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無法償還欠款,是否應由股東或法人代表來償還?


企業無法償還欠款,是否應由股東或法定代表人代為償還,需要看以下幾種情況:

1、股東未足額繳納認繳註冊資本的情況

如果股東未足額繳納認繳的註冊資本,那麼一般情況下需要按照認繳額補繳出資,或者按照他們的認繳額承擔相應的償還責任。

2、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東,那麼按照第1種常規情形處理。

3、法定代表人作為共同被告承擔責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股東,那麼企業無法償還欠款,一般都會將法定代表人作為共同被告訴至法院,因為,法定代表人的行為視為公司的行為,是需要與公司承擔同等的償還責任。

4、刺破法人獨立人格,法定代表人/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在賬務上公司賬務與法定代表人/股東的賬務混同,無法獨立,那麼可刺破法人獨立人格,股東若以按照認繳出資額承擔責任作為抗辯理由難以得到支持,債權人可要求法定代表人/股東對債務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關於公司運營中更多的法律風險防控小操作可關注“曉君有說法”。


曉君有說法


企業無法償還欠款,責任是由股東和老闆來承擔的!但這種責任分為有限責任和無限責任兩種!


一、無限責任

1、經營主體設立時選擇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等組織行式的,依據個人財產與經營組織無法完區分的,承擔無限責任。

2、組織形式雖然是有限責任,但實際經營過程中個人財產與公司財產混淆,不能區分的,承擔無限責任!

3、經營主體的資產不足於償付欠款的,股東和老闆扣除必要的生活物資,以家庭所有財產清償欠款!

4、選擇無限責任的組織行式,一旦發生債務風險,相應股東和老闆或將影響整個家庭,慎之!

二、有限責任

1、有限責任公司全部資產可以清償欠款的,用公司資產清償。

2、公司現有資產不能清償欠款的,股東和老闆補足認繳而未徼的部分,以法定認繳資金為上限,承擔有限責任!

3、實際工作中,選擇和甄別合作商的重要性突現,比如與有限責任公司做100萬的賒購生意,對方註冊資本僅50萬,理論上,系統風險客觀存在!

三、綜述

經營主體的債務責任由股東和老闆承擔。在設立時,所有權人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組織形式。購銷雙方在選擇和甄別合作商時,對方的註冊資本和組織形式是關注的重要指標之一!


順通財稅段賢明


企業的欠款是否要有法人代表來償還,有幾個條件,讓我們一塊兒來看看。

一、法人代表不一定是股東,如果不是股東,履行職務又沒有重大過失,企業的債務跟法人代表沒有關係。如果非要扯上關係,那就是可能會因此受牽連進黑名單。

二、法人代表是股東,但企業的性質是公司製法人,根據公司法公司以全部資產償債,不會涉及到股東個人財產,除非股東沒有完全履行實繳註冊資本的義務,這種情況法院可以判決強制股東繳納認繳但未繳的資本。

三、法人代表是股東,但企業的性質是合夥,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獨資企業,因這三種企業不是獨立的法律主體,所以股東要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企業資產不夠清償債務,個人財產也會受牽連。

綜上所述,企業債務是否牽連法人代表,要看法人代表是不是股東,還要看股東是否履行實繳手續,還要看企業性質,不能一概而論。以上回答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有任何不明之處請留言或者關注【唯思得財稅】官方號,我們將竭力為您服務!



唯思得財稅


正常公司債務與股東債務相互獨立,公司欠錢無法向股東索要,但是如果股東出資不實,在出資不實的範圍內股東應當承擔責任。我代理的兩個案件都是這樣追上股東責任的。


銀行法律顧問


如果企業增資,原法人因沒有更多資金投入而選擇事後退出,且原有所佔股份均無償轉給了其它股東,而後企業發生債務糾紛,原法人代表是否還要承擔責任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