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她肚子裡的孩子是你的,就算彩禮一分錢不給,她也得嫁給你

兒子,她肚子裡的孩子是你的,就算彩禮一分錢不給,她也得嫁給你

女方父母收彩禮,這不是明顯賣女兒嗎?


一提到結婚,必然會有彩禮。可男方,一聽到彩禮心裡就不舒服。自由戀愛,為什麼還要彩禮?女方父母收彩禮,這不是明顯賣女兒嗎?真不知道,女方家裡是怎麼樣想的。

01

小勇三十一歲,家裡條件一直不太寬裕,半年前在網上聊了一個二十二歲的女孩,兩人感情挺好。最主要的,女孩懷了他的孩子。

女方父母覺得小勇年齡太大,怕以後對女兒不好。可是,女兒都有了身孕,也只好如此。女方父母知道,小勇家裡條件不好,只要給彩禮十萬,就讓小勇和女兒結婚。

事後,小勇的媽媽說:“啥,女方要十萬彩禮,這和賣女兒有啥區別!兒子,你告訴她,婚可以結,但是彩禮沒有。”

小勇說,“媽,女孩父母說咱家沒錢,不用買車買房,只要出十萬彩禮,就可以結婚了。你不給彩禮,女方不同意結婚,咋辦?”

小勇地媽媽笑了笑說,“兒子,你傻啊,你那女朋友,都懷了你的孩子,她不嫁給你,她能嫁給誰啊?放心吧,你就這樣回去告訴她父母。”

02

小勇把媽媽的想法,轉述給女方的父母。女方父母一聽,臉色都變了。女孩爸爸說,“我們嫁女兒,不是賣女兒,要點彩禮錢,是希望女兒嫁過去以後手裡好有點錢,她自己婚後好有個保障。你媽一分不給,有點說不過去了。就算我女兒未婚先孕,你們也不應該這麼看不起她。這個婚,你們也別結了,你走吧,以後也別來找我女兒!”

“叔叔,你女兒有了我的孩子,我不可能不來找她!”小勇說完,望著女孩。

女孩說,“小勇你太讓我失望了,什麼都聽你媽的,那你就做你媽的乖兒子吧。孩子我會處理好的,你走吧,我再也不想見到你!”

03

小勇回到家裡,把女方的態度告訴了媽媽。小勇的媽媽讓小勇別難過,她說,“像這種隨便的女孩,不要也罷!”

小勇恢復單身以後,兩個月的進間參加了七次相親。家裡親戚介紹的對象,大部分都是離過婚還帶孩子的女人,彩禮最少的也要十五萬。小勇和媽媽說,這介紹的對象,論條件和彩禮還不如自己找的女朋友呢。

小勇的媽媽也有點後悔了,她決定明天陪小勇去那個女孩的父母家裡賠不是,不管女方父母怎麼數落自己,自己都認了。十萬彩禮沒問題,只要肯同意把女孩嫁給小勇。

第二天,小勇的媽媽到了到女孩的家裡,女方父母問明來意後,嘆了口氣,說道,“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你們現在就算是下跪也沒用了,我女兒在十天前已經出嫁了。”

04

彩禮,早已相沿成習。給女方彩禮,是男方對女方的尊重,不是交易。

現在許多父母,知道男方有這個想法,所以,女兒談婚論嫁時,一般主動說不要。目的就是告訴男方,我養女兒不是賣女兒。

女方不收彩禮,明事理的男方,多少也要意思一下,以示尊重!當然,的確有少數父母,養女兒就是為了嫁女兒時,多要點彩禮,但這樣的現象並不普遍。

兩個人結婚,對於傳統家庭來說,彩禮不能缺。如果男方家境不好,可以真誠的與女方商量,沒必要一聽到彩禮立馬就翻臉。

彩禮,最終去了誰的手裡?

女方收彩禮,絕大多數女兒出嫁的時候都原數帶回了婆家。所以,男方如果真心想結婚,別在彩禮上抱怨。有了就多給,沒有了就少給。女方是對自己好,才是首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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