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短婚史的女性和搞對象或是未婚同居的女性有什麼不同?

李不白59073522


肯定很多人會認為有過婚史的女性和未婚同居女性沒有什麼不同,大家只是針對性經歷而言,其實兩者之間還是有很大的區別的。



一個親戚,家庭條件一般,35了還沒有女朋友,家人們都很著急,開始“飢不擇食”,把結過婚沒有小孩的也在考慮範圍之內,親戚堅決不同意,家人勸他這個年紀了哪裡還有黃花大閨女呀,肯定都是有過歷史的,可是他考慮的卻不是這一點。


結了婚,雖然短暫,但是一定是經過了法律的認可,然後雙方就有了責任,也必定經歷了離婚的過程,叫做二婚的女人。而同居的女人不同,他們是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形同夫妻的住在了一起,但是彼此之間沒有強行的義務,沒有法律保護也不受法律的約束。

所以,與離婚的女人在一起,就必定要考慮她的婚史狀況,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離婚。而與同居的女人在一起,是一段新的戀愛,一切還要向前看,這就是最大的不同。


我是焱垚


有短婚姻史的和處過對象的,還有未婚同居過的女人有啥不同?

1.生理上區別不大

2.心理上區別大

(1)有過證的,心態上經歷過憧憬未來,失落,和往事幹杯🍻

(2)處過對象的,只是有過一些體驗而已,不全面

(3)未婚同居的,基本上和有過證的沒啥區別,不過,還是會有那麼些憧憬在未來的

3.社會評價,或者排序如下

第一處對象

第二未婚同居

第三婚姻史

為什麼這樣排,因為處對象的太多了,不處對象才不正常。^_^

那麼未婚同居好多人不贊同,頗有微詞。不過還有隱瞞真相可能。

離婚的就是帶了標籤🏷️了,好辨認。

4.其實,不管怎麼樣,都沒什麼。

多年前有一部電影🎬《亂世佳人》也有叫《飄》的裡面女主角,婚姻有過多次……6次還是幾次,不記得了。

好像前夫有老頭,有中年,有年輕的男人……

最後,她還是熱愛生活“明天,太陽照常升起”

5.所以,任何人的差別不在隔膜,不在標籤,在心態,在樂觀積極向上的生活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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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裡,人的思想和態度總是能引導或是控制著每一個人的行為,並能使其形成一個想要或是不想要的結果,所以說,任何一種事情的結果如何,大多還是取決於當事者的個人思想,(同意這種說法你就點個贊,關注一下)故此,自古以來,人們對於婚姻和愛情也無一例外!

先是拿有過短暫的婚史的女性的這件事的本身來說,對事不對人,要知道事情本身的性質,就得剖析形成這種結果的相關因素:主要一點就是,把本來不屬於她的婚姻當成是自己的婚姻來發展,把本就不能成為一家人的關係非要弄到一塊兒,把本就不可以相識的人以一見鍾情的機會而開始,把本來就不是一盤棋的棋子硬生生的放到根本就不屬於她的棋盤上,雖然短期內也能湊合著下,但是最終畢竟還是操盤者最中想要換下來的棋子……

所有這些便是形成了短期婚姻的導火索,當然,婚後不長時間男方不幸夭折的當屬於特殊情況,只是,情人眼裡出西施,這句話迷惑了千萬年輕人的眼睛,使得她們盲目的選擇,不顧一切的去接受著對方真實的或是修飾過的那種所謂真誠卻又不失於浪漫的表達,還有那些被現代年輕人褻瀆過的真誠的愛情,特別是那些明知道甲是很認真的為愛而喜歡,卻被乙肆無忌憚的享受和踐踏,還有明明兩個年輕人彼此真誠相愛,卻又因為門不當戶不對的陋習搞得不歡而散等種種原因,……這裡因為篇幅因素,在此不便一一舉例說明,但是個中道理卻是這麼個道理!基於上述種種情況可以說有過短期婚史的女性除了在婚期內不是胡作的那些人,其他的還是更需要社會各界理解的,因為她們的婚姻都有著她們各自的不幸,而且對於她們來說,再婚是她們沒有辦法的選擇和新的期待……她們比起婚前同居或是熱戀中的人們更應該懂得珍惜……前提是,她們的第二次婚姻不能再匆匆的涉入,畢竟,人一生不能拿再婚當飯吃!

再說第二種情況,就是說婚前同居。這也要從兩個方面說起,一個是,兩個人本就兩情相悅,兩家人也很認同她們的婚姻關係,已經到了或是已經超過適婚年齡但又因為工作或者其他因素暫時來不及辦結婚典禮的那些人,同居在一起,應該是都能理解的!也是當今社會無可厚非的事情,這樣不至於讓別人鑽空子!另一個就是第二種情況,覺得對方不錯,又擔心對方移情別戀的那種,會選擇同居者居多,但是由於她們的過於草率不認真,這就給涉足於事端的所有女性帶來更多的傷害,同時也給男性同志們造成更多的麻煩。主要是,對於她們來說,很難確定她們以後的走向和結果!不是嗎?有的女性,為男方生完孩子還不知道男方已有家庭,這種情況大有人在,腳踩兩隻船的小夥比比皆是,騙財騙色的多如牛毛,這裡說的是有這種現象,不能說一棒子都打死,男的沒有個好東西!說不好聽一點,都是你慣的!試問一下:你為什麼沒結婚就同居?你為什不懂得拒絕?你為什麼不能靜下心來擦亮你的眼睛看清男方是不是值得你去用這種方式付出?你為什麼這麼怕他跑了跟著別人……那是你自己沒有自信,自己不思進取,不求上進!當然,你喜歡他並且不在乎他愛不愛你這種情況除外,朋友們,上述這些有沒有區別,您是怎麼看,覺得有用關注一下,點個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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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婚史的和搞對像或者是同居的女人有什麼不同之處!

要說有過婚史,也就是說經過婚姻的洗禮而走在一起過生活的,既然是名副其實的婚姻,肯定是真刀真槍,是要共同承擔生活壓力的,一份家庭,大家成家的人都知道,油鹽醬醋茶,樣樣要操心妥當,生活規劃,各人主張,打算各一,形成明顯的差異,必須要兩個人去相互妥協與安排,由於各自負擔的分擔,造成生活情感的淡漠,使夫妻之間更加陌生生硬,溝通不順。迫使夫妻生活遭窘迫,甚至失去感情色彩,導致分道揚鑣,各奔前程。由此,可見有過婚史的女人,對以後擇偶的要求特別苛刻,標準一一提升,不再想重蹈覆轍,腦後多長了個心眼,不想再勉強妥協過日子。

搞對象或者同居的女人,是沒有共同生活目標的,就算有也相當浮淺,她們同居的生活根本沒有壓力的,只不過是試婚期,各管各業,沒有共同的負擔,她們情感是建立在肉慾上的,一日不見如隔三秋。說說好聽一點是情侶,說說難聽一點是寄生蟲,寄生情感!好則繼續,不好則散,毫無牽掛。對以後的日子也是順藤摸瓜,則來之則安之。

要說有婚史跟同居,同居是婚姻的臺階,一個是前者,一個是後者,前者有婚史的女人是老道,掐指能辯,老謀深算;後者是對象同居的女人是剛修行的道童,口中唸唸有詞,有口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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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這兩種情況,確實有些類似,比如與另外一個男人相處時間比較短,或者與另外一個男人發生了性關係,但是現在都又分開了等等。但是不管怎樣,兩者之間至少在以下方面還是有區別。

【1】法律關係不同

對於有過結婚歷史的人,哪怕是比較短暫的婚姻,都會在民政部門留下相關的證明。對於離過婚的女性而言,在相關的資料上,會註明屬於離異,雖然現在對於是否離異也沒有那麼在乎了。但是沒有正式通過法律程序結婚,也就是說沒有到民政局登記並領取結婚證的人,哪怕同居時間再久,在法律證明材料或者法律關係上,都屬於未婚。這是兩者之間最為明顯的一個區別。

【2】生活經歷不同

對於有過短暫婚姻歷史的人,以及同居過的人而言,在生活上會有一定的相似之處。例如,都曾經和一個男人在同一屋簷下生活,每天張羅柴米油鹽的事情。但是也還是有很多區別,有短暫婚姻歷史的人,或許經歷過結婚典禮,或許見過雙方父母,或許與對方親屬朝夕相處過,或許經歷過財產的分割等等。但是隻有同居關係的,並不一定都會經歷這些過程。總而言之,有關短暫婚姻歷史的,比只有同居關係的經歷更加豐富一些。

【3】思維方式不同

兩者在思維觀念上,或許我也會存在一些不同的想法。對於有過短暫婚姻歷史的人而言,一般不會再渴望結婚之後會有什麼變化。但是對於只有同居關係的人而言,或許對於婚姻還會有所期待,希望正式結婚之後能夠帶來生活上的變化。同時,對於已經有過短暫結婚歷史的人而言,一般不會那麼自信,但是隻有同居關係的人而言,一般會更加自信。例如,遇到了新的結婚對象,有短婚史的女性就無法隱藏自己的過去;但是對於

未婚同居的女性,如果不想讓今後的老公知道,還是有很多辦法可以隱瞞的。


憑欄思君VIP


有短暫婚史的女性與談戀愛或非法同居的女性有著本質的區別,她們都可稱之為未婚女性。如果前者結婚我們通常稱之為再婚。而後者只能稱為新婚……

有短暫婚史的女性,在新的戀情當中,考慮的問題相對要多一點。因為她們在過去的婚姻當中經歷過種種不幸。正如人們常說的那樣的那句古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所以她們在後期的戀情當中,考慮得很周全。

搞對象的女性屬於一種沒定向的戀愛舉措,遇到好一點的可以隨時分手,她們不受任何道德的約束,所以說:她們的情感是多元化的,在沒有走進婚姻殿堂前的任何糾分。只能靠雙方的意願解決。

與男友同居在一起的女性,大致可分為兩種可能,一種是相互慰藉,情感的依靠,她們是不以結婚為目的的同居關係,另一種是因條件不夠成熟而採取先同居再籌備的戀人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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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情小達人


如圖1.未婚同居

如圖2.婚後再談




京路翰


就好比買車,前一種是買了一輛二手車,後一種是買了一輛4S店試駕車。


7O後老哥


區別其實很大,和玩遊戲差不多,已婚的屬於已經有人幫你解鎖了部分技能,你沒經驗沒問題,照樣可以玩舒服,你摸下她頭,拉下手,拍下屁股的後果都是不一樣的。沒同居的就是新號,需要你你自己練,過程累點但會有一定成就感。


風146873385


一個是“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已度玉門關”,另外一個是“花徑不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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