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中高级职称人员怎么安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明确完成的时间是2020年底。改革后,省市县三级事业单位大量撤并整合,保守估计至少要精简20%机构,部分地区如辽宁,直接将全省1174个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集团,27514个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为2366个,精简幅度达92%,创下了全国之最,精简力度之大令人咋舌。

许多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整合在一起,势必带来岗位的减少,原来评聘到岗位的中高级职称人员能否继续在新单位聘任,以及管理岗、工勤岗是否局部缩减、取消,都是未知数,有待编制人社部门核准新的三定方案最后确认。

无论机构如何精减、岗位怎么整合,在改革过程中,原来已经取得中高级职称并评聘到岗的,原有的职称和待遇会继续保留,直至改革完成。改革完成后,单位将根据新的岗位职数以及适岗原则,重新考核评聘,选拔相应的人员到新的岗位上去。继续得到聘任的,按照新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没有得到聘任的,根据单位需求,结合自愿原则,部分分流到有岗位需求的事业单位,其余人员保留职称和待遇待岗,直至岗位出现出缺,再按程序评聘到岗。这期间到底有多长,主要看在岗人员何时退休或调离。期间由于没有岗位,对于职称的继续提升,或会产生影响。

在事业单位,高级职称并不多见。机构改革多半会考虑到这一点,本着人尽其用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进行调整,不会随意浪费人才,更不会简单取消岗位、身份、职称和待遇,造成政策中断、利益损失,由此引发新的社会矛盾,造成干部队伍的不稳定。这不符合改革的初衷,也不利于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有职称和一技之长的,特别是有中高级职称的事业人员,无需担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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