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a518
根據我國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並結合本人多年律師執業經驗,這個問題需要從兩個方面考慮。
一方面,這個問題涉及股權代持,也就是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的問題,即內部法律關係。股權代持方也就是顯名股東,如果轉讓股權應徵得隱名股東也就是被代持人真實股東的同意;如果未徵得真實股東也就是隱名股東的同意擅自轉讓股權的應向隱名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隱名股東轉讓股權的一般通過顯名股東對外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最終的股權轉讓價款一般由隱名股東也就是真實的股東承擔。
另一方面,從對外的法律關係上來說,如果股權受讓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轉讓方為隱名股東也就是實際股東的,那麼股權轉讓價款由實際股東承擔。如果股權受讓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股權轉讓方為隱名股東的,那麼股權受讓方可以要求轉讓方也就是顯名股東股權的代持方承擔相應義務。
希望我的回答對大家有所幫助,謝謝。
北京張洋律師
名義股東,只是代持,並沒有實際股東權益,轉讓由委託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