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故事:閨樓驚情

件棘手的命案。前任沒有審結,只得向林大人交代清楚,請他繼續審訊。

該案發生在五個月前。一天,家住施家坪的施富貴的三女兒玉珍眼看就要出嫁,卻突然被人殺死在床上。這個女孩不僅家裡人都誇她,施家坪裡的老老少少沒有一個不說她好的!年紀大的都時常得到她的幫助,年紀小的都喜歡跟她一起玩,只要有她在,小夥伴就不會打架爭吵。雖說這兩年她大了,難得出家門,可小朋友們也還想著她,不料她竟死得這麼慘。目睹玉珍遺容,全家悲痛欲絕,全村震驚傷心,整個施家坪哭聲震天,傳出好幾里路去。

玉珍未婚夫的父親齊明禮是施家的表親,時常來往,得知喪訊也趕來了。他原是個吆五喝六的人,一來就把六神無主的施家人支使得團團轉,他喝令施家婢女僕人不準擅自移動客人房間裡的東西,將玉珍房裡守靈的人全都趕了出去。他還在客堂裡指手劃腳,派一撥人去準備後事,一撥人去報官,還少不了一邊責備親家管束不嚴,一邊詢問案發詳細經過,一邊胡亂作些推測,真是忙碌得很。

那韓城知縣和仁得報後即來驗屍,驗得刀傷咽喉,氣管食管全被切斷,估計當場就嚥了氣。他還檢查了門戶屋頂,沒有發現半點痕跡。縣官和仁當即下令死者家屬買棺成殮,聽候緝查兇犯的結果。

這時齊明禮沉不住氣了,踏上前去請求搜查各人的臥室,和仁沒有辦法,只得下令到各個房間裡去嚴密搜查。結果在施家二媳婦英姑隨嫁丫頭小柳的枕邊搜得一封信,上邊稱呼是小柳姐,下邊光署一個“齊”字,並無名字,那信上寫道:

“你家耳目眾多,我們的事以後慢慢商量,請你早晚留神!將來我與英姐決不辜負你。玉珍面前決不可輕易洩漏。”

和仁得到了這封信,便以為是謀殺證據,傳給大家看,大家都瞠目而視,不知說些什麼才好。那齊明禮原是最愛出頭露面的人,這時也因信上有個“齊”字縮在了後面。和仁把信拿給小柳看,小柳大字不識一個,根本不知上面寫些什麼,說得她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和仁當即在施家設立公堂,提英姑、小柳上前,追問兩人信中的內容。小柳連連呼冤,英姑也跟著叫屈,和仁一向辦案快刀斬亂麻,如今自以為胸有成竹,哪裡肯憐憫她們,所以從下午到深夜一連審問了好幾次,還動了刑。他有施家孝敬酒菜,眼看可以馬上結案,自然精神抖擻,英姑和小柳則別說是刑訊受不了,光是翻來覆去地追問也折磨得她們精疲力盡,所以只得含含糊糊承認了殺人。和仁好不得意,當即結案:斷英姑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懼怕小姑洩露出去,因此謀殺小姑滅口;小柳是從犯,都該當死罪。他判決以後覺得一天就辦了一件大案,心裡十分舒暢,因此拍拍屁股就打道回衙去睡大覺了。

後來英姑的父親不服,親自到臬臺衙門上訴,但當時官官相護,臬司雖說肚裡明白和仁有草菅人命的嫌疑,卻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維持了原判。這樁案子直到快要秋後處決時才又翻了出來,原來那和仁因徵糧之事不力而被撤職,而官場的慣例後任照例要揭一揭前任之短的,更何況和仁辦這樁案件確有稀裡糊塗的地方。後任代理知縣趙文煥重行審判,他從那封信上的“齊”字著手,密派差役去把玉珍的未婚夫齊文耀提來審訊。齊文耀一口抵賴,後來又傳施家二兒子施斌前來與他對質,這才照實招供。原來齊文耀這個人十分輕浮,而且常常信口開河,他對漂亮的女孩子見一個愛一個,隨意獻殷勤,有時還動手動腳,隨口許願。他因為跟施家原屬親戚,時常來往,見小柳嬌小玲瓏,便看上了眼,時常揹著人跟小柳糾纏不清,施斌雖親眼看見,卻沒有聲張,直到這次傳訊他才供了出來。趙文煥以為案子有了眉目,再去審訊齊文耀,齊見命案要落到他頭上,慌忙辯解說:“那封信是別人冒名寫的,大人不信,儘管對證筆跡,我實在是毫不知情,玉珍品貌雙全,我能娶到這樣的妻子高興還來不及,哪會去謀殺她呢?小人實在是冤枉。”

“不要多說,快對筆跡。”趙文煥下令給他紙筆,他拿起筆來數十字一揮而就。趙文煥拿到他呈上來的紙仔細察看,筆跡果然並不符合,這下可難倒了趙文煥,不知下一步再怎麼審下去。他只得下令將人犯暫行收監,一面呈文給上級,請求暫緩處決。這下案子又拖了好些日子,直到林則徐前來接任。

林大人接案後,仔細閱讀了這件案子的全部檔案,也悉心辨認了筆跡,發現齊文耀的筆跡果然跟那封信上的不一樣。他又把案犯提來一一審訊,這些人各說各的,根本得不到任何實質性的內容。

林則徐又重審施斌,問:“你對這件案子如何看法?”

“回大人,小人確實莫名其妙。”

“你看信上有‘齊’字署名,會不會是齊文耀?”

“既然對過筆跡,想來未必是他。”

“有一點我弄不明白,你既然知道齊文耀跟小柳有瓜葛,當初為什麼不聲張呢?”

施斌遲疑了一下回答道:“考慮到我家的名聲,考慮到玉珍難做人。”

“你有沒有阻止過他們呢?”

“這……勸也是勸過幾次的。”

“是嘛?林則徐沉吟一會兒,又說:“好吧,你且下去,好好想想,不要對本官有所隱瞞,英姑是你老婆,你總不見得要讓她蒙受死罪吧?玉珍是你妹子,她的冤死總也要弄清吧?”

第二天林則徐把經常出入施家的人都傳到堂上,命他們都照那封信的內容抄錄一份。只有確證目不識丁者才能免去抄錄。林則徐收上來仔細審閱,並沒有發現可疑的地方。這時施斌也在堂上,林則徐命令他也抄錄一份。誰知施斌辯駁道:“死者是小人的胞妹,為什麼要我對筆跡呢?”

林則徐見他不肯寫,頓時生了疑心,便喝道:“你不對筆跡,將來怎麼讓兇手心服口服呢?快快寫來。”

施斌不得已,抄錄了一份呈了上來。林大人一看,儘管筆跡有故意掩飾的地方,但筆鋒是瞞不過人的,竟然跟那封信上一模一樣。

林則徐把驚堂木一拍,大聲說道:“筆跡

中篇故事:閨樓驚情

施斌連連擺手,聲嘶力竭地辯解道:“無緣無故,為什麼要謀殺胞妹呢?就算筆跡相符,信是我寫的,也跟我妹子被殺一點關係也沒有。”

“誰說你就是兇手,不過你隱瞞了重要的情況。你說你為什麼要寫這樣一封信?為什麼要署上‘齊’姓?”

施斌低著頭一聲不吭。

“你不說也自會有人替你說的。”

林大人命令將施斌帶過一旁,又提齊文耀到案前問道:“那封信不是你親筆,為什麼要署上你的姓?你想開脫殺人的嫌疑,就老老實實供出實情來。”

“青天大老爺在上,那封信實際上是施斌給我的,讓我轉交給小柳,然後再拿去給英姑看的。據他說因為英姑相貌醜陋,打算把她休掉另外再娶一個如意的妻子,但是英姑很賢惠,沒有趕她走的把柄,所以想用這封信來給她安上一個不規矩的罪名,好把她趕出施家。因為英姑目不識丁,必然去找他讀信,那時他便可以大做文章。”

“我知道了,因為他手裡捏著你的把柄,你不肯給他幹這件事,他便要把你和小柳的事張揚出去。”

“對,我是沒有辦法才把信轉給了小柳。不知小柳為什麼沒有交給英姑,卻還藏在枕頭之下?至於玉珍被殺之事,我確實一點也不知情。小人儘管行為有不夠檢點的地方,喜歡玉珍也是實情。”

這下林則徐可犯了難,這樁案子惟一的線索追查的結果一無所獲。但林則徐冥思苦想後覺得案情儘管離奇,卻總還離不了姦殺和怒殺兩種可能。會不會玉珍另有見不得人的事,或者另有什麼冤家對頭。

於是他又傳訊男女傭人和施家坪的一些鄉親。他先問齊文耀和小柳的事,大家都說確實看見過他們兩人混在一起。林則徐又問:“被殺的小姐平日為人如何,有沒有跟男人來往的事?”

傳訊的結果一個個都說:“玉珍是百裡挑一的好閨女,長得俊且不說,心靈手巧為人和善,哪個不誇,莫說不相干的男人,就是瞧見姑爺上門也都故意迴避的,至於冤家那就更沒有了,誰會恨這樣仙女般的小姐呢?老天爺不長眼睛,竟讓她死得這般慘。青天大老爺一定要替她伸冤。”

林則徐揮手讓他們退去,然後特地又坐轎子到施家坪去踏看。施家依然把玉珍的房間空關在哪兒,房裡當然再無痕跡可查。林則徐又看了看門窗。那間屋只有一扇門,門外有個走廊,走廊的那頭便是她父母的房間,走廊的另一頭有一道樓梯通上面的露臺,據說露臺門是大熱天納涼或晾曬被褥時才開啟,平時都是上鎖的,出事的那天也上著鎖。玉珍房裡的窗子望出去是一片竹林。林則徐令人將露臺門打開,踏上去一看,只見對面是一堵牆,相隔並不太遠,不過跨過來還是不可能的。他朝露臺另一頭一看,跟玉珍窗裡一樣,望見的也是那片竹林,他再探頭一看,玉珍的窗子就在下面,踩著氣窗的橫檔爬下去也不是不可能,不過因為露臺的欄杆比房牆稍讓進去一些,不探出頭去看不到這扇窗戶。大概房主人也未必發現這個不謹慎的地方。

“你家鄰居是個什麼人家?”

“是一個寡婦人家,那寡婦四十多歲,丈夫死的時候發過瘋,後來病是好了,不過難得出來,見人也不說話,眼睛直直的挺怕人。她家只有一個如花似玉的女兒,也到了出嫁的年齡,不過有這樣一個母親,誰敢提親?再有家財也不敢啊。”

“她家還有什麼人?”

“就兩個老婆子,都是那寡婦的陪嫁丫頭。”

林則徐彷彿想到了什麼,急急忙忙回到衙門,又提審齊文耀說:“本官原以為此案是姦殺,但經查實玉珍行為端正,不與男人接觸,因此斷定必是妒殺,你行為不檢點,據說見一個姑娘愛一個姑娘,胡亂搭訕,胡亂許願。你說,除了小柳,你還跟誰糾纏不清過?”

齊文耀供道:“一般我都是逢場作戲,並不認真。倒是跟玉珍家的鄰居曲美紅有過真情,只因她母親是個瘋子,有礙我與她結親,所以後來婉言推辭了,她當時大哭一場回屋去了,以後再也沒有往來了。”

林則徐點頭,令差役提曲美紅及兩個老婆子到案。曲美紅當堂泣不成聲,林則徐見她果然花容月貌,只是身體十分單薄,一副可憐巴巴的樣子,便且不去問她,問那兩個老婆子,證實齊文耀確實許過要娶小姐的願。林則徐心中有了底,便問曲大娘在案發時有何異常的表現?兩個老婆子都說日常她都關在屋裡,吃飯才出來一會兒,有時候到院子裡衝著牆頭髮呆。

“曲大娘知不知道女兒的事?”

“知道,她還高興過一陣子呢!”

“你家有沒有一架長梯?”

“有,那是摘果子用的,擱在院牆上。”

林則徐急忙抽一根竹籤,剛要下令去把曲大娘提來到案,差役前來報告說鄰居發現曲大娘已上吊自殺身亡,她留下了一封信。林則徐抖開一看,只見上面寫道:

“青天大老爺,婦人一念之差,殺了玉珍。我因女兒命苦,無法與齊文耀成親而移恨玉珍,才深夜越牆用竹梯爬到露臺,翻窗進入玉珍房中,乘她睡熟將她殺死的。她家房子原屬我家產業,所以我對她家門窗瞭如指掌。婦人該當死罪,但與女兒並不相干,望老爺格外關照。曲氏絕筆。”

林則徐讀罷嘆息一番,當即判英姑、小柳無罪開釋,施斌、齊文耀行為不檢,各責手心二百,命家長領回嚴加管束。曲大娘已自殺身亡,不再論罪,僅結案上報。那曲美紅孤苦伶仃,林大人特地為她找了個好人家,也有了一個完美的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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