侄兒無賴不當得利,姨父無奈訴至法院

近日,漢壽縣人民法院罐頭嘴法庭受理了一起姨父與侄兒之間的不當得利糾紛一案,原本應該親如家人的兩人為何會對簿公堂?事情到底是怎樣的呢?

2013年開始,姨父童某貴與侄兒張某清及案外人帥某福三人合夥承包房屋承建工程,案外人帥某福主要組織承建工作兼會計,侄兒張某清主管現金結算。至2016年底三人平分工資,因童某貴與張某清系親戚關係,張某清便以其子女需學費等理由將童某貴所應得的現金17598元分幾次拿走。姨父童某貴考慮到侄兒張某清家裡經濟困難,兩個小孩正準備考大學需要學費,以為張某清過不久會自覺將該筆工程款返還回來,就暫時作罷。可不曾想,童某貴多次催討張某清均以種種理由拖延還款,童某貴礙於親戚之情,多次請家中的長輩和村裡的幹部進行調解,但張某清均以其工程款未最終結算及家中經濟困難等藉口為由拒絕還款,最終童某貴實在氣憤不過,便一紙訴狀將侄兒張某清告上了法庭。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陳彬認真分析了案情,考慮到事實情況,案外人帥某福也到庭作證,雙方當事人又是親戚關係,遂決定對本案進行調解。承辦法官是一名擁有多年審判經驗的老法官,年輕時曾經在雙方當事人村裡駐點辦過案,調解過程中,陳彬法官便和雙方當事人拉起了家常,聊起了曾經駐村辦案的經歷,一下子就消除了雙方當事人的牴觸情緒,拉近了與當事人之間的關係,這時承辦法官再誠懇的與張某清擺事實、講道理、釋法律,並將法院執行現狀、力度、措施、影響告知了張某清。被告張某清一下子改變了最初強橫無理的態度,最終紅了臉、低了頭對著姨父道歉認錯,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張某清分兩次將該筆不當得利款返還給姨父童某貴,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後語:漢壽人民法院罐頭嘴法庭作為基層人民法庭,處在社會矛盾的最前沿,如何最大程度的化解當前日益增多的社會矛盾,確保社會穩定是法庭的工作重點,而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定紛止爭的能力,調解作為一種民事訴訟結案方式無疑是化解社會矛盾的最佳途徑。本案中,原被告因系親戚關係,亦是近鄰,如何維護原告的合法利益,真正做到案結事了,調解無疑是最佳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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