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艾是新野人,劉備曾遷移新野百姓。為何到最後,鄧艾沒有被劉備勢力所用?

綻放那人之本色


第一、劉備遷移新野百姓是《三國演義》的虛構,劉備歷史上並沒有遷移新野百姓,甚至曹操南下時,劉備根本不在新野,而是在與襄陽一江之隔的樊城。“先主屯樊,不知曹公卒至,至宛乃聞之,遂將其眾去。”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劉備駐軍樊城,不知道曹操來進攻,直到曹軍抵達宛城之後才知道,於是率部撤退。

跟隨劉備南下的十萬軍民,主要是在襄陽開始加入的,與新野無關

至於一路跟隨劉備到長坂坡的十萬軍民,實際上應該是對劉琮投降曹操不滿的人,在襄陽和南下江陵途中不斷加入的。“過襄陽,……(劉)琮左右及荊州人多歸先主,此到當陽,眾十餘萬”。

藍色為鄧艾所在,紫圈為新野,紅圈為劉備所在,可見鄧艾實際上位於劉表統治區的邊緣

第二、鄧艾不是新野縣人,而是棘陽縣人,“鄧艾字士載,義陽棘陽人也”。棘陽在新野(劉表統治區)和宛城(曹操統治區)之間,應該屬於兩軍拉鋸之地。在曹操大軍開始大舉進攻的情況下,當地駐軍無心也無力去遷移居民。

鄧艾當時年紀尚幼,也沒有名氣,以至於淪為牧童



第三、鄧艾當時也就十來歲,自幼喪父,家族敗落,沒有名聲,自然也不可能為劉備所注意到。實際上荊州被曹操佔領後,鄧艾和其他居民一起被強行遷移到汝南,當了放牛娃,可見曹操集團當時也不可能注意到他。


海軍史研究會員


第一:時間上原因

鄧艾出生於公元197年的新野,而劉備駐兵新野的時間為,公元201年,此時的鄧艾才只有4歲,七年後,也就是公元208年,曹操對新野發動進攻,劉備被迫逃出新野,而此時的鄧艾才11歲,並且在當時也沒什麼名氣,這是鄧艾之所以沒跟劉備的時間上的原因


第二:劉備自身的原因

此時的劉備還是那個居無定所的小軍閥好不容易又新野這個暫時穩定的小地方他想的必定是自身當下的發展,所以他找到諸葛亮龐統這個對他現在的發展很有利的人,而鄧艾此時太小,就算有才也只是個以後的儲備人才,劉備也不知道自己有沒有以後,所以他急需的是這種當下的人才所以這是劉備沒用鄧艾的第二個原因。


第三:鄧艾自身原因

鄧艾原來出身是個貴族鄧氏家族,生活過得很好,先不說鄧艾有沒有遠大的報復,就算有也不會選擇就被這種當下默默無聞的小軍閥,這是鄧艾沒跟劉備的第三個原因


胖小柴


因為劉備在新野時,鄧艾還是個小屁孩呢。。。

建安六年(201年),曹操親自討伐劉備,劉備往投劉表。劉表親自到郊外迎接劉備,待以上賓之禮,遂屯於新野。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親率大軍南下,劉備撤出新野,逃往江夏。

劉備從建安六年到建安十三年,一共在新野呆了七年時間,那麼此時鄧艾在做什麼呢?

《三國志》:鄧艾字士載,義陽棘陽人也。少孤,太祖破荊州,徙汝南,為農民養犢。年十二,隨母至潁川。

也就是說,曹操南征,劉備撤出荊州之時,鄧艾還不到十二歲呢!劉備怎麼去招募他啊!




網絡水軍大都督


提出這個問題的人,基本上就是地獄黑的人渣心態。你是湖北人,為什麼到北京當官?是不是腦子進屎了?泱泱中華,我給誰打工,我喜歡為誰服務,難道都要被地域限制?這樣子,人類如何團結?如何合作?

鄧艾(約197年-264年),義陽棘陽(今河南新野)人,建安六年(201年)曹操平定北方,立即南下,把劉備寶寶趕到了劉表所在的荊州,屯兵新野,聊以作為抵抗曹操的前哨吧。這個時候,劉備兵不滿千,將只關、張、趙雲罷了,朝不保夕,惶惶不可終日,這個時候,小鄧艾才4歲,劉備難道要徵發4歲小鬼組成童子軍團?

當然不可以啦!建安十三年(208 年)曹操趁著劉表翹辮子,荊州大亂,親自南下征伐,劉備麻溜地又一次逃跑了,曹孟德強行遷徙部分新野百姓到河南,當時人口就是生產力資本,並不是曹操如何愛民。11歲的鄧艾母子也在其中,從這個時候開始,鄧艾就是曹魏的子民了,與劉備八杆子都打不著了。

少年鄧艾在魏國的環境中成長,學習,劉備的蜀漢絲毫沒有給過鄧艾任何好處,大家都曾經是大漢子民,歸屬不同,憑什麼一定要給你劉備賣命?曹魏實行屯田,老百姓天地、有房屋,有吃有喝,自然收攏人心,鄧艾為自己的長官服務,天經地義。題主不要因為自己喜歡劉備,每天跪拜劉備,就以為天下人都要跪在劉備面前!三國時代,沒有國家,只有主公,誰能夠團結人民,有土地、有糧食,人民就跟誰混,別扯那些什麼“大義,漢賊”,手上有兵的,都是國賊罷了。

等到司馬兄弟把持魏國政權,鄧艾已經在魏國服務超過50年,國家的認同是魏國,至於劉備,只是割據諸侯罷了,此間,鄧艾作為地方將領,屢次與蜀國姜維為首的敵人征戰,視同寇仇。


不要再用簡單、狹隘的地域觀念看待歷史,華夏大地上的人處於戰亂之中,只能夠自保,不要站在道德高度,1800年後再來批評古人,這樣是不道德的。


…………

讀史以修身!謝謝閱讀!


史韻書局


良禽擇木而棲,劉備這個人是顏控,所以當初醜男龐統也差點被束之高閣,鄧艾這種口吃男當然沒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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