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由夫妻共同申請,離婚後該油誰來負責還?

貸款教授


夫妻離婚涉及未還清房屋貸款怎麼處理?

一般來講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貸款購房,不管房子是寫一個人的名字還是寫夫妻兩人的名字,貸款手續都是由夫妻兩人來辦的,從法律上講兩個人都有還貸的義務。當然,從形式上講,一人作為主貸人設立銀行賬號,並從該人賬號上還款,這是操作形式。


當夫妻離婚時通常要處理這套房屋歸屬同時也會處理貸款問題。一般來講不管是雙方協商還是法院判決,通常是判決房歸一方,給另一方相應補償,而貸款就由得到房屋的一方繼續來償還。


如果房子登記在一個名下,且房子分配給原登記所有人,這事兒處理起來就比較簡單明瞭,原本就不具名的人拿到補償就跟房子和貸款都沒關係了,一切後續還貸事宜都是由登記所有人來處理。


如果房子登記在甲名下、由甲的賬戶還款,但離婚時卻分配給乙,也確定由乙繼續來還貸怎麼辦?這時就相對複雜些,在貸款未還清有抵押的情況下,想要變更房產登記及調整還貸人,這要經過銀行同意,如果銀行同意都做好變更一切就很明瞭。但如果銀行不同意在貸款還清還變更所有人呢?這時就只能由乙先使用甲的還貸賬戶來還貸,到還清貸款後再依據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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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文戰律師,CCTV“熱線12”欄目直播嘉賓律師,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北京律協合同法專委會委員,主要從事民商案件訴訟業務。


律師楊文戰


這種情況下,一般應由得到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承擔償還責任。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只要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房產,那麼無論是不是夫妻雙方共同申請有關房貸,該房屋都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因此負擔的房貸也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那麼,夫妻雙方一旦離婚,所負房貸該由誰負責償還呢?這取決於該房產由誰獲得。如果雙方約定房產歸一方所有,那麼得到房產的一方應當將房屋首付款和已還房貸部分中的一半價值,用金錢形式補償給另一方,並且獨自償還剩餘房貸。

相反,如果雙方仍然約定該房產由雙方共有,那麼所剩房貸還是要由他們共同償還。只不過,離婚以後男女雙方的經濟形態就不是“融為一體”的共同共有了,其中一人單獨償還房貸也不能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這時候男女雙方要共同還貸,就必須要每人每月各出一半了。

當然,離婚後男女雙方無論怎樣約定房貸償還事宜,這份約定都只有內部效力,而沒有外部效力。對於貸款銀行來說,仍然可以要求男女雙方共同償還剩餘房貸。比如,甲男乙女離婚以後,約定房產歸甲男所有,剩餘房貸也應由甲男償還。但隨後甲男沒錢,貸款銀行有權要求乙女償還。當然,乙女迫於無奈還錢以後,有權向甲男追償。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綜上所述,即使離婚以後,夫妻共同債務雖然可以在內部約定如何分攤,但在外部仍然屬於男女雙方的共同債務。


冰焰


這個問題我們是經常會遇到的,購房者在購房時是夫妻關係,後來因為某些原因離婚了,而且房子是有貸款的,那就造成房產不知道該怎麼分割以及後期貸款誰來還的問題了。

首先我們知道一點,婚後所購買的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如果婚後離婚了,那房產也是需要分割的,按照正常來說,兩位產權人需要自己協商劃分比例,(如果有小孩子,小孩子撫養權歸誰,比例有些不同)比例協定好之後,還要協商房屋歸誰繼續使用,獲得使用權的一方,將該房屋估價後,返現給另一方,並自己承擔剩餘房貸。

如果使用權協商不好,一般情況下,兩位產權人可能會選擇將房屋拿到市場上出售,出售時需要將貸款全部還清後才可以拿到他項進行過戶,不過不用擔心,各地應該都有買家協助賣家還清銀行貸款的服務,就算沒有,也會有相應的墊資公司。出售所得款,再按照比例劃分。


大富說小事


雙方共同申請的貸款,那房子就是共同財產咯。共同財產一般是人一半,雙方可以協商的嘛,民事關係主叫究自願,只要雙方真實的意思,怎麼處理都是可以的。

一般的做法是:可以由選擇要房子的一方繼續還貸款,給另一方一定補償。

比如說,首付18萬,雙方各自支付了9萬,那選擇房子的一方支付給另外一方9萬。

如果房子升值了,一般會再補償一些給沒有要房子的另一方。

比如升值了9萬,雙方首付都是五五開的話,升值部分也是一人一半。

主要就是以買房子時的比例和房子的升值部分按比例來支付對方補償。

當然,月供不管是哪一方支付,都是雙方的共同財產支付,只要結婚了,除非雙方有婚前約定,一般工資、經營性收入都是雙方共同財產,所以誰支付月供並不影響房子的處分。





略懂法律


下面呢,回答大家的問題,房貸由夫妻共同申請,從這句話來理解你們的房子屬於夫妻共有財產,離婚的時候該由誰來還呢?這個取決於在你們離婚的時候,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關於房子這個財產來說,是怎麼約定或者怎麼判的?離婚以後誰還銀行貸款,取決於這個房子分給了夫妻哪一方,分給了誰誰負責償還剩餘的房屋貸款。


鄭州潘忠明律師


分對內和對外。

對內,就是對夫妻雙方而言,房子歸誰,由誰償還剩餘房貸。

對外,就是夫妻對銀行來說,無論房子歸誰,由於申請貸款時是夫妻共同申請貸款,雙方都有還款責任,只要有一方償還,就視為二人共同還款,如果都不還款,那麼銀行就有權利起訴二人共同償還。


濟南律師陳正斌


從法律上將,其實夫妻雙方不用糾結這個問題,現實中一般不管誰來還的,這個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貸都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不管誰來還對夫妻雙方來說都是一樣的,除非夫妻雙方用書面的形式約定這個房子歸誰所有,房貸由誰承擔,那麼就以此約定為準。


孫赫律師


1、夫妻共同申請,有一方是主貸人

2、主貸人會辦理一張銀行卡,專門用來還款

3、至於誰來還應該是夫妻共同承擔,往銀行卡里面打錢到時間自動扣除

4、離婚主要看雙方協商房子歸誰的問題,需要簽訂離婚協議

5、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如果是雙方的那麼就比較麻煩不太好更名,因為抵押證是二個人的名字,協議離婚的話應該不好辦理,如果是法院的判決書銀行應該是配合辦理的

6、雙方另行約定,每月往卡里面打錢就可以了,沒有規定非要誰來承擔


新房全民經紀人1


首先你的油字寫錯了😊其次這個問題很簡單,離婚協議上房子歸誰誰就負責還貸,雙方辦理完離婚證,拿著離婚協議和相關證件到房管局和銀行辦理變更手續就行!


生如夏花999888


感謝您對北京得眾法律諮詢的關注,專業的法律維權團隊為您提供法律服務。

很高興能為您解答問題。

那房屋的按揭貸款的負債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來承擔,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 房貸還清後,如果夫妻一方想要歸屬權,那可以協商解決,另外一方來補償。

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幫助到您,還有什麼問題可以點擊我的頭像,添加關注,私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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