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1、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當施工中遇有鋼筋的品種或規格與設計要求不符是,可按鋼筋等強度代換、等面積代換原則代換:

1、等強度代換:當構件受強度控制時,鋼筋可按強度相等原則進行代換;即不同鋼號的鋼筋按強度相等的原則代換。即代換後的鋼筋強度應大於或等於代換前的鋼筋強度;

2、等面積代換:當構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時,鋼筋可按面積相等的原則進行代換。即同鋼號的鋼筋按鋼筋面積相等的原則代換;

3、當構件受裂縫寬度或撓度控制時,代換後進行裂縫寬度或撓度驗算;

4、代換後的鋼筋應滿足構造要求和設計中提出的特殊要求;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鋼筋代換時,必須要充分了解設計意圖和代換材料性能,並嚴格遵守現行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的各項規定;凡重要結構中的鋼筋代換,要徵得設計單位同意。

(1)、對某些重要的構件,如吊車梁、薄腹梁、桁架弦等,不宜用一級光圓鋼筋代替二級帶肋鋼筋;

(2)、鋼筋替換後,應滿足配筋構造規定,如鋼筋的最小直徑、間距、根數、錨固長度等;

(3)、同一截面內,可同時配有不同種類和直徑的代換鋼筋,但每根鋼筋的拉力不應過大,以免構件受力不勻;

(4)、梁的縱向受力鋼筋與彎起鋼筋應分別代換,以保證正截面與斜截面的強度;

(5)、偏心受壓構件分別代換;

(6)、當構件受裂縫寬度控制時,如以小直徑鋼筋代換大直徑鋼筋,強度等級低的鋼筋代換強度等級高的鋼筋,則可不作裂縫 寬度驗算;

鋼筋等強度代換:n2=n1*原直徑的平方*原鋼筋強度值/代換鋼筋直徑的平方*代換鋼筋的強度值

例子:8根HPB235鋼筋Φ20要等強代換為HRB335鋼筋Φ18,那麼代換後的鋼筋根數n2=1*310*100/42.5*305=2.39,取7根

1)同類鋼筋替換用等面積法,不同類時用等強度法。 (同類鋼筋指的是同種材質的鋼筋)

(2)替換前後保證鋼筋重心位置不變。

(3)如粗換細,間距要滿足構造要求;如細換粗,要進行裂縫開展驗算。

3、對抗裂性要求高的構件(如吊車梁、桁架下弦等),不宜用光面鋼筋(Ⅰ級鋼筋)代替螺紋鋼筋。 4、不要改變構件的有效高度。 5、梁中縱向受力鋼筋與彎起鋼筋應分別代換,以保證截面與斜截面強度。 6、同一截面內用不同種類、不同直徑鋼筋代換時,各鋼筋間拉力差不宜過大,同品種鋼筋直徑差不大於5mm,以防構件受力不勻。鋼筋代換後,其強度(或截面)不大於原設計的5%,也不低於原設計的2%。

HPB 6-10圓鋼鋼筋,一級 去、Q235

HRB335:屈服強度:335Mpa、抗拉強度:445Mpa、斷後伸長率:≥17%

HRB400:屈服強度:400Mpa、抗拉強度:540Mpa、斷後伸長率:≥16%

HRB500:屈服強度:500Mpa、抗拉強度:630Mpa、斷後伸長率:≥15%

鋼筋等截面及等強度代換 鋼筋理論重量: 理論重量=0.00617*d^2(kg/m) 強度係數(設計強度): Ⅰ 級鋼 2.4 Ⅱ 級鋼 3.4 Ⅲ 級鋼 3.8 (1)等截面代換:一般指原設計鋼筋和代換鋼筋的材質(設計強度)相同,但直徑不同的代換,其計算公式為: 代換鋼筋間距=(代換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間距 [例] 某設計採用了圓10鋼筋,間距180mm配筋,因圓10鋼筋無貨,擬用圓8代換,代換鋼筋的間距應是多少? 代換鋼筋間距=0.395/0.617*180=115(mm) (2)按理論重量代換鋼筋根數:適用於採用根數配筋時,計算公式為: 代換鋼筋根數≥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代換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根數 [例]某設計配筋為10根圓10,擬用圓8代換,代換後應是多少根? 代換鋼筋根數=0.617/0.395*10=15.62,取定16根。 採用根數代換時, 一定要注意構造要求。 (3)等強度代換:一般指原設計鋼筋與代換鋼筋的規格(直徑)相同或者不同,但材質(設計強度)不同時的代換,其計算公式為: 代換鋼筋間距=(代換鋼筋理論重量*代換鋼筋強度係數)/(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鋼筋強度係數)*原設計間距(mm) [例]原設計圓10間距180mm(Ⅰ級鋼),現採用圓8代換(Ⅱ級鋼),代換鋼筋的間距應是多少? 代換鋼筋間距=(0.395*3.4)/(0.617*2.4)*180=163(mm)

(4)按強度代換鋼筋根數:適用於設計採用根數配筋時,計算公式如下: 代換鋼筋根數≥(原設計鋼筋理論重量*原設計鋼筋強度係數)/(代換鋼筋理論重量/代換鋼筋強度係數)*原設計根數 [例]原設計採用4根圓25(Ⅰ級鋼),若用圓22(Ⅱ級鋼)代換鋼筋,需要幾根? 代換鋼筋根數=(3.85*2.4)/(2.98*3.4)*4=3.65,取定4根

這兩種鋼筋代換的方法都會改變原設計的承載力和正常使用極限值,必須經原設計單位的同意,方可進行。

承載力驗算: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正常使用極限值

1. 裂縫

超筋設計

鋼筋配筋率大於最大配筋率的時候,開裂,裂縫多而細,鋼筋應力不高,最終由於壓區混凝土壓碎破壞。鋼材未發揮作用,設計不允許。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2、植筋深度確定

化學植筋技術是在已有混凝土結構或構件上 , 根據工程擬需鋼筋 , 用專用的工具對適當孔徑和深度鑽孔 , 用高強粘結材料把鋼筋植入已有結構物中 , 使新增的擬用鋼筋與混凝土粘結牢固 , 植筋錨固深度要求《混凝土結構後錨固技術規程 》 和 《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範 》[均對植筋錨固深度提出了要求 ,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混凝土結構加固設計規範: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規範規定構件最小厚度為 h m i n=l d+ 2D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鋼筋代換與鋼筋代換原則

對於懸挑結構 、 構件尚應乘以 1. 5的修正係數

當鋼筋數量較少而直徑較大時 , 可採取等強度代換的方式 , 對於相同等級的鋼筋可採用等面積代換 , 即用小直徑的鋼筋代替大直徑的鋼筋 ;對於高級別的鋼筋則可採用低級別的鋼筋代換。

3、水平方向一般為大於16或等於的鋼筋採用直螺紋連接及擠壓套管連接,小於16的採用綁紮。光圓鋼筋直徑在14mm以下可採用綁紮搭接~螺紋鋼筋25以下可採用氧氣壓力焊,也可用閃光對焊,28以上的必須套筒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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