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表明了房子歸女方、剩餘貸款由女方償還,在沒有將房子過戶的前提下男方還能爭取獲得房產嗎?

涵238620833


這種情況還想爭取房產,基本不太可能。

我們是建立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基礎,若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則根據情況進行撤銷。

認為還能爭取房產的觀點會認為,原則上財產屬於夫妻共有,離婚協議將房產歸屬一方,本質上屬於一方對另一方的財產贈與行為。根據合同法規定,贈與財產在完成贈與前,贈與人享有任意撤銷權。房產作為不動產,完成贈與是以產權過戶登記為準,現在房產過戶,則另一方可以行使任意撤銷權,撤銷贈與。

實踐中,法院基本對於此觀點持否定態度。

即便認為該房產屬於配偶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但是離婚協議與一般的贈與合同有著區別。離婚協議約定的內容具有婚姻家庭的倫理道德規範,是建立在家庭、配偶等特殊身份關係基礎之上並以解除婚姻身份關係為目的之契約,所以離婚協議的贈與本質上是附條件的贈與,是在離婚與否、子女撫育以及債務承擔等涉及人身財產事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實施的贈與,所以不能撤銷。

所以夫妻雙方在辦理離婚是簽訂離婚協議,離婚協議對於財產分割是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原則上都應當按照協議的內容享受相應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葉律師


就如樓主所說的,離婚協議表明房子歸女方,剩餘貸款有女方償還,在沒有將房子過戶的前提下,男方是否還能爭取獲得該房產。不是我打擊你的積極性,在一般的情況下,這種可能性不大。

男方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責任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條款,特別是像這種離婚的民事案件,只要你認可,一經簽字,就是一口吐沫一顆釘,板上釘釘的事。後悔了,要更改過來,只要女方現在已經履行了償還貸款的責任,不鬆口,可以說比登天都還難。

除非有充分的證據鏈能夠證明,在協商協議內容擬定的時候,受到了外來的脅迫,或者是對方有欺詐的行為,在離婚後一年內,可以將女方上訴到人民法院,訴求重新分割財產。說句老實話,這個證據上哪裡去找啊,就算你找到了證據法院能不能採信還兩說呢。

如果你有足夠的證據,有充分的信心的話,可以尋求當地的律師,為你辦理此事,律師會揭盡全力的使你的利益最大化。不指望律師,這其中有很多法律的細節問題,你解決不了。


老蔣閒言


首先,如果雙方根據離婚協議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那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只要在訂立離婚協議的是時候沒有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那麼離婚協議就不能反悔。

在本案中就算是還沒有過戶,男方也不能反悔,如果男方不配合過戶的話,女方可以起訴男方要求男方履行離婚協議,在得到勝訴判決之後,女方可拿著判決書到房產登記中心變更登記。

其次,如果夫妻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之後,沒有登記離婚。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那麼男方是可以起訴離婚然後要求重新分配財產的,也就是說離婚協議並沒有生效。男方可以反悔並爭取房產。


孫赫律師


一般情況下雙方簽訂了某種合同或者協議後,就得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構成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但是離婚協議有點特殊,能不能反悔,能不能爭取得區分幾種情況:

一、如果雙方是想協議離婚,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並且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這個時候離婚協議就生效了,就不能反悔否則要承擔責任,對方可以起訴你。如果簽訂了離婚協議而最終沒有離婚,那麼離婚協議不生效,可以反悔,可以爭取。

二,如果雙方是起訴離婚,在開庭過程中雙方經過調解,把離婚協議內容寫進法院調解書,也不能反悔。如果私下籤訂離婚協議,結果同第一種情況。




法律幫幫律師


首先,雙方離婚時簽訂了離婚協議,雙方應該按照協議內容履行。如果男方對離婚協議內容反悔了,男方可以在協議離婚一年內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協議。

其次,如果男方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協議內容,男方須舉證證明簽訂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否則,法院會駁回訴訟請求。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律師張小英


第一,你們離婚了沒有?如果沒有,離婚協議是以離婚作為生效條件的,沒有離婚,自然沒有生效。

第二,該離婚協議在何處簽署?如果是在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簽署,則女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湘粵法律顧問


辦理離婚後協議生效,一般不能反悔


北京離婚律師宋健


說實話很難。現在想找突破口可以找女方婚內出軌的證據,並且還要證明簽訂離婚協議時男方不知情女方出軌,然後起訴要求重新籤離婚協議,這種方法要在簽訂離婚協議後一年內實行;或者是證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被女方不合理處置,使得男方預期可分配的財產減少,從而證明離婚協議分配的財產不完全,需要重新分配,這種方法時間充足,什麼時候發現直接去起訴就行。


趙俕


1,你們辦理離婚手續了嗎?如果還沒有辦理手續,只是簽訂了協議,男方還可以反悔,要求法院審理判決。

2,已經離婚,如果男方認為簽訂離婚協議時受到了脅迫或者欺詐,男方可以起訴要求撤銷協議重新分割。

不存在脅迫或欺詐,男方不配合過戶,女方有權起訴至法院,要求男方過戶的。


楊春敬律師


肯定不能啊,離婚協議是發生法律效力的,不管寫誰的名,最後都按協議宣判,這點完全不用擔心,我有個朋友很類似你這情況,律師都沒找就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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