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舞疆場的“野蜂”自行榴彈炮

德國人有了研製自行反坦克炮和自行重型步兵炮的經驗,它們都是利用現成的TI型輕型坦克的底盤研製成功的,這對於研製自行榴彈炮無疑提供了寶貴的經驗。當時德國陸軍使用的榴彈炮主要為leFH18型105mm榴彈炮和SFH18型150mm榴彈炮。不過,德國人一時還找不到合適的底盤。因為TIV型坦克底盤上裝150mm榴彈炮很困難。直到1942年7月,將leFH18型105mm榴彈炮裝到TII型輕型坦克的底盤上後,才重新審視150mm榴彈炮的裝車問題。1942年7月15日,希特勒下令“在T1/TI型坦克的底盤上裝上150mm榴彈炮”。這樣,阿爾凱特公司在對底盤經過一番改造後,終於在1942年10月製成了第一輛樣車。後來,該車命名為“野蜂” (Hummel)自行榴彈炮。

飛舞疆場的“野蜂”自行榴彈炮

“野蜂”自行榴彈炮

“野蜂”自行榴彈炮的生產總數為714輛。其中, 1943年生產了368輛, 1944年生產了289輛, 1945年生產了57輛。此外,為配合“野蜂”自行榴彈炮作戰,還專門生產了一種彈藥輸送車,這種彈藥輸送車共生產了157輛,它與“野蜂”的底盤相同,僅將上部的火炮去掉。既然是先有炮,後有車,我們就先來介紹一下“野蜂”自行榴彈炮的主炮-sHH18型150mm榴彈炮。這種炮的前身是德軍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使用的sH13型野戰炮, 口徑也是150mm。 20年代中期,德國人秘密地研製了sFH13的後繼型炮,於1933年研製成功。

在30年代~40年代,德國共生產了大約7000 門 SFH18型榴彈炮。該炮是二戰中德軍重型榴彈炮的主力。裝到“野蜂”自行榴彈炮上的火炮,在炮架的結構上作了一些改進,稱為sFH18/1型。車上的彈藥基數為18發。sFH18型榴彈炮的名義口徑為150mm,實際口徑為149mm,其身管長度為29.6倍口徑,達4440mm,火炮全重6.3,是一種牽引式火炮,射擊時的俯仰角為-30~ +450,射擊速度為4發/min,身管壽命為1500發~25000發。sH18型榴彈炮採用分裝式彈藥。彈丸主要有Gr19型榴彈和G19HI/A型穿甲彈兩種,發射藥為模塊式裝藥,裝藥量從1-8可調,裝藥量與火炮初速、最大射程的對應關係如表1所示。通常採用6個藥包的裝藥量。採用火箭增程彈時,最大射程可達19km,但身管壽命會縮短些。

飛舞疆場的“野蜂”自行榴彈炮

“野蜂”自行榴彈炮

“野蜂”發動機仍在車體後部,那麼,火炮根本不可能有大的仰角,這對於要求射程足夠遠的榴彈炮來說是不利的。可見,將發動機移至車體中部,是總佈置中的重要一環。其上部結構為裝甲板自然延伸上去的結構,車體頂部是敞開的,裝甲板的厚度為10m ,用鉚釘連接。車體後部還開有後門,便於乘員上下車。這種結構在二戰時期的自行火炮中比較常見。其優點是結構比較簡單,能為乘員提供簡單的防護,但頂部敞開不利於對空防護。車體的首上甲板最厚,達30mm。“野蜂”自行榴彈炮的戰鬥全重為24T,乘員6人:車長、駕駛員、炮長和3名裝填手。其基型底盤為TII/T V型戰鬥坦克,但在結構上已有許多變化。最突出的有兩條:一條是發動機的位置由車體後部移到車體中部,從而為擴大戰鬥室的空間提供了有利條件;另一條是車體加長,這也是擴大戰鬥室所需要的。

飛舞疆場的“野蜂”自行榴彈炮

“野蜂”自行榴彈炮

其動力裝置為HL120TRM型V型、12缸、水冷汽油機,最大功率為300hp(220.6kW),發動機的動力直接傳給位於車體前部的變速箱。變速箱有6個前進檔和1個倒檔。行動裝置包括平衡式懸掛裝置,每側8個負重輪、4個託帶輪以及履帶,主動輪在前,誘導輪在後。由於車體比基型車加長,負重輪的數目--樣,因而負重輪的間距也有所加大。履帶板的寬度為400mm,每側有104塊履帶板。車體首下甲板處裝有12塊~14塊備份履帶板,可起到輔助防護作用。自行榴彈炮的最大速度為42km/ h,最大行程為215km。

“野蜂”自行榴彈炮首次參戰是庫爾斯克戰役,此役共投入55輛“野蜂”自行榴彈炮。“野蜂”自行榴彈炮主要用在蘇德戰場上,用於火力支援和反坦克作戰,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不過用150mm彈藥來打坦克,又需要幾發彈藥才能打掉一輛坦克,德軍中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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