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房子拆遷,你會接受人民幣賠償,還是補一套房子?

戰爭模式


假設我的房子遇上了拆遷,我在抉擇是接受“人民幣賠償,還是“補一套房子”前會深思熟慮,學習並理解拆遷法律法規後,製作應對徵收人的《被拆遷補償安置方案》。在該方案製作前,已經學習領會了“人民幣補償”與“人民幣賠償”的差異。補償和賠償在法理上有本質性差異,房子也不是補到的,是購買或置換取得,只有先明確了文本用語意味的權益範圍及邊界,在實際拆遷談判中才具有就可操作的程序。

我知道房子的土地性質

我知道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房子雖然仍矗立著,它建造在哪種性質的土地上,事關他的身價。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子適用的是《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簡稱:條例),集體土地適用的是《土地管理法》及實施細則,拆我房子的單位,分別對應稱為房屋的徵收人和徵地人。民間所稱拆遷,是2011年1月21日條例頒佈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中的用語,為能簡化用詞表述,答題仍用拆遷但包含了徵收、徵地、拆遷、拆除、動遷的含意,是同等意思。

拆遷補償法定形式選擇性糾結

拆遷補償有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兩種形式,也只能有這兩種法定形式。產權調換是指徵收人用自己建造或購買的產權房屋與被拆遷房屋進行調換產權,並按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和調換房屋的市場價進行結算差價的行為。是以實物形態來體現徵收人對被徵收人的補償。

作價補償是指在拆遷補償中,經徵收人與補徵收人協商,補徵收人放棄產權,由徵收人按市場價評估價為標準,對被拆除的房屋的所有人進行貨幣形式的補償。無論那種補償形式,被拆遷的房子都是需要經過評估的,是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業務之一。究竟那種補償形式更能獲得最高拆遷紅利呢?很難計算出紅利的大小高低,既然是選擇補償形式,必須會產生拆遷貨幣補償款金額不等於“補一套房”的市場價值,究竟如何選擇才是最佳方案,應從安置房的房源獲得論據。


他們是怎樣操作的

這裡的拆遷雖然可以拿貨幣補償、也可以拿房子,但這個房子不一定就是產權調換的補償形式取得的,不是跟徵收人簽訂的產權調換拆遷協議,是跟不認識的、沒洽談的開發商,拿了徵收人給我的選房編號書(暫定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選、還是不選,聽誰的

我和徵收人談了N次,還算是在“友好、緊張、嚴肅、激烈”氣氛中進行,時而狂風暴雨般地爭論,尤如街坊鄰居相鄰糾紛似的爭戰。時而又靜風細雨似地休整。他們總是說沒有房源了,或只能有這個房子了。要求籤訂貨幣補償協議,他們提供安置房。協議上明確是貨幣補償,安置房是期房。這個安置房的建設人是那個單位、設計戶型、交付期限、小區規劃景觀等現在均還不知曉,更不用說實地察了。為什麼只有期房就能來拆遷安置了,要是有現房就好了,全都能夠明確。

處於糾結狀態下的情形是這個安置房購買比現在市場上的商品房的價格低好多,要不還是拿錢自己到開發商那兒去買房,和開發商簽訂的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可獲得的貨幣款買不到同等地段的房子。還是選擇了安置房,因為用貨幣補償的款項支付購買就夠了,如果不買,用給我的貨幣補償款現在到市場上去只有買半套,幾年後我的安置房也會漲價到比現在的房價還要高,我也許會成為“拆富族”。雖然是期房,要過渡好多年,但徵收人有過渡費補貼,還是按實結算的,在外租房過渡支付房租也夠了。

選擇補償形式看起來簡單,但其內在內容非常複雜。似乎是以舊房房屋面積能夠“演變”到新的安置房作為衡量尺寸,又不完全是。說是產權調換的補償形式吧,拆遷協議上補償形式寫的是作價補償,也可把安置房的購買人變更為家庭內的其他人;一定要跟徵收人簽訂產權調換的拆遷協議吧,他們說,要房子只能籤這種協議。貨幣補償只有金額高和低的差異,安置房的質量雖然不是我監管的範圍,但選購中面臨著安置房的位置、結構、戶型、樓層、朝向、規模等多方面的選項,每個選項均會與安置房價格休慼相關。意念中產生了衡等式,接受貨幣補償是為了“補上”安置房,“補上一套房”要用貨幣補償的款項去購買,這才是現今拆遷操作的實質。雖然條例明確的二種可選擇的補償法定形式仍然存在,未曾修改。但實現操作中已變異成全部貨幣補償,定向購買安置房的模式了。因為徵收人沒有自己建造或購買有產權的房屋,這是被徵收人陷入“拿錢還是拿房”的泥潭,兩種語境下的談判必然產生矛盾,是發生拆遷糾紛引發惡性事件的根源。

拆遷是由行政單位引發,被徵收人無法拒絕,只能順勢而為。在貨幣與房子中獲得平衡,由貨幣款到購房款、又有購房款再到貨幣款的談判,是“拆遷市場”的輪迴。


林蔭道子


現在有關拆遷的話題很多,主要是這兩年全國性大規模拆遷,尤其是三四線城市更是拆得如火如荼。

具體選擇要房還是要錢就得看本地的拆遷補償政策了,如果要房與要錢能達到等價值的話,需要住房就要房,已有住房就要錢,因為房產稅就要實施,而且現在房價不穩,誰也不知道房地產泡沫啥時候會爆,房多了也未必是好事兒。而我們這種三四線城市大規模的棚改拆遷都是腰裡沒錢多辦事,想要安置房被設定了層層條件,很多人根本要不來安置房,而現金補償不過幾百塊錢一平方(大概只是附近商品房的十分之一的價格),基本就是你當初蓋房的建築成本都包不住,所以三四線城市現在提起拆遷都怨聲載道。


金色秋風5


如果是我的房子被拆遷,我就要看我房子屬於什麼性質的了. 1.商品房,商品房拆遷大體分房產開發或市政工程,如是房產開發,根據國家早前相關政策,為促進房產去庫存化及被拆遷戶安置問題,被拆遷戶房屋貨幣補償單價,會由被拆遷戶抽選出有相關資質的評估公司根據被拆遷房屋周邊商品房價格作出評估,得出被拆遷戶房屋補償單價,同時為促進拆遷,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給出相應的貨幣獎勵;如選擇房屋置換,房產開發基本上是原址回遷,在經歷各種拆遷談判等問題後,還有出讓、房建時間,以兩年最短來算,相當於籤協議後順利的話都需要兩年時間才能得回自己的房子。所以我會選擇貨幣補償,其中利弊可自己斟酌。2. 集體土地住宅.選房.


醋年老陳


如果小編遇到類似問題,那也得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詳解如下:

若選房,得看房子區位、品質

小編身邊有朋友,以前家住那種80年代的老樓房,八層樓,無電梯,且她家住頂樓,每次去她家都得爬很久樓梯。

後來她們運氣好,萬達集團相中了她們那塊地段,於是跟政府一商量,決定拆遷她們那片區域興建萬達廣場,對於那些老居民,就原拆原建,拆一賠一,我朋友一家自然原因選房子,舊房換新房誰不幹啊。

現在,她們家就住在萬達樓上,那叫一個熱鬧啊😄。

在那種情況下,她們那一片的老百姓基本都沒有選擇貨幣安置。

如果換成是我,我自然也會選擇產權置換,拿錢才傻了,萬達的品牌不是蓋的。

若選貨幣安置,得看自己居住情況

當然,小編身邊也有朋友選擇貨幣補償的,那是浙江的一些朋友,杭州城郊農民,本身自家房子就大,結果一賠償下來,有的選了幾套房,有的在杭州早就買房的直接選擇貨幣補償,艾瑪,一個個的啊,全發了……

想當年,小編還在辦公交卡乘車,其中一個哥們是公交司機,月收入也就3000多塊錢,但當時他就在看奧迪A4,那時候A4要小40萬,我還在想你這點收入咋買啊,結果人家是心裡早就有數了呀😹😹。

因為他家是杭州土著,早就在市區買了房,所以城郊的房子拆遷時直接選擇貨幣安置,人家想的明白,有錢早享受,補償款到位後,直接買奧迪、生二胎,小日子過得悠哉悠哉,哪怕房價現在漲了他也無所謂,早用早享受唄。

換作是我,我怕是也要這麼做,城裡有房或者有其他居住地方,再遇到拆完遷選擇貨幣補償,可馬上改變生活品質,犯不著守著一堆房子過緊巴巴的日子,人生一輩子,何必讓自己過那麼累。

當然,拆遷選擇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大家都心裡有桿秤,每個人的家庭生活不同,拆遷畢竟不是件小事,我想大家遇到類似事件肯定會做慎重選擇。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我屬於一個工程人,對於補一套房子這句話有些解讀,“補一套房子”這套房子的生產成本可能是比普通的商品房降低了一個檔次,材料什麼的一般都比較的偏中下,而且這個是用戶數或者人數來確定房子面積的,有時候會引來很多的爭議,“用戶體驗度”遠遠不夠,就是說住進去的拆遷戶舒適度比不上之前和住商品房;再來說下人民幣賠償,說真的,對於拆遷戶的賠償肯定是比不上市場上的商品房售賣價格的,但是撐不住人家家裡的面積大呀,宅基地的多少你還真不可小覷(當然商品房的事就不說了,肯定有矛盾),普通人均佔建築面積比在城市裡面買的商品房多多了,為何社會上對拆遷戶的別稱就是“暴發戶”這個說法沒人反對的原因,所以要我說,拿錢,走人,不帶走一片雲彩,這個是正理,你覺得“補一套房子”的物業、基礎設施、學校、醫院、交通等會怎麼樣呢?


術業專攻胡


這個德問自己有幾套平房了,像我老家我三套平房,我分四套樓房拿兩套換錢吃利息做買賣,什麼華為p30什麼的隨手就買,什麼爆炒羊肉雙飛腰花的來兩盤


杜大大王嘛嘛


您好,【律土網】律師為您解答:

如今房價如此之高,買房已經成為了一個難題,而對於那些拆遷戶來說,也是一個難題,雖然人人都羨慕拆遷戶,還有“拆二代”的說法,但是真正到現在,面對自己住了幾十年的家被拆的情況,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選擇。

拆遷補償有兩種方式,我國的法律規定,被拆遷戶有選擇拆遷補償方式的權利。一種是房屋置換,一種是貨幣補償,前者就是安置房,拆遷後可以自己選房,而後者就是金錢。其實拆遷補償,選前划算還是選房划算,關鍵看這一點。

這一點就是看安置房質量、價值如何。其實選房和選錢都有優缺點,下面就先來分析一下。

一、選房

選房的優點:商品房的未來增值能力不可預估,選了房不僅居住有了保障,未來還可以拿去轉賣甚至租出去,是一個不錯的穩定的資產,而且,選房可以和別的拆遷的鄰居一起選,這樣相互之間有個照應。

選房的缺點:比如安置房環境可能不是自己想要的,而且很多地方都是先拆遷,後建房,也就是說,拆了你家的房子,你房子很可能幾年拿不到,畢竟建房時需要花時間的,而且有的地方甚至房產證幾年後才能給你,會造成許多不便,這段時間裡就只能租房住了。

二、選錢

優點:金錢在手,萬事不愁,有了錢可以自己買自己想要的房子,挑選自己喜歡的戶型,還可以用作別的地方。

缺點:如今的錢是越來越不值錢了,安置房價格遠遠低於市面上的價格,如果你是選錢的話,那麼你的錢很可能等個幾年就不值錢了,如今房價那麼高,也許幾年以後自己拿到的拆遷安置補償款已經不夠買同等面積的房屋了。

所以兩種補償方式都各有優缺點,但是關鍵的一點,還是要看安置房的質量和價值如何。如果戶型、交通、位置都比較好,小區環境也很好,那麼選擇安置房顯然是更好的。

還有一點前面也說到了,安置房的價格遠遠低於市面上的價格,比如說你一百萬可能可以拿到市面上300萬的房子,這些都是有可能的。而如果是一百萬的錢,放在市面上來看,買個1萬1平米的房子,想買150很可能錢還不夠,而且未來,錢是越來越不值錢的。

所以到底哪種方式划算,關鍵還是要看看安置房條件如何。如果預估價值自己比較滿意,那麼就可以選安置房了,眼前居住可行,未來價值也不錯。但是選安置房的時候,還要考慮很多問題,例如安置房是否已經建好了,是否有房產證,是否屬於商品房,安置房質量如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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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土網拆遷律師


1 貨幣安置:給的貨幣剛夠買一套商品房,裝修的錢從哪裡來,物業費誰來繳(農民靠什麼來掙錢?打工沒有一技之長,出苦力,一天掙的錢只夠飯錢且沒有保障,哪些失去勞動力的更不用說)

2 房屋安置:給的房屋和補償夠裝修,但物業費還是得靠下苦力來繳,且生活的小區環境差,生活來源沒保障。

總之都不好,失地農民越拆越窮,建議國家在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和醫療保障方面多下下功夫,讓農民有醫保而不是合療,60歲後也有退休工資,必定農民也給國家做了貢獻。這樣就不會出現哪些拒拆的農民了。


用戶6339448101752


房屋拆遷的補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貨幣補償,一種是房屋置換,這兩種方式,老百姓是可以自由選擇的,如果是房屋置換,是1:1.33的價格補償,如果是貨幣補償是要參考當地周邊房地產的銷售價格,可以自由選擇。


小德說法


我們那裡拆遷是這樣的,上面不管,第一層一陪3,這個是面積,我們還要拿錢去他們那裡買,有房產證的2800一平,沒有房產證的多出來的面積,5800一平,每家還有50面積可以買,那是怕有人面積太少了,也是5800一平,要是沒有錢去買面積,政府可以回收,8800一平給政府,你們說要房子還是錢,隔壁村房價是1.2萬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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