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 快訊」重磅利好!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電子簽名法》修正案草案

4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通過《行政許可法》、《商標法》、《建築法》、

《電子簽名法》等一批法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修正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修改建議其中包括:在行政許可設定和實施原則中增加“非歧視”原則;加大對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懲罰力度,大幅提高侵權賠償數額;對符合條件的施工許可證申請,壓縮審批時間;允許在辦理土地、房屋等轉移登記時使用電子文書。

根據現行使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是2004年發佈,2005年實施的。其中第3條第二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不適用“民事活動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單證等文書,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或者不使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這也意味著,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因此在房地產行業關注電子簽名線上簽約的同時,也遭遇著法律的阻礙。

此次修正案改變了這一規定,意味著土地、房屋轉移登記將允許使用電子文書。

從行業應用方面來看

“電子簽名、數據電文”已經覆蓋了包括金融科技、大型製造業、電子商務、在線政務在內的主流業務。這些行業的天然屬性決定了其對數據高度敏感,對安全性要求極高。從行業實踐角度來看,電子簽名技術能很好的實現降本增效、安全可控的賦能各類業務,達成產業數字化。相比傳統的紙質蓋章,不僅電子簽名很好的起到了降本增效的作用,而且比紙質簽名更加具有安全可控。因此將電子簽名技術擴展到原有法律限定不適用的場景,將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是有實際的實踐基礎的,這也標誌著電子簽名行業的一個重大里程碑。

從數字政府建設的角度看

“電子簽名”作為各政府職能部門提供“聯網通辦”,消除信息孤島的重要手段。就不動產管理方面,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中提出了三項主要任務,其中之一便是推動信息共享集成。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提供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與不動產登記機構加強協同聯動和信息集成,2019年底前實現互通共享。推行“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建立不動產“網上(掌上)登記中心”,構建“外網申請、內網審核”模式,實現服務企業和群眾零距離。這和全國各地大力推行的“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的思路和趨勢是完全契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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