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遭同學悶棍打頭直挺挺倒地,學校稱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評教育。對此你怎麼評價?

閒雲湖影日悠悠


初中生遭同學蒙棍打頭直挺挺倒地,學校稱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評教育。對此你怎麼評價?

校園欺凌、校園霸凌為何頻發?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校園欺凌、校園霸凌發生在學校?是學校的問題?是老師的問題?是家長的問題?是孩子本身的問題?還是教育的問題?

網絡上報道的校園欺凌,校園霸凌何其之多,沒有被報道出來的,我想更多吧?



校園欺凌、校園霸凌,對被欺凌者造成極大的身心傷害。

校園欺凌校園霸凌的方式多種多樣,直觀上被欺凌者,會受到很大的身體傷害。

但我們看不到的還有心理方面的傷害,被欺凌者很可能因此而仇視社會,以後做出什麼樣的驚人行為也未可知。



被欺凌者多數不能很好完成的學業,對於教育公平來說也是不合適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保護所有的未成年人。

但凡一出現校園欺凌、校園霸凌件,很多人就拿未成年人保護法來當作擋箭牌,因為是未成年人,就可以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被欺凌的也是未成年人,他們的合法權益誰來保護呢?



如果欺凌者不能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那麼他的監護人是否應該負起這個責任?

欺凌者必須受到懲罰。

從公平公道的方面考慮,欺凌者必須受到懲罰。

從欺凌者自身方面考慮,也必須接受懲罰。如果現在在學校不懲罰,那麼以後出生社會,是不是需要接受社會的懲罰呢?

欺凌者的父母,你們希望看到這樣的結果嗎?



從社會安全方面考慮,欺凌者也必須接受懲罰,如果現在不接受懲罰,那麼欺凌者長大後必將危害社會。

設身處地的想一下,如果被打的孩子是你的孩子,你會怎麼辦?

袒護惡者,就是對善者的殘忍。


曉曉筆記


兒子高二的時候,和同學發生了摩擦,回來特別生氣,問我家裡的大扳手在哪裡,當時我不知道他要幹嘛。就告訴了他。後來從兒子的談話中知道,原來他要用扳手去打同學,他說了很多原因,我當然是要勸他的,這個事情不能做。第二天學校裡面搞活動,我送他去學校的時候,就檢查了一下他的書包,果然扳手在裡面,用報紙包好了。我送他到了學校門口,他下車了,我說你等一會:我知道你書包裡有扳手,你要去打同學,我沒有拿出來,但是我要提醒你,你現在帶了這個扳手到學校,已經是違反了校規,如果你這一記要是打下去,你雖然出了氣,不過等待你的就是開除學籍,你的人生要為這一記下去買單,你的同學就在醫院,我們全家將受到自己和來自各方面的譴責,和不知道到多少的醫藥費。你和你同學辛苦那麼多年等來的高考,就此和你們再見。所以你自己想清楚,如果你不想清楚,我今天阻止你,你以後還會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做這種事。兒子看了我一眼走了。其實我當時後悔啊,為啥要講道理,直接拿出來不就好了麼,現在他這麼一走,我只能馬上打電話給他的老師了,我在那裡看著他走遠,還好沒過多久他發消息給我,說把扳手放在路邊的草叢裡,讓我去拿,這個時候我總算鬆了一口氣。後來回來他說其實是自己太沖動了,以後絕對不能用那麼極端,粗暴方式去解決事情,這樣只會害人害己。


chris30964481


法律保護未成年,但前提是未成年不觸犯法律。現在成了未成年的護身符了!

校方是一個尷尬的存在,他沒有懲戒權,所能做到的也只能是批評教育!我們每天面對鋪天蓋地的校園霸凌,難道就只能靠輿論的譴責和教育對抗罪惡?然後讓這些數字上未成年的壞人回家,各找各媽,讓爹媽去情感教育?這樣的人難道不值得強制糾正?



我上高中時,也遭受過校園霸凌!班級裡有個男生處處與我為敵!上課在我後面,故意踢我凳子,影響我學習!下課攔住我,不讓我去廁所!去食堂打飯,往我飯盆扔東西!處處欺負我!無論我找老師還是校長,都沒能改變這個局面!終於在一次晚自習,我作為小組長收作業的時候,他的辱罵引爆了我積壓許久的怒火,我抄起板凳,狂叫著,瘋狂的向他身上頭上砸下去,直到他趴到地上!我才扔下凳子,癱坐在地上!班裡安靜得只能聽到我的呼吸!最後他臉上縫了三針,我倆一人停課兩週!每個人都知道我是被逼無奈,但是沒有一個人能幫我解決問題!最後還是靠我自己結束了這噩夢!我爸把我接回家,也沒有罵我!從那起,再沒人敢欺負我!你的退讓只會讓別人認為是軟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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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護悠然


特地搜了一下視頻,看了一下簡短的報道內容,寥寥數語,學校也說的輕描淡寫,可是蘊藏著很大的社會隱患啊!

3月25日,雲南彌渡縣一初中生被兩名學生毆打,並被棍子擊中後腦勺直挺挺的倒地。今天,當地教育體育局發佈公告稱:由於三名學生都是未成年人,學校對打人者進行了批評教育。被打學生身體無大礙,已回學校上課,雙方學生及家長已達成協議。

1.學校不應該做未成年人違法的包庇者。很多學校一旦發生一些校園欺凌或者是傷人事件,基本都是傾向於內部處理,說白了是怕影響學校的聲譽,影響校長的提拔。因此很多惡性事件都被內部消化了。

2.學生之間的吵架應該僅限於打打鬧鬧,而不是惡意傷人。惡意傷人屬於形式範疇而不是民事範疇。對於持有兇器,不顧損傷後果的行為,應該及時報案,由法律去處理去執行。

3.對於這種惡性事件,學校採用的僅僅是息事寧人的做法。所謂的“教育”能有什麼成果?能夠讓行兇者意識到並深刻反省自身的後果嗎?恐怕不可能!對於這些孩子而言,未來在學校只能是擁有更加橫行霸道的資本。

4.為什麼初中生敢於持有兇器傷人,就是因為知道未成年人殺人也不能入刑。所以,做事根本不需要去計較任何後果!傷人者父母在這個事件中又是一個什麼樣的角色呢?溺愛才是導致該事件的根本。

5.學校和相關單位在這次事件中的定位是什麼?僅僅是和稀泥,希望儘快把這個事情解決了。全然不顧任何法律和社會影響。對於當事人父母是不是有什麼不正常的壓力,我們不得而知。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不管是不是入刑,都應該由執法機關來進行依法決定,而不是學校私下進行所謂教育和調解。未成年人犯罪已經成為一大公害,不管是學校,社會,還是同齡人,這都是一個很大的安全隱患。儘快立法加大對未成年人犯罪的懲處已經成為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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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當未成年成了免死金牌,誰敢管這些孩子,誰來保護我們的孩子

最近有兩個事件引起眾人的熱議,一個就是安徽高中班主任師因為學生上課打鬧嚴厲批評學生,最終被“流放在農村”,並且職稱被降了兩個崗位等級(有人預估過大概損失十幾萬)。而另外就是初中學生走同學悶棍被直挺挺打倒在地,學生最終是被批評教育。看似事兩件事毫無關係,卻有著很深的內在聯繫,那就是班主任作為教育者相當於學生這倆車的剎車,如今卻不敢管不想管管不了,作為學生有了未成年這個免死金牌,幾乎就可以“為所欲為”,向著錯誤的懸崖一路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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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學生放縱,對教師嚴苛

不知有沒有人注意到安徽高中的那起事件中,家長對自己孩子被懲罰起因的描述“只因為學生自愛上語文課時相互推了一下”,作為班主任我真的是繃不住笑了。最為一個班主任,幾乎對班內所有特殊的學生習性瞭如指掌,對學生的行為也會有針對的給出不同的懲罰手段,反思、罰站、處罰、叫家長、停課,處罰是逐漸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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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相信一個老高中班主任連這點常識都沒有,很小的問題就直接上來動手處理,學生當時絕對是問題嚴重而且不是初犯,否則不用家長找事,人高馬大的高中生就會把敲他悶棍。所以家長輕描淡寫的話根本就不可信,可惜根本就沒有人提出異議,也沒有人去查證,班主任就這樣被處理。而正是因為當下對教師特別是班主任的嚴苛,讓其剎車作用逐漸失靈,可以說一些學生如同脫韁的野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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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敲他人悶棍的事情我覺得一點也不奇怪,更嚴重的問題我都見過。他們這個年齡根本就不知道什麼是對錯,什麼是輕重。家長教育不到位,教師又被束縛了手腳,在學生犯小錯時只能空口教育,請問如果用嘴就可以教育好,為什麼還會存在監獄?這樣嚴重的錯誤只是批評教育,不是放縱學生犯錯又是什麼?3未-成年人殺害小賣部老闆的事還歷歷在目,大錯已鑄學生到那個地步還怎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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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人約束的一代是垮掉的一代

最為一個教師,作為一個班主任我可以明確說,當下的這一代學生在一些有心人的煽動性將逐漸無人敢管,而沒有約束的這一代也將變成垮掉的一代。不信看看農村的留守兒童,看看城市學校裡的二世祖,不信看看因為父母管理就弒母的學生,看看因財起義謀殺小賣部老闆娘的學生,看看敲人悶棍毫不手軟的學生。看看他們陌生而迷茫的眼睛,查一查為什麼家長和老師這兩個剎車為什麼會失靈,是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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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弦教育語:

曾經有人說我是給安徽的班主任洗白,並且說老師可以懲戒學生,誰可以懲戒老師?

我回復他現在誰都可以懲戒老師,老師不懲戒學生還不行嗎? 號召中小學教師向大學老師學習,上課時埋頭教書,對學生小動作不聞不問,教完就走,深藏功與名。這樣的老師肯定不會得罪學生,也不會背上沒有師德的罵名,滿意否?至於敲悶棍的學生越來越多,下手越來越狠,是老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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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弦教育


如果傷勢嚴重,想都不用想直接法庭,什麼時候恢復沒有後遺症,什麼時候放過你,無法恢復留有後遺症就賠償一輩子!所以未滿十四歲的罪犯雖然躲得過刑法,但如果家長懂法懂得蒐集其斑斑劣跡的證據,未滿14全家都可能要為其暴行付出慘重代價,無法翻身。


校園暴力一旦發生基本只能善後,作為有正能量的家長和負責任的學校,對於校園欺凌決不能手軟。

像提問中的這種情況,甩鍋式的回覆明顯學校本身存在嚴重問題,說話感覺沒有經常給學生和家長進行預防為主的行為責任警示教育,更沒有拿出能夠讓學生和家長有畏懼感的震懾性措施,例如開除學籍(若不能開除學籍,有必要對施暴者進行懲戒式停課隔離反省,該賠的賠,直至賠償康復結束)、對施暴人實施全校警示級別的罪犯指紋錄入見證、在電子檔案裡備註惡劣行徑及社會危害性以通報各個學校謹慎接收等跟隨其一生的標籤!所以才讓這種極其惡劣的事件有發生的機會!

有正能量的家長一定要懂法,不要被所謂的未成年不擔責忽悠而蒙逼雙眼,施暴者的監護人、慫恿者、甚至接觸的每一個人、環境都極有可能被納入到制裁的範圍,前提是你作為家長一定要懂,要會追責!決不能放過施暴者和撇開產生這個事件的學校風氣環境,校園的教育風氣和制度是決定惡劣事件能否發生、學生敢不敢動手的關鍵因素,所以兩者絕對不能放過!否則會自己吃虧!一定要有“自己捧在手裡的寶貝,豈能被這種歪風和垃圾學校吞了”的魄力。

學校若還不重視,不積極查明原因妥善處理受害者事宜,不積極預防制止,不積極教育警示震懾,任其發生甩鍋了事,那校園完全可以成為大逃殺的練兵場。對於這類學校,也就怪不得家長們的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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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遭同學悶棍打頭直挺挺倒地,學校稱打人者未成年,已批評教育。對此你怎麼評價?

應該對打人者進行嚴厲處罰,而不僅是口頭教育,只要嚴厲處罰,才能以儆效尤。

據瞭解,這事件發生在雲南彌渡縣彌城中學,3月25日,該學校七年級的學生奎某某被其他兩名學生用腳踢,並被棍子擊中後腦勺後直挺挺地栽倒在地上。由於打人者均為成年,事後,學校只是對其進行了教育批評。

個人覺得,這事不應該就這樣輕描淡寫地略過,初中生年紀已經不小了,他們肯定知道下手輕重將會導致什麼樣的後果,在明知打人違法,打人將會構成傷害的前提下,他們卻有意而為之,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因為有未成年人保護法為其“撐腰”。筆者認為,應該對打人者進行嚴懲!

近年來被曝光的一系列青少年問題,讓我們看到了這個群體很多負面的形象,就比如前段時間曝光的兩三起“少年弒母案件”,讓無數人為之震驚和心寒。很多人強烈要求將這些毫無人性,泯滅良知的少年送進勞改所、監獄改造。但是,由於這些青少年都還未成年,因此最後的結局是令人不禁唏噓的。

說句實在話,我國對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條例修訂還存在很多欠缺之處,急需完善、健全。個人覺得,應降低未成年人法律承擔的年齡,從根源上讓青少年意識到,只要犯法,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人人都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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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對打人者進行了"批評教育",這話沒毛病!要不學校還能說啥?

有人認為,應當把刑事責任的年齡放低到十二歲,可若是十歲小孩做出傷天害理的事,豈不又要把年齡繼續降低?如此推算,放到三歲就比較合適。

我的建議是,未成人可以免於刑責,但還必須附帶兩個懲戒:

一、遣送到"工讀學校"就讀。去年看了一個文件,說要嚴厲打擊校園欺凌,重新恢復"工讀學校",可後來就沒下文了,或許重建工讀學校有很大難度,但我認為勢在必行。殺人的學生,還能回到教室裡正常上課,確實保障了他的受教育權,那麼師生的生命健康權誰來保障?孰大孰小,有關 還真分不清。

二、家長的監護、教育不到位,須負連帶責任。"子不教,父之過",傷人、殺人賠錢了事,非但不能平息類似事情,反而助長了其"有法可依"的囂張氣焰,既然未成年子女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其父母管教缺失,應當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哪怕是隻判幾個月、幾年,哪怕是緩刑,又或者只是行政拘留,都能對整個社會起到警戒作用。

未成年人的"不懂事",不能作為免責的金牌,要讓其痛知違法的後果,決不能輕描淡寫地一賠了之!


幽幽南山客


對於這樣的事可能學校也只鞥批評教育,校園暴力、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3月25日,雲南某中學七年級學生奎某因瑣事在校內遭兩名學生毆打,並被其中一名學生一棍子擊中後腦勺直挺挺倒地。當地教育體育局通報稱,因三人均未成年,學校對打人者進行了批評教育。

不知被打倒的學生傷勢如何,頭顱內部是否受到嚴重內傷。如果傷勢構成傷殘等級,按照成年人的犯罪標準,這種不計後果的打人行為便涉嫌故意傷害,將承擔刑事責任。

然而,由於其未成年,輕鬆的躲過了本該受到的法律懲處。如今的學生,僅僅進行簡單的批評教育,是否能夠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悔改,說實話,這樣的幾率並不大。

如今的學生聰明的很,都知道有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自己,所以才會在校園暴力中不計後果的欺凌他人。那麼,這裡面就涉及到一個問題,打人者本身未成年,但是他的監護人成年了。既然不能用法律來懲罰打人者,就應該讓他的監護人代為承擔法律責任。這樣的一來,學生們的家長才會對他們進行嚴加管教,不至於放任自流,任由他們在學校欺凌他人。

另外,未成年人保護法不僅是保護那些欺凌者,更應該保護那些被欺凌者,他們同樣是未成年人,他們的自身權益更不應該被隨意侵犯。

現在的小孩都成熟早,不能再用七八十年代對未成年人的認知來衡量現在的未成年人。需要依據當今孩子的實際綜合成熟度,來確定未成年人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標準。

雖然學校沒有任何對學生的處罰權,但是如此惡略的故意傷人行為,只進行簡單的批評教育,顯然起不到讓其改邪歸正的作用,只有可能使其欺凌行為更加肆無忌憚。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到底給如何正確應對,值得每一個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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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不這麼簡單你說怎麼辦?別光為黑而黑,學生在學校被同學打,學校最多就是聯繫打人學生家長來學校協調出點醫療費,賠理道歉。如果遇到不講理的家長學校也沒辦法處理。別說校長的孩子,就是市長區長的孩子在學校捱了打,你就是撤了校長的職學校也沒辦法,法律法規就沒有給學校一點權力,你還想讓學校怎樣!跪下來叫爹?

其實作為幹了一輩子的老師,說句不該說的話,鑑於現在的政策法規和社會環境出了這種事,別找學校和老師,在學校外,找幾個未成年人逮住打人學生給他點懲罰,他就不敢再欺負你孩子了,這是個可行的辦法,不過要掌握好度,找學校教育,學校也只能教育他打人不對,今後不能再打人了,別無它法。你說能起作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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