報道,近期江蘇、浙江、河北、福建等沿海省份密集提出新一輪的化工行業大整治措施。
江蘇省長吳政隆主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全省化工行業整治提升工作;浙江生態環境廳近期發出了對化工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緊急通知,決定部署開展為期2個月的專項行動,排查整治範圍包括全省所有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
河北提出對化工商業實施安全生產實施整治攻堅行動,時間一直持續到2020年12月;福建提出對整改仍然達不到要求的化工企業,要堅決停用。
據瞭解,化工行業整治行動幾乎年年都有,但相關事故仍屢見不鮮。
關於安全生產,國家早有立法。2014年12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修訂並實施。那麼具體包括哪些內容,從業人員應從哪些方面維護自己的權利呢?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安全生產刻不容緩。
《安全生產法》適用範圍包括哪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和道路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安全生產法》規定安全生產工作方針和工作機制是什麼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
從業人員享有的安全生產
保障權利包括哪些內容
保障權利
<table><tbody>1
有關安全生產的知情權。
2
有獲得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3
有對安全生產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
4
有對違章指揮的拒絕權。
5
有采取緊急避險措施的權利。
6
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有獲得及時搶救和醫療救治並獲得工傷保險賠付的權利等。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保障義務包括哪些
保障義務
<table><tbody>1
在作業過程中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
2
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3
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報告;
4
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安全生產法》如何加大處罰力度
一是堵塞漏洞,對應予以處罰的所有違法行為都規定了明確的法律責任,不再將“限期整改”作為前置條件,改變了以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再罰款”的格式。
二是加大處罰幅度和加重處罰力度,提高了罰款數額,增加對企業主要負責人的罰款和處分規定。
三是實行“黑名單”制度,記錄並通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
安全生產法如何強化政府的監管力度
一是擴大了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可以採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對象範圍。
二是針對有些企業拒不執行監管部門作出的有關決定的情況,在嚴格適用條件和程序的前提下,賦予監管部門相應的強制執行權,可以採取通知有關單位停電、停止供應民爆物品等措施,依法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履行決定。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職責有哪些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五)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來源:全國總工會、21世紀經濟報道、中原油田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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