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司人間壽夭生死冊籍。統管幽冥吉凶。鬼判殿居大海沃礁石外。正西黃泉黑路。凡善人壽終之日。是有接引往生。凡勾到功過兩平之男婦。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人世。或男轉為女。或女轉為男,依業緣分別受報。凡惡少者。使入殿右高臺。
名為孽鏡臺。臺高一丈,鏡大十圍。向東懸掛。上橫七字。曰孽鏡臺前無好人,押赴多惡之魂。自見在世之心之險。死赴地獄之險。那時方知萬兩黃金帶不來。一生惟有孽隨身。入臺照過之後,批解第二殿。用刑發獄受苦。
如有世人,不思天地生人父母養身,非同容易,四恩未報,不奉勾帖。擅自輕生,自刎自縊,服毒投水等類。尋死者,除忠孝節義殉難為神之外,若因細小之忿恨,或因犯事發覺,其罪不到於死,或欲延害他人,而弄假成真,輕生氣絕。
門灶諸神,即解本殿收入飢渴各廠,每逢戌亥,悉如臨死痛苦,照樣現形。或七十日,或一二年之後。押魂歸附尋死之處,毋許受享羹飯紙帛。如知悔 藏。不現形影驚人,妄尋替代,俟其遭累人等。各無牽涉之日。門灶諸神。仍將鬼犯解到本殿。
轉發第二殿,查校功過,從重加刑。另再遞交各殿發獄受苦,如有起此等心意,或將此等言語嚇詐。雖未至死,即在世往日曾行善事。其諸獄亦概不準減免。凡輕生已死之後。若不 形。致驚斃人者,即差青面獠牙鬼役。勾到各獄受苦,滿日發入阿鼻大地獄,永遠鎖吊,不許超生,凡僧道得錢代人拜誦經懺,遺失字句頁卷者,至本殿發進補經所,各入黑暗斗室,內藏經懺,其遺失字句之處,概皆籤明補誦,設有燈盞,貯油數十斤。只用細線一根燃火,或時時亮,或時黑暗。不能一氣即速補足。
或系清修僧道貪求供養者,亦皆不免,如若在家男婦。自心自口。拜念一切經咒佛號。即有舛錯遺失。重在誠心,而不重在字句。尼姑亦然。佛旨免補。每月初一載錄善籍。
世人若於每二月初一日。向西至誠禮拜。將平素唸佛及誦經咒暨持戒功德。發願往生極樂。並立誓精進修特。宏法利生。壽終即蒙佛接引,往生極樂。
業證心明 自殺報應 因果路上 誤人子弟 悔之晚矣
離經叛道 居福造罪 自作自受 抱柱地獄 火床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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